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經文記載了一個平民,因為服從神的律法而拒絕了國王的請求,最後被誣陷含冤而死的慘案。
以色列王亞哈,看中了拿伯在耶斯列的一個葡萄園,因為這葡萄園靠近他在耶斯列的行宮。所以他去找拿伯商談,對拿伯說:“把你的葡萄園讓給我,我可以用作菜園,因為你的葡萄園靠近我的王宮。我要把一個更好的葡萄園與你交換。如果你喜歡,我也可以按市價給你銀子。”從商業的角度來看,這是個合理的交易,合乎商業的道德標準,但就遇到了困難;拿伯敬畏神,知道神不容許他將祖業賣掉,所以對亞哈王說:“耶和華絕對不容許我把祖業給你。”(二一:1-3)
其實,當國王跟人民來往的時候,王所說的話,就是諭令;在一些國家,王的話甚至會凌駕於法律。但以色列是一個以神為中心的國家,耶和華神的權威是最高的。拿伯拒絕亞哈,皆因耶和華絕對不容許他把祖業給亞哈。耶和華把迦南地分給十二個支派,並在律法裏清楚交代,以色列人不可以把所分給他們祖宗的地永遠賣掉,也要守着自己祖宗支派的產業。這是耶和華清清楚楚的吩咐(利二五:23-28;民三六:7-9)。所以,對拿伯來說,亞哈王無疑是有權威,但是耶和華神的權威更高,耶和華是全地之主;由於神不容許,所以,拿伯的祖業不能賣給亞哈王。
拿伯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他不因為有利可圖就賣祖業;即使有再優厚的條件,他也不能賣,因為他必須順從神的話。以色列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一個好的王是需要天天讀律法的,治理國家也需要根據律法;而律法是神所頒布的,神才是真正的王。亞哈王清楚這點,當拿伯說不能的時候,等於告訴他,按照神的律法是不可以的,所以亞哈就悶悶不樂的回宮去了。
人活着,不是根據個人的喜好,不是根據世俗的看法,而是根據神的話(太四:4)。在一切生活事情的處理裏面,有一個最高的權威,就是耶和華和祂的話,因為耶和華是萬有的主,也是創造我們的主。
當神的權威跟世界的權威發生衝突的時候,人會怎樣解決呢?當亞哈向王后耶洗別訴說的時候,故意不提神的律法,而耶洗別是個外族人,是敬拜偶像的,她的價值觀,作事的道理,全部都是世界的價值觀和世人的做法;所以當她一聽的時候,就斷定是拿伯沒有道理,也就從世界的角度來回應:“你現在不是統治以色列的王嗎?”對世人來說,王是治理一切的,王要作甚麼就作甚麼,難道還有沒有辦法的事情嗎?耶洗別就說:“我必能把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二一:7)
當世人罔顧神的吩咐而說他“能”,他就是用自己的手段來挑戰上帝的權威。今天我們活在一個金錢掛帥的時代,有錢就有權,笑貧不笑賤。文明和物質愈來愈發達,但是,正義,善良和道德,卻愈來愈貧乏。所以,當世人罔顧神的吩咐而說他能的時候,往往就會有各種欺騙,暴力,見利忘義的手段,甚至殺人的方法也會使用出來。我有錢有權,有財有勢,誰攔阻得了呢?不但如此,連法律也扭曲了。這正是耶洗別所作的。耶洗別以亞哈的名義寫了信,這是手段,是欺騙,是利用權勢。然後把這些信送給那些住在拿伯城裏的長老和貴胄,吩咐他們叫匪徒作見證控告拿伯,說拿伯曾經咒詛神和君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把他打死。結果這些人就照作了(二一:8-13)。耶洗別干預了執法,歪曲了執法;這些長老和貴胄,也屈服在權勢之下。他們雖然知道不對,還是照作了,而且他們知道真正是誰作的,因為他們不是向亞哈王報告,卻是向耶洗別報告。
拿伯被害,亞哈得了葡萄園,事情發生了,人把它遮蓋,好像沒有事情一樣,也沒有人敢過問,就讓它過去了。但是,公義的神,絕對不會不過問的,祂必定審判。
事情發生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以利亞:“你起來,下去迎見住在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現在正在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裏。他下到那裏去,是要佔有那個園。”以利亞下去了,按照神的吩咐對亞哈說:“耶和華這樣說:‘你殺了人,又佔有他的產業嗎?狗在甚麼地方舔拿伯的血,也必在甚麼地方舔你的血。’”(二一:17-19)這是審判。以利亞奉神的命說了公義的話,轉達神的審判。
見到以利亞,亞哈的第一句話就是:“我的仇人啊!”在不公義的世代裏,要為神說公義的話,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說公義的話,可能會被人視為仇人,可能要面對權勢的逼迫,可能要面對不擇手段的人對付自己的後果,甚至可能需要犧牲自己。當我們為神說公義的話的時候,這些擁有世界權勢和世俗價值觀的人,就會把我們看為仇人;在以色列當時世代的情況如此,在今天許多社會的境況中也是如此。但我們是要順服神,還是要服從在世界的權勢之下?難道我們怕有仇人,就不去為神說公義的話?這真是一個不容易的選擇。先知以利亞順從神,說了公義的話,斥責罪惡。
但千萬記得,我們要說公義的話,卻不可以把對方看為仇人。說公義的話,是用愛心說誠實話。我們按着神的公義來指斥罪惡,雖然對方會以我們為仇人,但是我們不可把對方看為仇人。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時候,祂常常說公義的話,祂常常斥責那些假冒為善的猶太人,但是祂沒有恨惡他們;祂是愛他們,為他們哀哭,為他們死。耶穌到世上來,是要尋找罪人,為罪人死,為他們贖罪。耶穌基督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為了我們的罪而死,這是罪在公義裏面的代價。這救恩是神因着愛我們而為我們預備的(約三:16)。主耶穌愛我們,用祂自己的生命為我們付了這個公義的代價,這就顯明了神的公義和神的慈愛。
雖然亞哈把神看為仇人,但神是愛亞哈王的;祂差派以利亞向亞哈宣講公義審判的話的時候,其實也在盼望亞哈王回轉。當亞哈聽完了這些話之後,就撕裂了衣服,披上麻布,禁食,謙卑自己。因着亞哈在神面前謙卑自己,所以神延遲降災與他的家。雖然亞哈後來還犯許多的罪,但這滅門之禍,還是直到他兒子的時候才發生,可見神的信實和慈愛。
今天我們活在這個權威衝突對立的時代裏面,我們需要有智慧,有勇氣,也要有愛心,順服神的權威,根據神的話來講公義的話。當我們說公義的話的時候,不是要攻擊對方,卻是盼望神的恩典臨到他們的身上。我們不但要以愛心說公義的話,更要以愛心的行動來幫助他們勝過罪惡。因為,他們不過跟我們一樣,都是罪人,都需要神的愛。
神是公義和慈愛的神。但願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將神榮耀的形像彰顯出來,讓我們的生命成為美好的見證,常常為神說應該說的話。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三期 2011.5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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