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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大使命

經文:太28:16-20

引言:
  大使命的經文有:馬太福音28:16-20; 馬可福音16:20; 路加福音24:44-49; 使徒行傳1:8。主耶穌在頒發大使命前,祂自己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降生,受訓,受各樣試探但不犯罪,傳福音,最後死在十架上,並從死裏復活,最後才發大使命,所以這使命是祂自己實行的,因此大有能力,今日要思想大使命的內容。

一.主得了所有的權柄
  主順服父的旨意,完成使命,得了所有的權柄(腓2:6-11)。今日我們要叫人去遵行主的大使命,自己必須先實行主的大使命,經驗重生,生命改變,學習真理,實行真理,才能去實行使命。

二.大使命的對象
  大使命的對象是萬民,所以要有世界觀念,全人類都是主所愛的。不要有種族偏見。

三.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使萬民作主的門徒,而不是作某一神學派系的門徒。當效法主耶穌過於一切。所有的使徒,神學家都有過失,只有主是最完全的,父神要門徒單聽從主(太17:5),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太17:8)。

四.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
  奉父子聖靈的名的洗禮,這是在主裏合一(弗4:3-5; 林前12:12-13),不是多開一間神學院,多一個派系,建立自己的勢力,這是主所不喜悅的。

五.教導主所吩咐的
  單單傳講聖經中主的教訓,至於其他神學家的思想,都要以聖經的真理去審查,不合聖經真理的,都要靠聖靈的大能去掉。

結論:
  遵守上面五大點,就得主的應許:同在(太28:20),同工(可16:20),就有神蹟證實所傳的道。最大的神蹟是罪人悔改歸向主,生命改變,生活充滿能力,對真理愛慕等。我們存這使命感要到主再來時,向主交賬。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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