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徒9:1-22
一.認識呼召的主(徒13:1-5)
1.是曾經誤解的耶穌。
2.是曾經敵對過的耶穌。
3.是曾經逼迫過的耶穌。
4.是他生命的主宰。
二.接受主的呼召(徒13:6)
1.起來。從失敗,誤解,敵對中起來。
2.去接受曾經逼迫者的教導(徒13:6)。見證(13:6)。
3.成為需人扶助的人(13:8-9)。
4.接受曾逼迫者的教導(13:10-19)。
5.接受人的懷疑,考驗(13:20-22)。
三.接受使命(徒13:15-17)
1.在外邦人,異族中傳福音—即超越民族的宣教(13:15)。
2.要為使命受苦(13:16)。
3.要被聖靈充滿管理(13:17-19)。
結論:
信徒若有心志在教會中,或社會上,或其他民族中服事主,必需靠聖靈的幫助對事奉的真理有清楚的認識,並熟記在心中,反復思想。這樣在實行時,可以運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