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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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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與教會治理

經文:徒6:1-7

引言:
  在神的創造旨意,人受造後就宣告,人有管理的(治理的)智慧與才能(創1:27-28)。當人眾多時,為了人際生活的和諧共識,有秩序,所以需要組織。

一.教會需要組織和治理(1節)
 1.門徒增多(1節)。
 2.有天天要處理的事務,食物的分配,人事的問題,不同種族,地區生活上的差異。
 3.教會有屬靈與日常事務兩方面的事工需要處理。

二.如何解決這事(2節)
 1.屬靈領袖使徒與門徒共同商討。大家同意,使事情的進行可以順利。
 2.禱告求聖靈指示(3-4節),應是禱告後的決定。

三.治理教會執事的資格
 1.好名聲—生命,生活,品格有好的表現。
 2.被聖靈充滿—甘心受聖靈管理者。
 3.充滿智慧—敬畏神,歡喜按神的旨意去行事的人。
 4.有信心的—滿有信心,完全信靠神,肯信任人,又有自信心的,相信聖經的真理。
 5.能傳福音作見證—司提反,腓利等,都是信心堅定,熟悉聖經,肯去傳福音的人(參徒6:—8:)。

四.如何治理
 1.靠聖靈的管理,先管理自己,後管理信徒。
 2.靠全體同心治理,即禱告按手的意思,有人在工作,有人禱告支持。
 3.大家都歡喜。

結論:
  本章教會有三方面的事要處理:
 1.內部的治理事。
 2.向未信者要傳道事。
 3.對逼迫者要見證辯論事。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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