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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若許我

謝逸群

 

  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兩次表達他希望早日到他們中間去的心願。“主若許我,我必快到你們那裏去。”(林前四:19)“我如今不願意路過你們。主若許我,我就指望和你們同住幾時。”(林前一六:7)

  “主若許我”這是一句意義深長的話,絕不是保羅不能去哥林多的託詞。這一句話,表明了他事奉神的心態:他的生命氣息是神所賜的,他的一生為神所掌管和使用。主若許他,他就必很快到哥林多信徒中間去。但他能否順利到哥林多,完全在神的掌管中。他絕對順服神的主權。

  保羅的生平中有兩件事值得我們留意。他在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七節說:“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保羅有使徒的權柄可以治病趕鬼。但是,他沒有擅自使用這些權柄除去他自己肉身上這一根刺。因為他知道他是屬主的人,基督是他生命的主。所以,他為這事三次求告主,叫這刺離開他。主對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保羅就謙卑順服在神的旨意之下。按人之常情來說,保羅三次求主除去他身上的一根刺不算是過分的要求。主不應允他所求,因為神的意念是高過人的意念。祂要祂的僕人從經歷中認識自己的軟弱,又從軟弱中認識神的能力,並且學會在人的軟弱中依靠祂能力的覆庇。每一個屬神的兒女都要學習這信靠順服的功課。

  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中,記載保羅有意往亞西亞講道。但是,聖靈禁止他前往,並且給他異象往馬其頓去,保羅立即從命。他事無大小,無論是個人的需要或神家的事工,都不越過主的心意和許可,謙卑順服在祂的權柄之下。傳福音既然是一件美事,何以神禁止保羅前往亞西亞傳道﹖難道那裏的人不需要福音嗎﹖不是。神的工作有祂的時間和美意。人未必完全明白神奇妙的安排,但必須信靠神,接受祂的安排。人往往喜歡自作主張,以自己的心意去做神的工作。但是,若越過神的心意和許可,就不會蒙神記念。

  雅各亦教導我們同一的屬靈原則:“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四:13-15)基督徒不再是屬自己的人,乃是基督用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須將生命的主權交與基督,讓祂管理我們,行事為人,不可像那些不信的人,任意而行。雅各不是教導我們不應該做事有計畫,乃是要我們在主的許可下去計畫一切;不可自信自恃,因為生命氣息和才幹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乃是在主裏信賴祂的指引而活,常存“主若許我”的心態去處理一切事情,切切實實活在祂的權柄之下,願意凡事行在祂的旨意中。那就是敬畏神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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