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就是指罪人因信靠耶穌基督就被稱為義人。這個稱義的真理,是聖經裏面一個非常特別、與眾不同的真理。所有宗教都是倚靠努力行善,努力做好,積聚功德,靠着自己的善行來得救。只有聖經不同。聖經說,罪人只能夠因信靠耶穌基督,就稱為義人。我們從小就有道德思想,我們也盡力按着這些道德思想去做人,盼望能夠做得更好,做到最好,但是我們都失敗了,都不能夠達到應有的道德標準。不但如此,我們甚至慢慢把應有的道德標準也放棄了,我們原諒自己說:“人誰無過呢?”“世界上沒有一個完美的人。”我們的經驗,跟聖經的真理完全吻合: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的人,完美到一個地步可以上天堂。人人都是罪人,因為靠着人的力量,我們不能夠達到一個完美的地步。聖經說: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
連一個義人都沒有。這樣,人是絕望的嗎?也不是。請留意聖經裏面有關稱義的真理,就是罪人因着信靠耶穌基督就稱為義人。羅馬書有幾句很重要的話: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3-28)
聖經說明,不是用立功之法。人假如靠自己,立功而達到完美的地步,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過去的錯誤、過去的過失、過去的罪惡,我們沒有辦法填補,也沒有辦法追回來。我們也不能夠保證,以後我們沒有過失、沒有失敗、沒有錯誤、沒有罪惡。所以羅馬書說,只有信主之法,就是因信稱義。罪人因信靠耶穌基督就稱為義人,才能夠到一個完美的地步,可以有把握到天堂去。
有一個人賭錢,輸了;再賭,又輸,結果他輸了五十萬。他沒有辦法還錢,被告上法庭;他發現那個審判官正好就是自己的父親。但是他的父親可以隨便讓他不必還債嗎?不可以。他的父親是一個公正、公平、公道、公義的法官。不過,這個父親法官發覺兒子真正悔改了,就說:“休庭五分鐘。”然後把他的兒子叫到辦事處,說:“兒子啊,我發覺你真正悔改,現在這張支票你拿去還債吧。這是我和你媽媽的所有積蓄和財產,加起來是五十萬。這是我們全部的財產,但是我發覺你真心悔改,因此你就拿去還債吧。”他的兒子最後帶着感恩的心情、帶着感恩的眼淚,把支票接過來。再次上庭的時候,他就把支票送上去,就是他父親給他、替他還清罪債的支票。這個兒子,就不再是一個欠債的罪人,而是一個自由的義人了。
不是靠着我們立功,而是藉着上帝的恩典,我們就可以罪債還清,稱為一個自由的義人。願你今日也接受這份恩典,與我們一同向天父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承認自己有很多過犯、錯誤和罪惡,求天父憐憫。今天我不敢靠着自己,用立功之法;而是謙卑來到你面前,靠着信主之法,因信稱義,讓我們因為信靠耶穌基督,得稱為義人,可以來到你的面前,得着你的喜悅。恭敬禱告,奉靠耶穌基督的名,阿們。”(麥希真)
金燈臺活頁刊第183期 2016.5
筆錄自麥希真牧師的講道,獲准轉載。講道影片載於maixizhen.com。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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