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講章大綱
基督徒生命的本質
黃彼得
經文:約翰壹書第一章
引言:
約翰壹書是寫給活在有苦難和異端出現的境況中的信徒,目的要幫助信徒明白所信的真理是確定的,所得的生命是永恆的,一切的患難不過是給信徒表現生命的機會。許多的異端雖然似是而非,但仍然不足信,所以當有清楚的認識。在真理上有根基,就不至動搖,也不至被世界所引誘,且有充足的喜樂(約壹1:4)。第一章論信徒生命的本質。
一.信徒的生命是永恆的(1:1-2)
- 生命是起先原有的。這是指神本身的生命,也是主耶穌的生命(參約1:4)。
- 生命是可經歷的,不是抽象的。這裏用三種經歷來表明:親耳聽見—可聽見的,親眼見過—可看見的,親手摸過的—可感覺的。這也表明得生命的三個過程:聽道,認識道,接受生命的道。
- 生命是顯明的。這生命不是隱藏的,而是公開的,要每個人得着;也表明這生命是有表現的。
- 生命是可以傳給他們的。傳遞出去,生命才能產生生命。我們若要得生命,必須從神而得;我們得着主的生命,也就要傳出去,叫多人得生命。
二.信徒的生命是有交通的(1:3-4)
- 有二種的交通。橫向的與信徒交通,直向的與神相交。相交顯出是活的,有同類的生命。
- 交通的目的:互相供應,互相造就和勉勵。在交通中得長進,彼此有更多的認識。
三.信徒的生命是光明的(1:5-7)
- 因為神是光。祂絕對聖潔,有無上榮耀,完全公義,有無限慈愛。
- 信徒光明生命的表現:
- 走在光明中,不在黑暗中。
- 不說謊,行真實的事。
- 靠主寶血得潔淨。
- 信徒有光明生命的結果:與神相交,遵行真理,得成為聖。
四.信徒的生命是誠實的(1:8-10)
- 承認自己有罪(1:8):認識自己的本相,承認所有的罪惡,厭惡罪惡。
- 認罪的結果(1:9):作個誠實人,得蒙赦罪之恩,得蒙神的憐憫成為稱義的人。
- 不認罪的結果(1:10):
- 以神為說謊的;因神說人有罪。
- 是自欺,是遮蓋自己的罪。
- 沒有神的道,就是沒有基督在心中。
結論:
基督徒的生命是永恆的,有交通的,是光明的,是誠實的。如還沒有這生命就當祈求;如有了,就當傳遞給別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本文選自《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全部大綱共約二千三百篇,已在金燈臺網站goldenlampstand.org發布。歡迎瀏覽或下載,費用全免。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