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啟1:10-20
一.是生命的整體上合一的關係(啟1:12-13)
人子在金燈台中,金燈台在主手中。
二.是品格全面上合一的關係
教會的生命在品格上表現,所以用基督的品格為標準去糾正教會的品格(啟1:13-16; 2:—3:)。
三.在工作的智慧與能力上的合一
基督的工作是永遠得勝死亡和陰間(啟1:17-18),教會也當如此,主對彼得宣告這真理(太16:18-19)。
四.在永遠的榮耀上合一(4:—5:; 7:; 14:—15:; 19:; 20:4-6; 21:1—22:4)。
五.基督與教會或信徒的關係是個別的,也是整體的。正如人體上的細胞生命是個別的,也是整體的。
結論:
讓我們追求這與基督合一的真理。在個人的生命與生活,工作的事奉上,並全教會的生命與事奉上,完全與主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