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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與你

 

十字架原是古代最殘酷的刑具之一。最早是瑪代人和波斯人,後來希臘至羅馬時代也一直沿用。他們只施於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及顛覆國家的暴亂者。犯人雙腕縛在桁木上或用巨釘穿透釘在其上,然後將犯人的桁木舉起,釘在木樁上。犯人終於失血而死,有時將犯人脛骨打斷,以速其死。猶太人對於這種刑罰尤為害怕;因為舊約聖經申命記第二十一章23節說:“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因此主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不但是一件痛苦和殘酷的事,更是一件可恥和受咒詛的事。

  公義與愛

  愛與公義相互交叉。如果沒有十字架,就看不見神的大愛;神的獨生兒子為我們釘十字架,那是無比的愛。如果沒有十字架,我們看不到公義;罪的工價乃是死亡,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代替我們有罪的世人,成全了神對公義的要求。(罪的定義是人達不到神的標準,虧欠了神的榮耀)。
  十字架表達了神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詩篇第一○三篇11至12節:“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這裏是一個十字架:天與地是一直,東與西是一橫,一直一橫構成了十字架;這裏形容愛的長,闊,高,深,也是對十字架的描述。
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5節)
既然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裏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祂〕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歌羅西書第一章20-22節)

  救贖大功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左右兩邊各有一個強盜同樣被釘十字架,右邊那個強盜臨死前看到耶穌基督的情景就信了祂。主耶穌應許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耶穌並沒有強迫任何人信祂,而是要人自己願意去接受祂。左邊的強盜卻選擇了不信。兩個強盜代表世上的兩種人:信和不信。面對抉擇,有人明智,有人愚拙,有人果斷,有人拖延。有人索性不作抉擇,但不抉擇也是一種抉擇。
  人都有不同的需要和不同的選擇,但“罪得赦免”,“與神和好”是人最基本和為首的需要。所以,人人都需要信耶穌,不論你是君王或百姓,智者或愚者,富有或貧窮;只要你是人,就一定要信耶穌才有永生的盼望,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我們是“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馬書第五章10節)聖經所講的“信”,就是信靠的意思,是信靠主耶穌的救贖大功,接受祂為救主和生命的主。耶穌基督是神與人的中保,因着祂,我們才能與神和好;因着祂,我們才能成為神的兒女。
  “永生”與“永死”,決定在乎我們的“相信”與“不信”。“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

  決志接受

  因着十字架,我們領悟了神那何等無比的愛。“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第三章17節)接受耶穌信靠祂,是生命的轉捩點:從黑暗轉至光明,從捆綁至釋放,從悲傷至喜樂,從永死至永生。“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壹書第五章12-13節)知道自己有永生,就是有了新生命。我們的生命和人生觀,就完全改變過來。生命充滿喜樂平安,愛神愛人,不再為自己而活,不再順從世界的情慾及今生的驕傲,而是遵行神的旨意,為祂而活。“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的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壹書第二章17節)

  親愛的讀者,衷心盼望你早日決志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以賽亞書第五十五章6-7節)(賴建鵬)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五期 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