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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禱告

經文:太4:1-11; 6:16-18; 17:19-23

引言:
  禁食在猶太教是宗教的三大功課之一,施捨,禱告,禁食(參太6:1-18)。

一.耶穌的禁食
  祂禁食四十天,是默想神的話,神對祂的旨意,祂的工作和人生的道路。從馬太福音4:3-11可知。
 1.以神的話為糧,而非單食物(4:3-4)。神的兒子是遵行神的旨意,而不是行神蹟。
 2.神的兒子是主,是單遵行神所定的道路,而不是行任何人所提議的捷徑(4:5-7)。因為在禁食時,清楚神的旨意,要祂走的道路,所以不接受撒但的提議。
 3.神的兒子是主,是一切受造物敬拜的對象。敬拜不是交易性的,乃是對創造主宰當有的事奉,從神的話,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子,所以要遵行神旨(4:8-10)。
  所以基督的禁食有充實的內容,從神的話明白神的旨意,道路,並清楚自己的身位,生命是父神所給。禁食不是形式,時間多久的問題,也不是得能力,得恩賜,或其他的問題。

二.禁食的對象和實意(太6:16-18)
 1.不是給人看。
 2.不是自我表現。
 3.乃是求暗中的父察看,就是與神有親密的交往。摩西在山上四十天禁食(申9:9),是領受律法,不是得能力,行神蹟,也不是表現自己的屬靈,是與神面對面談話如朋友一樣,他下山時面貌發光(出34:29-35; 33:11)。所以禁食禱告是包括讀經,默想聖經,好像與神談話,藉神的話改變生命和性格。

三.禁食是信心的行為(太17:19-23)
  耶穌能用一句話趕鬼。門徒之前已有趕鬼的經驗(太10:1-2),為何現在不能?主先講芥菜種的比喻,就是有生命的信心,是活的信心,能發出大能的信心生命,所以禁食是以神的話語充實生命,生命健壯就有能力,有能力就能趕鬼。神的話語→生命健壯→有能力→可工作。所以禁食不是為工作求能力。這種次序是很重要,不能顛倒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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