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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錢財與事業”的人生

黃朱倫

 

讀經:傳道書第二章4至11節,17-23節(聖經新譯本)

  追求錢財與事業的人生,是一種很正常的人生。我們都花很多時間在工作上;而殷勤工作,更是一種美德。我們作工賺錢,就會擁有錢財,甚至是事業。

一.錢財的好處

  聖經讓我們看到錢財的好處。“設宴是為歡笑,酒能使人生快活,金錢能解決萬事。”(傳一○:19)金錢能解決很多問題:送孩子到外國著名學府讀書,很昂貴,有錢能解決;人病重,要去最好的醫院,看最好的醫生,吃最好的藥,都需要錢。錢財可讓我們做很多事,給我們很多方便。傳道書說金錢能解決萬事,並不是拜金主義,而是一件實在的事。
  錢財也能夠提高我們生活的素質,可以住更好的房子,可以擁有房車代步。“富翁的財物是他的堅城。”(箴一○:15)可見金錢能夠使人的生活更有保障。錢財也會提高人的尊嚴和價值,有了錢財,朋友也會多些。

二.錢財的限制

  金錢能解決萬事,但不能解決一切的事;聖經告訴我們錢財是有限制的。

  1. 錢財不能使人滿足

  “貪愛銀子的,不因有銀子滿足;貪愛財富的,也不因得利知足。這也是虛空。”(傳五:10)許多人視錢財為人生的目的,所以貪愛錢財;可是賺了許多之後,還是發現自己不因銀子滿足,發現人生也是虛空。
  “財物增加,吃用的人也增加,物主除了眼看以外,還有甚麼益處呢?”(五:11)你有錢了,就多人來敲你的門;和朋友上餐館吃飯,叫來滿桌豐富的食物,然後眾人都指望你付錢。許多人因你的錢財跟你交朋友,許多人因你的錢財想從你身上得好處,那些朋友都不是你真正的朋友。你看着他們吃用你的財富,是只能白白用眼睛看着而已。
  “勞力的人無論吃多吃少,都睡得甜;財主的豐足,卻不容他安睡。”(五:12)勞力的人,從早勞力到晚,晚上很累了,躺在床上立刻進入夢鄉。錢財豐足的人,晚上卻不能享受睡眠:擁有很多物業和股票,財富很多了;當看着市值掉下來,又怎能安睡!錢財多,煩惱多;有錢的人,常常記掛着財富和事業,十分煩惱,不能安睡。

  2. 錢財帶來災禍

  “我看見日光之下有一令人痛心的憾事,就是財主積聚財富,反受其害。遭遇禍患,財富就盡失。”(五:13-14)有錢的人會遭遇意想不到的禍患,財物盡失。在南非的華人,他們的住屋外面有自動開關的鐵閘大門,大門連着圍牆,牆上有鐵絲網;進到庭院,內有惡犬;進到屋內,房間內每個人都有槍!因為南非黑人認為華人有錢,專門伺機向華人搶劫,甚至殺害;所以住所設有自動開關的鐵門,都有惡犬,人人有槍。所以財主反受財物之害。當國家社會發生動亂的時候,財富往往是最大的禍殃,使財主遭災。

  3. 錢財帶來許多煩惱

  錢財和事業,會帶來許多煩惱和壓力。人有錢就會去投資,期望賺得更多錢。可是投資不是永遠賺錢的,是有可能虧掉一切的,所以投資的人常有煩惱和壓力。如果你買了很多股票,每早晨起來第一件事,不會是拿起聖經靈修,而是去看看股價;錢掉了一點,心下沉一點,壓力隨之而來,因為用了太多錢去投資了!如果你沒有甚麼錢財去投資,早上起來,就可以專心讀聖經。人愈有錢,愈難清心,因有許多壓力和煩惱。

  4. 錢財至終仍為虛空

  錢財不一定帶來幸福;錢財到最後甚至是虛空。傳道者說:“我以喜樂試試你。”(傳二:1)這喜樂是指“享受人生”。傳道者曾經大事發展,享盡人生:他為自己建造房屋,栽種葡萄園,買來僕婢,又擁有大群牛羊,積蓄了許多金銀財寶,又招募男女歌手,收納許多妃嬪,是世人所以為樂的。(傳二:4-8)如此的人生,可以說是享盡人間一切的福氣。甚至“我眼中所求的,我都不禁止;我心所喜歡的,我都沒抑制。”(傳二:10)我們常常看到許多喜愛的東西,但不是都可以得到的,是只能看而已。但傳道者眼中所見的,心中所想的,只要他喜歡,就可以得到;他的財富是如此鉅大。能過這樣的人生,豈不應該十分滿足?只是他說:
  “然後,我省察我手所作的一切,和我勞碌所成就的,想不到一切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傳二:11)
  “因此我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發生的事,都使我厭煩。一切都是虛空,都是捕風。人的一切勞碌和操心,就是他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對自己有甚麼益處呢?”(傳二:17,22)
  傳道者慨嘆,人為錢財和事業勞碌操心,對自己有甚麼益虛呢?傳道書中提到“益處”,是指永恆的好處。傳道者發現,錢財很好;但錢財有限制,不單帶來很多煩惱,而且不能帶來滿足。“其實終其一生,他的擔子既痛苦又煩惱,在夜間也不能安心。這也是虛空。”(傳二:23)

三.生命豐盛的祕訣

  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愛錢財,就被引誘離開真道,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貪戀錢財,帶來煩惱,帶來壓力,以至人生不喜樂,生命也會出現許多問題。惟有回到主的面前,人的生命才有價值和意義。主耶穌說:“人就是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好處呢?”(可八:36)人若以錢財和事業為一生的目標,他賠上的,不單是永恆的生命,更是賠上了今生生命的價值;不單在永恆裏不得救,在今生也沒有真正的喜樂和滿足。惟有在主裏面,才能得着真正的喜樂和滿足,才能擁有豐盛的生命。腓立比書勸勉我們:“你們要靠着主常常喜樂”(腓四:4)。靠着主常常喜樂,原文的意思是“在主裏常常喜樂”,就是說,在主以外,沒法喜樂滿足;在主以外,沒法得到豐盛的生命。
  或是努力工作,或是努力賺錢,我們都要為主而活。我們要按照主的心意而活,善用神所賜給我們的,也應把當納的奉獻給神。讓主在我們的錢財上作主,這樣,我們的生命就會變得更豐盛。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七期 07.1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