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光明之子

于中旻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

  光無質量,卻能看見;能見,卻無形。實在說,光就是發光。耶穌自己解釋甚麼是發光——“你們的好行為”。人不是靠行為得救,但得救的人必然有行為證明,就是“光明之子”的發光。

在神的光明中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

  神是生命和一切美善的來源,藉着祂永存的兒子“創造諸世界”(來1:2),是從“混沌,空虛,淵面黑暗”(創1:2)中,吩咐光照進黑暗裏,開始有了各樣的生命。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的惟一真神吩咐光照入黑暗;不論光如何的微小,光所到的地方,黑暗就逃避。黑暗代表罪惡和魔鬼掌權,不過是暫時的。最後的新天新地,是全然光明,永遠沒有黑夜(啟21:23-25)。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5、7)

  教會是蒙恩得救的人在光明中的團契。要藉着耶穌基督先與神和好,在光明中相交,才可彼此相交,成為光明的領域,黑暗被逐出。如同燈放在燈臺上,照亮一家的人。這就叫作見證。一家人圍聚在金黃的燈光下,有平安和樂歡笑,何等動人的一幅圖畫!

光明的見證

  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首府,使徒保羅等人從腓立比去到那裏,工作只三個安息日,不到一個月(徒13:1-9)。一個猶太人和希臘人混合的教會,就建立起來。他們有信、有望、有愛(帖前1:3);雖受迫害,但很有長進,保羅如此稱讚他們:

你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甚至你們作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因為主的道從你們那裏已經傳揚出來,你們向神的信心不但在馬其頓和亞該亞,就是在各處也都傳開了;所以不用我們說甚麼話。(帖前1:6-8)

  使徒保羅歡喜的說:“不必提了!”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名聲,傳播到亞該亞,是全國知名的榜樣!這光,遠播得該算夠遠且廣吧?這光,沒有聲音,卻是真實的見證。

以弗所的光

  使徒保羅傳揚福音,從哥林多到了以弗所。門徒從基督“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就是生活有了改變,結出光明的果子。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5:8-10)

  聖徒實在不能自己發光,而是反映主的光,就像月亮是反射太陽的光一樣;只是不要讓地上的塵念和污穢的自我,造成罪污的陰霾,阻礙主的光透過。

  “光明之子”既然有父神的生命,必然會結出聖靈的果子(加5:22-23)。“不肖之子”,就是辱沒父親的孩子;孝順的孩子,總是察言觀色,體會父親的心意。我們的責任,就是“察驗主所喜悅的事”,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12:2),卻要為主發光,充分表現出“眾光之父”,有“神的性情”,更殷勤進步(彼後1:4-6),越來越像神,照亮幽暗的世界。

光明的使徒

  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蒙主向他顯現——“從天上發光,四面照着他”(徒9:2)。奇妙的經歷,沒有影子,沒有隱藏,沒有偏蔽,能夠看得清楚、真切、完全,知道自己,也明白真理。然後,主召他為使徒,賦予使命:

“你起來站着,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6-18)

  主最不需要瞎眼的使徒,瞎子領瞎子;必須先要自己眼睛開了,才可叫別人眼睛得開,走光明道路。

保羅向教會坦然見證:“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這樣愛你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帖前2:6-10)

  這才是事奉!正大光明、真實的事奉,讀來都叫人覺得如經浸沐靈雨,可得潔淨。光明的使徒!(林後5:21)

  如此的使者,真可叫差他的主得榮耀。光明磊落,是所有光明之子所應遵行的。阿們。

 

作者于中旻博士為文宣士,聖經網aboutBible.net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