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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形像

經文:創1:26—2:17; 約1:14-18

引言:
  神是靈(約4:23-24),是沒有物質空間的形像(出20:4-6),所以在物質形體中的肉眼,沒有人看見過上帝,只有祂懷裏的獨生子將之顯明出來(約1:18)。但基督所顯明的神的形像是神生命的本質上的形像,而不是肉體的形像,那麼基督所表達神的形像是怎樣的呢?

一.從基督為人的事上表達神的形像
  基督所表達神的形像:
 1.有道的形像,Logos是有道理,理性,條理,法則,次序,並按所定的條理去作,這是神在創造上所表現的。
 2.道是理念,是可用話表達,理念通過話語的表達而成就一件事工,且必定作成。理念→話語→創造,整個過程即是工作的過程,從看不見的,無的中造出有的來,而所造出來的是表達祂的理念,這理念就是祂的形像,但所表達的形像不是祂全部的理念,只是局部或按觀察者的體會而得,如蓋一間房子,是表達工程師的一個理念,而不等於工程師的全部理念,所以從受造物可認識創造者的某一個形像,但不等於創造者全部形像。
 3.道是創造者,最主要的創造生命,動物有生命,植物也有生命,且動物的生命細胞與植物的生命細胞互相交替的化學與物理作用,從原子結構的流動來說,礦物金屬品的原子也不斷在流動變化。這也是生命的形像變化,今日科學所能研究的生命活動的現象但對生命本身的真像仍是不知其所以然,所以神是生命的形像,殺生命就是破壞神的形像,所以神禁止殺生命,殺人的事。

二.神的感性,感情,感覺
  這是生命表現的一部分,善美是感性的說明,或表現,神的感性在創造時看出美會滿足,這感性就要受感性的反應而得到滿足,所以當祂與人談話交通彼此有反應。

三.神的安息(創2:1-3)
  是工作的歇息,但從托住而說是沒有休息的。這裏安息乃是滿足欣賞,並與受造物共同分享,享受,使受造的,有限的,可與創造,無限的共享靈界形而上的福樂,安息是共享,是神的形像。

四.神是光的形像
  光明無黑暗(約1:4-5),作光明聖潔的事。黑暗表明罪惡,刑罰,痛苦,神的形像是光明的,聖潔的,在光明中與信的人相交(約壹1:1-10)。

五.神是真理的形像(約1:14)
  是真理,是真實的,事實,實際的,不在乎別人的承認相信或不信去決定,且是永存的。人類的存在也是如此,不在乎人是否承認或相信不相信其存在而決定其存在。不過人類是有限的(時空上的有限),而神是無限的,所以我們今日所能體會的只是管規蠡測而已,但藉着基督和聖經所啟示的就可以明白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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