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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神的湖邊早餐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選解

陳終道

 

  四福音都詳記主復活的事,但只有約翰福音獨記,主復活顯現中行了一個意義重大的神蹟,是在提比哩亞海邊行的。按使徒行傳第一章三節所記,主復活後曾多次向門徒顯現,共四十日之久,大概可分為三階段如下之一至三:

一.復活日在耶路撒冷顯現

  主在復活那日共顯現五次。祂先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可16:9),“先”原文可作“第一”(英譯本KJV, NASB, NIV均作“first”),其次是向幾個婦女顯現(太28:8-9):探墓的幾個婦女正急忙去告訴使徒時,途中見主顯現,且告訴她們說“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太28:5-10)第三次是向正在去以馬忤斯途中的兩門徒顯現(路24:13-33),第四次是向西門彼得顯現(路24:34),第五次是向正聚在一起的眾門徒顯現。所以從四福音的記載,可以確知復活日共有五次顯現。

二.在加利利顯現

  除了復活日五次顯現之外,第二階段應算為在加利利的顯現,最少三次(參約21:14),而這三次的計算應留意四福音書末章(或末二章)其前半記復活日在耶路撒冷的顯現,末小段卻記在加利利的顯現。例如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一至十五節是復活日顯現於耶路撒冷,但之後第十六至二十節卻是稍後在加利利山上的顯現。耶路撒冷在南方,加利利在北方,主在加利利顯現多久未知,但主升天之日必不在加利利山,而是在耶路撒冷的橄欖山上(徒1:4,9,11-12)。

  四福音書中只有約翰福音用了兩章之多記載主顯現的事,其中第二十章上半章記復活日之顯現,後半章向多馬顯現卻是在加利利的顯現,茲將在加利利顯現的三次分別如下:

  首先是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太28:16-17)。注意主耶穌復活後四十日之久向不同人顯現;但只有在加利利山的顯現,是主耶穌受死前與門徒到客西馬尼園途中預先約定的一次顯現,主耶穌說:“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太26:32)所以主復活的第一日顯現中一再吩咐婦女們快告訴使徒們到加利利,“在那裏必見我”(太28:10,可16:7),所以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六至三十一節所說“過了八日”向多馬顯現應是在加利利的“屋裏”,因主既一再叫門徒到加利利相會,且是在未受死之前預約的,十一門徒不可能在耶路撒冷等待八日後才趕去加利利,因他們根本不知八日後主會另一次特向多馬顯現,而空等八日才去加利利。在加利利山相見時還有人疑惑,“人”是多數式的,應作“有些人”(太28:17),不但多馬需要信心的堅固,還有別的門徒也需要。這樣,向多馬顯現,應是在加利利的第二次,不但為多馬,也為另一些有疑惑的人!這就是為甚麼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十四節說:“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因按在加利利顯現的次數計算,湖邊顯現的那次是第三次。

三.其他顯現(徒1:3,林前15:4-7)

  這第三階段的顯現可說是從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至使徒行傳第一章之間的顯現,也就是在提比哩亞海邊到從橄欖山升天之間的事。這期間主曾多次顯現:

  “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1:3)

  讀者若留心將使徒行傳第一,二章或全卷的記載與四福音末一,二章的記載對着看,諒必更了解我們所常說的“大使命”是包括神國的事,應有更廣闊的範圍與目標。信徒應付更大的代價,並非只傳福音,更當按主吩咐建立教會。

四.湖邊顯現中的神蹟(約21:1-14)

  基督降世為人的後三年多之中,聖經較詳記的神蹟約二十四次,但基督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期間所行的神蹟,只有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記的湖邊的神蹟。湖邊神蹟的主要對象和目的,是復興彼得和與彼得一同去打魚的幾個門徒。也可以說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全章以彼得為主角,因為:(1)是彼得首先發起要打魚,其餘六門徒跟着他同去。(2)在知道是主耶穌顯現時,彼得立即跳下海裏要到主那裏。(3)在早餐之後主三次考問彼得的愛心。(4)考問之後主耶穌預言彼得將為主殉道。全章內容重點都在彼得身上,讀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主耶穌雖沒有為十二使徒設立領袖,事實上卻常是彼得帶頭的。(5)在受死前主耶穌預言彼得將三次不認祂時,曾對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魔鬼攻擊的不僅是彼得,且要藉此影響其他門徒,主耶穌卻為他祈求,使他可以勝過試探重新得力,堅固眾信徒,在此主的顯現而復興彼得的信心,堅固他的眾弟兄,正是近似的眷顧與拯救(事奉道路中的拯救)。

五.重拾魚網與主的顧念

  要了解全章,應先解決彼得發起打魚這件事,應作負面抑正面的領會。這是重要關鍵。筆者個人認為作負面領會較正確,因:(1)彼得曾按主的吩咐,把船開到水深之處打魚,而得了滿載兩隻船的魚穫,卻又立即捨下剛剛收穫的滿滿兩船魚,回應主的呼召作得人靈魂的漁夫。(路5:1-11)這樣他們現今重拾魚網與起初的心志相背。(2)事實上他們整夜勞力毫無收穫,仍然是靠復活主顯現中的一句話“把網撒在船的右邊”而得着一百五十三條大魚。其實問題不在乎撒網在左在右,是復活主的眷顧與恩賜的緣故。(3)主顯現的第一句話是:“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這句話說出了彼得等人重拾魚網的真正原因,是沒有得吃的問題。以往跟着主耶穌雖然貧窮,卻不至於挨餓,現今,主已復活了,但祂還會像從前那樣看顧他們日用所需的嗎?不去打魚難道坐着餓嗎?主耶穌顯現為要讓他們知道這復活的主,仍然看顧他們。

六.湖邊的早餐

  正當七個門徒整夜勞力一無所得的時候,他們極可能又飢又渴,又喪志迷茫,這不但是他們當夜的問題,日後,怎樣行呢,若生活都成問題,如何使萬民作主門徒?正當他們可能偏行己路時,復活主在湖邊顯現了,“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這句像父親對孩兒充滿體恤和顧念的話,切中他們內心憂慮無助的軟弱,足使他們忽然振奮起來,卻慚愧得啞口無言,因為在他們網得一百五十三條大魚之先,岸上已有復活主為他們預備好的早餐了,有炭火,有餅,有魚了!這豈不是證明,那一百五十三條大魚全是多餘的嗎?體恤人軟弱的救主,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放在炭火上一同燒烤,這是主耶穌失了預算要多幾條魚嗎?還是祂喜見這幾個門徒所打的魚,總算派上用場了?他們的主未說過一句責備的話,卻讓那勞力而一無所得的打魚專家們,因主的大能,可以把他們所得的魚穫,跟主耶穌早為他們預備好的,一同在炭火上烤燒,這樣對他們有正面鼓勵啊!他們吃的時候竟沒有人敢問祂是誰,因為知道祂是主耶穌,他們內心歡喜得說不出話,也愧疚得說不出話來。他們心裏憂喜交雜,連一向快言快語的彼得也靜下來了!

  聖經說:“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約21:4)這樣主耶穌與門徒一同用飯的時候,想必太陽已柔和的慢慢昇起,天上的雲彩添上了金黃,紅色用各類姿態反射到湖面,隨着微風向着他們的岸邊搖漾,那景色真是優美,令人畢生難忘的啊!真可惜有畫家畫了不同風格的最後晚餐,為何未見有人畫過復活的主基督,與門徒在提比哩亞海邊共進早餐的景象?

七.考問愛心

  主耶穌與門徒同吃早餐後,特別考問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祂這次顯現的目的是要門徒知道主像以往那樣顧念他們,且要他們學習更深的功課。從前是降世為人,在肉身中與他們同在,那時門徒信的是看得見,摸得着…的主耶穌,現今他們要學習信靠這位摸不着,來無影去無蹤的主神,學習倚靠,順服,敬愛這位再不是按肉身在他們身邊的救主,從前他們愛祂聽從祂,今後仍像從前那樣愛祂順從祂嗎?

  愛我比這些更深嗎?“這些”到底是甚麼?是食物,是金錢,是養生所需,是神蹟,是一般人所沒有的屬靈經歷,是使聽了他的見證之後,人們都會不知覺中對他另眼相看嗎?主耶穌考問彼得的話是否也正是考問我們?我們所謂的愛主,是否不知不覺中變成只是口號或包裝,裏面所裝的大部分都愛自己,愛虛榮?

  主耶穌三次問彼得的問題,對我們有何要訓?我們應留意這三次問的是同一的問題,這已經足夠題醒我們,若有人用同一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問我們,我們就該知道,我們的回答是不及格的了!所以彼得被主問到第三次時,已戰兢而內疚,聖經說他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彼得憂愁甚麼?為甚麼事難過?一方面在心裏愛主,另一方面卻想重拾魚網,怎算愛主?耶穌的問題不是為難彼得,而是要他從內心深處醒悟過來,若真的愛主比這些更深,他就該餵養,牧養主的羊,牧養偏重於引導,餵養偏重於靈命靈糧的供應。雖然彼得三次回答的口與心都是真的,但還未“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來12:12)主耶穌卻三次指出他所該踏出的腳步──“你牧養我的羊…餵養我的羊”那是真實愛主,要忠心牧養,餵養主的羊,必須遵從神的話語,按真理而行。那就難免要受逼迫,毀謗,苦難了。彼得是否從此不再回頭,忠心至死?整本使徒行傳,就是他和眾使徒,愛主“比愛這些更深”的見證!

八.心靈相通的預言(約21:18-19)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着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約21:18-19)

  粗略讀這兩節經文,可能覺得跟上文不緊接,主耶穌似乎講另外的話題,其實不然,主耶穌把上文的問題作了總結,祂特別預言彼得日後將為主殉道,既明說彼得會為祂殉道,也就等於讓彼得知道祂已悅納彼得的心志,且知道他會忠心至死。使徒行傳的前十二章,證明彼得確被聖靈充滿,一次講道三千人悔改信主,在當時猶太教的祭司長,長老,官員的逼迫之中,宣告除祂以外,別無拯救…甚至在被希律王鎖入三重鐵門的牢獄準備處死的情形下,大膽見證基督復活。

  所以主耶穌又特題彼得為主殉道,是安慰彼得,主完全了解他發起打魚的內心矛盾與迷茫,主會在他前面的路程上與他同行,這對今日信徒來說也是很寶貴的實例,我們可能遭遇類似彼得的處境,現實生活的困難必須應付,我們內心仍然愛主,在無助,徬徨之中,不知所措…合神心意的大衛王說:

  “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34:10)

省思,研討:

  1. 彼得為何發起打魚?按當時的困境是上策抑下策?這事例怎樣應用於我們身上?
  2. 現今,我們也有機會與復活主共進早餐嗎?甚麼是我們現今的“天邊早餐”?(每日讀經,禱告,傾訴…)
  3. 曾否留意主向門徒說話時語意中的啟迪,如:三次問彼得,又三次替他答了?最後又預言彼得為祂殉道?其中有甚麼安慰與指引?應如何愛主?

默想經文: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24:45)

(註:本文經作者同意同時在本刊及“文宣”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