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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家譜的信息

黃彼得

 

經文:馬太福音一章一至七節;
   路加福音三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

  五十年代,筆者於印尼東南亞聖道神學院進修時,與兩位同學化了不少時間背誦耶穌的家譜。也參考陳瑞庭牧師編著的聖經人地名意義彙編,將每一個名字的意義列出,編寫一篇人名意義的文章。但從來沒有機會傳講,也沒有聽過,或讀過任何教牧發表耶穌家譜的信息。聖經用了不少編幅記載人類的家譜,如:創世記第五章亞當至挪亞的十代家譜,創世記第二十二章二十至二十四節拿鶴的家譜,創世記第二十五章亞伯拉罕和以實瑪利的家譜,歷代志上第一章至九章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家譜,特別提到掃羅王的家譜,歷代志上第八章三十三至四十節;第九章三十五至四十四節等。新約馬太福音第一章一至十七節是由亞伯拉罕至耶穌的四十二代家譜。路加福音第三章二十三至三十八節是由約瑟推上到亞當七十六代的家譜。這十八章的家譜到底有甚麼意義,茲就能力所及,單將耶穌家譜的信息分享於下:

  馬太福音所記的耶穌家譜是由亞伯拉罕到耶穌,共四十二代,約二千年。分為三個階段:亞伯拉罕到大衛的十四代是用信心領受應許的家譜,從大衛到耶哥尼雅是君王的家譜,從耶哥尼雅到基督是仰望救贖的家譜。

  耶穌基督的家譜最少告訴我們七方面的信息。

一.神對亞當,亞伯拉罕的應許都是誠實可靠的

  神在伊甸園中應許亞當:“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創三:15),這個應許經過人類歷史的長河,“及至日子滿足,祂(耶穌)就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加四:4)神應許人類(亞當與夏娃),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中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動物。(創一:28)雖然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喫了禁果,但是在創世記第五章,歷代志上第一至九章,及路加福音第三章二十三至三十八節的家譜中,清楚說明了神應許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並執行治理受造物的權柄是誠實可靠的。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家的吾珥,和他到了迦南地,先後五次應許他將要成為大國,要叫別人得福,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神要永遠作他們的神。他的子孫要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子孫必得着仇敵的城門,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的後裔得福。(創一二:1-3;一三:14-15;一五:1-5;一七章全;二二:16-18)。亞伯拉罕雖然因信稱義,也稱為神的朋友,但亞伯拉罕的信心常常有軟弱失敗的事。因此迦南地餓荒而下埃及,怕自己被人殺害,而假稱妻子為妹妹(創一二:10-20);因年老未有兒子,而聽從撒拉的意見與埃及使女夏甲同房生以實瑪利(創一六:1-16)。而亞伯拉罕的四十一代後裔中,真有心專心遵行神的旨意,真是寥若晨星。但神的應許卻不因人的不信而改變。正如聖靈啟示保羅說:難道他們(猶太人)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三:3-4)

  所以耶穌的家譜,告訴人類:神的應許是誠實可靠。

二.神是永遠活着的神,人類在世是一代一代地過去,沒有一個人永遠活在世上

  神創造人類的身體是活在物質的時間與空間的世界中。受造的物質時空是有限的,人類物質的身體當然也是有限的。但神卻賜給人類有超物質的靈魂生命,這非物質的靈魂生命需要藉着物質的身體活在物質的世界,也將非物質的靈魂生命一代一代地傳遞下去。這物質的身體在細胞新陳代謝的原理下天天有不同程度的更替,但這個人的非物質的生命,性格,思想,感情,才賦,理念,天資等卻仍然存在。這些屬靈性的生命品質能與創造者,生命的源頭,獨一的真神有聯系,有溝通。能領受祂的命令,教導,指示,引領。過一個健全有意義的人生,同時將從神所領受,所經歷的真理傳遞給人,給下一代。   

  受造的人有他受造上的有限性,所以在領受神的真理上,也受悟性,記性的有限性所限制。所以不能完全領悟,記住神所啟示的真理。因此,神需要多次的向人啟示祂的真理。一代一代地向人啟示祂的真理,並將祂的真理用比較長久性的文字記載下來,使人可以時常學習,並傳遞給後代的人。

  在耶穌的家譜中,就顯明出只有永生的神是永遠活着的,任何的聖哲偉人,或惡霸歹徒都是短暫的,一代一代地過去。叫活在地上,“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人類,單單信靠仰望永生的真神,而不是效法殘缺不全的英雄豪傑。

三.神永遠是良善的標準,人的善惡是良莠交替的

  在耶穌的家譜中,清楚告訴我們:人在一生之中的品格,德行,信仰是起落不定的。在人生的某一階段中他的信仰因與神親近,順從神的命令旨意,倚靠神過日子,他的品格高尚,行為磊落。甚麼時候人離開神的旨意,不持守祂的命令,他的信心就軟弱,品格會破產,德行就無力。所以沒有一個人的信仰,品格,德行可以永遠作為後代的標準。由於人的有限性,他的信仰,品格,德行在人的規範,人的信仰宣言中也許是無可指摘的,但在神全面的真理亮光中,他仍是有不少的瑕疵。

  例如亞伯拉罕,蒙神稱他為未受割禮與受割禮之人的父(羅四:11-12),但仍有沒有完全信靠神的信實供應,所以在示劍地方遭到飢荒時,沒有求告神就下到埃及去。又因不信神會保護他和妻子的安全,而撒謊假稱妻子撒拉為妹妹,差一點就失去愛妻。(創一二:10-20)當他們夫婦聽見神應許他們的子孫要有天上的星那麼多,可是撒拉等到自己生育的年齡已過,就催亞伯拉罕與埃及使女同房生子。結果帶來家庭長期的糾紛,無窮的痛苦(創一六至二一章)。亞伯拉罕既然與夏甲生了以實瑪利,後來又為撒拉的妒心,將夏甲和以實瑪利趕出家門,完全失去憐憫婦女孩童的道德,所以神為這被棄的母子抱不平,供應他們所需的糧食和水,賜福他們母子成為大國。(創二一:14-21;二五:12-16;代上一:25-31)

  是的,亞伯拉罕的信仰,品格,德行在一生中有時很好,蒙神稱義;但有時很失敗,神也掩面不理他。只有神永遠是良善的標準。所以耶穌對少年的官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一○:18)  

四.信心,德行不是遺傳的,乃是各人要自己與神直接去建立的

  中國的傳統觀念是“龍生龍子,虎生豹兒”。這種觀念只是一種盼望而已。教會的傳統觀念也一樣,認為有信心,好品德的祖先,必定有有信心,好品德的後代。但從耶穌的家譜中,清楚否定這觀念。

  例如:以撒是一位很馴良,很忍耐,少反抗,多退讓,凡事等候神的主權去成就神應許的一位“君子信徒”。聖經記載:以撒童年時受以實瑪利戲笑!他完全沒有反擊的行為。他被父親帶去摩利亞山要獻為祭,當壇築好,被捆綁放在柴上,他毫無掙扎逃脫舉動。只默默等候那刀刺下將他獻為燔祭。他四十歲要娶妻時,完全由父親安排,直到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才娶她為妻,並且愛她。他守住童身,在當時的社會是不多見的。當他父親亞伯拉罕逝世時,他與曾戲笑他的以實瑪利一同辦理喪事,沒有以承繼人的身份排斥以實瑪利。這是他承認以實瑪利也是亞伯拉罕合法的兒子。這種饒恕,不計前仇的君子之風是罕見的。他結婚二十年,未從利百加得兒子,沒有像其父親與婢女同居生子,乃單單祈求耶和華,直到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六十歲才得雙胞胎的兒子,之後利百加不再生育,他也不再娶妾生子。當亞伯拉罕在非利士留給以撒的水井被非利士人全都塞住,他就覓地再挖水井,他所挖的水井一連四次被暴民佔據,他與僕人從不與暴民爭競,只有忍受退讓。像這樣品格完美的君子,他的兒子也當承繼一些。可是聖經記載,以掃與雅各兩人的品格,與他們父親以撒的品格有天淵之差別。(詳參創二一∼二六章)

  雅各的品格狡猾詭詐,其子約瑟的品格卻是純潔,寬恕,誠信,忍耐。亞比央是個邪惡的暴君,但其子亞撒是位敬畏神的好王。約沙法是位好的王,其子約蘭卻是個惡王。亞哈斯是惡王,其子希西家是良善的君王。亞捫是邪惡的王,約西亞卻是位良善的君王。

  耶穌這些邪惡的肉身祖先,並沒有遺傳邪惡的罪性給馬利亞,和其丈夫約瑟。那些本性善良的祖先,也沒有將善良的本性遺傳給後代子孫。

  但是祖先的信心,善行的後果卻是會影響他們的後代。例如:大衛的信仰和善行影響所羅門,雖然所羅門王在登基後不久,犯了拜偶像和淫亂的罪,他的王位在有生之年沒有被神奪去。(王上一一:32-39)可見各人的信仰和品德不是遺傳的,乃是每個人要直接向神建立,向神負責。 

五.神是根據祂的教訓審判懲罰子民,並無分別

  神選召任何一個人時,都有應許,但是每次的應許都有明確的警告。凡遵行祂命令旨意的,必蒙神賜福,眷佑;凡違背祂命令旨意的,神必向他們發怒,降災懲罰他們。那些受懲罰而肯悔改的,必蒙赦免,重新有機會去遵行神的旨意。若是多次受懲罰仍不肯悔改,神必興起外族來攻擊他們,奴役他們,虜掠他們,甚至消滅他們。(利二六章;申二八章)神所有帶着懲罰性的教訓,從來沒有失效,因為祂的話語是永遠長存。

  在耶穌的家譜中,自亞伯拉罕到被擄,自雅各子孫居住在神應許的迦南之地,到北方十個支派被亞述所擄掠,種族被異族同化;南方兩個支派被巴比倫擄掠,幾乎消滅(參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因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一直違背神的命令去拜偶像,犯淫亂,所以神履行祂在應許中的誡命,將這大衛的國度於主前五八七年結束。雖然在主前五三六年,神感動波斯王古列,許可所羅巴伯等帶五萬多人回國,但只建造耶路撒冷城,聖殿。並在以斯拉的帶領下,愛慕聖經,作靈性信仰上的復興。但仍然沒有建立大衛的國度。(參拉一至七章;尼一至七章)耶穌降生不是只作猶大小國的君王,祂乃是全人類的救主,萬王之王。這是父神所定的旨意。在亞伯拉罕的後裔中沒有人完全遵行神的旨意。只有道成肉身,凡事與人一樣的耶穌一人完全遵行。(約四:34;來一○:5-9)

  亞伯拉罕的後裔雖然是神的選民,但他們不遵行神的教訓,神的審判懲罰絲毫不爽地臨到他們身上。基督徒是神在基督裏的選民,也必去完全遵行神的命令和旨意。若是藐視違背的話,必遭當有的懲罰無疑! 

六.基督是女人的後裔應許,不受人類犯罪的影響

  自從亞當犯罪墜落後,第四世紀及十六世紀部分拉丁派系的神學家認為:亞當犯罪的本性藉着肉身的生育男女,而遺傳給每一代的後裔。所以每一個生在世上的人都受敗壞罪性的控制,無力行神的旨意,而完全墜落。這個理論在過去四五百年成為更正教的正統信仰。

  可是很少神學家有膽量去再探討,這遺傳犯罪的本性是否也傳到耶穌肉身的母親的身上?如果是的話,那麼馬利亞也有遺傳的罪性,或原罪!那麼這位童貞女生耶穌的肉身時,是否也將墜落的罪性遺傳給耶穌呢?是的,聖經清楚告訴我們,馬利亞是從聖靈懷孕。(太一:18;20;路一:35)但當耶穌在馬利亞的胎中得到肉身的過程中,祂有了人的性情,有人的肉體,是否也從馬利亞的肉身中與性情中承受了墜落的本性呢?在神學上很少有作清楚的討論與結論。

  不論神學家的討論或結論如何,凡相信神是公義的,不會以無罪的為有罪(太一二:7),也不會以有罪為無罪。(鴻一:3)一個沒有犯罪的人說他有罪性,一定會犯罪;與一個人有自由意志,決心遵行神的旨意而不犯罪,那一種更合乎聖經的全部教義?從馬利亞決定遵主的旨意行(路一:38),耶穌一生立志單遵行父神在聖經上所記載有關祂的旨意。(來一○:5-9;約四:34,五:19,30;太二六:39-42等)而不犯罪的事上當有結論:人從犯罪的父母得到肉身生命時,沒有遺傳的罪性。保羅說:“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羅一:3)大衛和他的後裔大多是犯罪的。因為他們沒有立志遵行神的旨意,乃隨從自己的意思而行,所以犯罪,所以耶穌從女人的後裔而生的應許(創三:15),是不受人類犯罪的祖先所影響。各人犯罪與否是自己是否決志遵行神的旨意而決定,在馬利亞生耶穌的肉身上可得證明。

七.耶穌有完全的人性,但不犯罪,所以可以代替有罪的人類而死,並完成流寶血救贖人類的大工

  主耶穌道成肉身,具有人類一樣的肉身,有罪身的形狀(羅八:3);有與人類一樣的血肉之體。(來二:14)祂凡事受試探與我們一樣。(來四:15)在肉身中,祂有與人類人性中的時空有限,肉體方面的疲倦,饑渴,感情方面的喜怒憂傷等。但在肉身中祂有堅強的心志,單遵行父神的旨意,在非常飢餓時,仍以神口中所出的話為維持生命的食物,因而得勝撒但的試探,拒絕變石頭為餅來充飢。(太四:1-4)拒絕用神子的特權去得使者特別的保護(太四:5-7),拒絕以拜魔鬼的條件去換取萬國的榮尊。(太四:8-11)耶穌所以得勝魔鬼的試探,是祂用自由的意志倚靠聖靈去遵行父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旨意。(太四:1;路四:1;來一○:5-9)

  耶穌在肉身中善用自由意志,全心倚靠聖靈的充滿管理,單遵行神在聖經中對祂所定的旨意。這啟示我們有肉身的人類,若是肯善用自由意志,也能全心倚靠聖靈的充滿管理,單遵行神在聖經中對人類所定的旨意。能過一個得勝一切試探而不犯罪的人生,榮耀神,蒙神悅納的人生。

  人類的肉身(指一個人的靈,魂,身體),是神賜給人類來遵行祂旨意的器皿。這器皿若由聖靈管理,靠聖靈行事,就能在生活上結出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的果子。(加五:22-23,25)所以信徒當天天倚靠賜生命的聖靈去治死肉體的惡行,就是不讓肉體去行惡事,而單倚靠住在心中復活的基督大能,去體貼聖靈,去遵行神的美旨。這樣就能像基督一樣能不犯罪,達到基督在肉身受苦而完成寶血救贖人類的目的。(羅八:1-16)

  這個肉身肯受聖靈管理而能遵行父神旨意的真理,在列代的信徒生活中都有了美好的見證。所以這是可行,可經歷的真理。這是耶穌寶血救贖功效永不改變的真理。讓每位信徒肯接受這客觀的真理,肯主觀去體驗這真理,時時刻刻去享受這真理的實際功能!

  耶穌的家譜不是一系列的人名而已,他有非常寶貴的真理信息。讓我們靠聖靈的教導去領會,去體驗,並將這寶貴的真理傳給萬民,使萬民共同體驗這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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