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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約的事奉看舊約精義
哥林多後書三章閱讀心得

陳終道

 

一.哥林多後書三章概要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全章讓我們看見,保羅如何領悟舊約聖經的史事,又如何應用在哥林多人及新約時代事奉的人身上。其中特別提到他自己能承擔這新約的職事(指事奉神的崗位),是憑舊約史事所表明的精義。不是讓人去死守那些字句,更不是要重演已過去的歷史,而是要我們明白,那些是給我們的教訓和鑑戒(林前一○:11)。全章講明了在新約之下聖靈作在信徒身上的與舊約有以下幾種不同: 

  1. 舊約時代是藉寫在石版上(以十誡為代表)的字句,教導那些被揀選作神子民的以色列人。在新約卻藉祂的僕人們把神的話語寫在信徒的心版上,使他們成為基督活的舉薦信。

  2. 舊約時,人只可以根據律法的字句所定明的律例規條事奉神,只有利未支派,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但在新約之下,所有從亞倫的子孫所預表──因基督而生,領受了“神兒子的靈”的人,就都可以作祭司事奉神(參彼前二:9)。

  3. 舊約摩西因與神親近臉上發光,使以色列人認識了神的榮光,但摩西臉上的榮光,卻使以色列人不敢看他說話。然而新約基督成功的救贖,卻除去了神人間的阻隔。祂自己就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凡接待祂的,不但不會不敢見祂,反而可以坦然無懼的到神施恩的寶座前。祂要求於基督徒的,不是外表臉面上的發光,而是內心的改變,是在行為上為主發光。這正是今日基督徒應追求的。本文僅按本章六至十一節經文選論新約下的事奉如何較舊約下的事奉更有榮光。

二.舊約聖經裏有福音嗎?

  使徒保羅他所傳的福音和他在新約所講許多關乎基督徒的生活或事奉的真理,都是根據他對舊約聖經的領會,神的啟示之下寫出來的。就以這段聖經來說,是完全以舊約的背景來講到新約聖徒的職事問題。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以為舊約和新約沒有甚麼相關,新約才有福音,舊約沒有福音,但保羅所講的福音是根據舊約聖經而講的福音。

  但舊約也有使人得救的福音嗎?

  最激烈反對律法主義的就是保羅,而根據舊約講出最清楚救恩的也是保羅。保羅很清楚地在加拉太書中說,凡要靠律法得救的就要被咒詛(加三:10)。但保羅也在加拉太書中說,聖經早已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加三:8)。亞伯拉罕的時候哪裏有福音?保羅卻認為有福音了。(“福音”原文是好信息之意)

  希伯來書引述耶穌用詩篇四十篇七節引證自己的話:“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7)。主自己又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這些經卷是甚麼經卷?當然是舊約聖經。按耶穌這樣說法,舊約聖經裏不會是只有三兩節講到祂,必是有相當分量的舊約經文講到有關祂的事,才能說“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但猶太人看舊約聖經,看不到在裏面有救恩,看不到那裏有耶穌基督。

  使徒保羅在他新約書信的講解裏,將這些舊約裏面所隱藏的救恩講得很清楚。福音這辭是在新約才提出來的,卻不是在新約才有救恩。“福音”這好信息,雖然在新約的時候才宣揚,舊約已早有了預備,甚至在亞當犯罪之後,神就已經預備了救恩。大多數解經家都同意,創世記三章第十五節,神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已經隱藏着救恩的應許。

三.聽從摩西的話可以得救嗎?

  我們記得耶穌講過一個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那財主在陰間很苦,他求他祖宗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滴一滴水,涼一涼他的舌頭。他的禱告不得應允。他又想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去傳福音給他家裏的五個兄弟聽。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書可以聽從。”但財主說:“如果有一位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他們如果不信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注意這裏兩次提到“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舊約聖經。舊約聖經的記載可以叫人得救嗎?主耶穌既然認為如果不聽摩西和先知的話,就算拉撒路復活了也沒有用。可見舊約裏是隱藏着可以叫人得救的完備救恩信息。

  這樣,摩西和先知的書怎樣叫人得救呢?獻祭嗎?回耶路撒冷朝聖守節?還是生下來的男丁第八天行割禮?保羅在新約聖經很清楚說,靠律法是不能得救。他極力反對那些主張信了耶穌還要行割禮才可以得救的說法(參徒一五:1),認為是異端。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否則我們就要在神面前連一次罪都沒有犯,要在神面前無瑕疵才可以得救。就算從今天開始我一樣罪都沒有犯,一樣壞事都不想作,也不能得救。因為以前已經犯了很多罪。怎樣才可以得救呢?信耶穌為救主。因為耶穌承擔了我們所有的罪,包括以往的罪,和以後可能犯的罪,所以信耶穌才可以得救。不單是這樣,耶穌的聖潔也成為我的聖潔,祂的無瑕無疵成為我的無瑕無疵,所以信耶穌可以得救,否則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功勞,行為得救。對於靠律法得救,保羅很清楚的指明是錯誤的。但保羅所傳這恩惠的福音是領悟律法和先知的書而來的。

四.使徒怎樣領會舊約聖經?

  保羅怎樣領會舊約聖經?舊約聖經裏已經隱藏了救恩的真理,但在新約時候,藉保羅和使徒將這真理解明出來。我們才可以得救,才可以事奉神,才可以在教會裏有一個崗位,領受那神聖的職事。保羅說他能領受這個服侍神的職事,“不是憑着字句”,即不是憑舊約所寫的字句,因為根據律法所寫的字句,他不能事奉神。他是便雅憫人,不是利未人,更不是祭司。但根據字句所隱藏的精義(即屬靈的意義),他才可以事奉神。

  根據律法字句的精義,常以牛羊預表耶穌基督。“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這是施洗約翰所講的。原來舊約所獻的牛羊是預表耶穌基督,所以獻牛羊的精意──信耶穌基督就可以得救。他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其實逾越節的羔羊按舊約與耶穌基督一點關係都沒有,但逾越節的羔羊原來就是預表耶穌基督的。所以舊約裏已經有很多救恩的真理存在,那些舊約的信心偉人信些甚麼呢?不是信那些牛或羊,而是牛和羊背後那位要來的救贖主。保羅書信的特點是將舊約隱藏的救恩真理一一講明出來。

五.福音的特派使徒所傳的福音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羅一:1-2)保羅在這裏說他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奉召為使徒的。注意下一句,“特派傳神的福音”。所有新約書信的開頭只有羅馬書有這句,保羅不單是基督的使徒,且是特派傳神福音的。而他所傳神的福音,是從哪裏來的?“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即舊約眾先知所寫的舊約聖經。他在這些眾先知所寫的應許裏領會到那福音的真義,然後他將這福音傳出來。

  保羅在使徒行傳第十七章二至三節一連三個安息日,因本着聖經與猶太人辯論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裏復活,那聖經當然是舊約聖經了。這些都證明舊約聖經已清楚提到主的受死與復活了(參賽五三:7-10,徒一三:33-35)。

  他不單傳這福音,他也傳明這福音的功效,就是所有蒙救贖的人都可以事奉神。很多不同的宗教,都有一種特別的聖品人,如果你要求甚麼,要先向聖品人求。佛教有和尚,法師,天主教有神父。但基督徒卻不用去找牧師,你自己可以禱告。這是保羅領會了舊約真理所講明的福音。使徒彼得也有同樣的領會,所以彼得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所以保羅在這裏講到自己怎樣領受這福音的職事時說,我們憑自己不能承擔甚麼事,意即憑自己沒有資格去服事神,乃是憑舊約聖經的應許。這應許當中的精義,不是要人按字句與儀文事奉,乃按“心靈的新樣”事奉神(羅七:6)。

六.為甚麼只有亞倫的子孫可作祭司?

  舊約的時候為甚麼只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做祭司呢?是要說明,從亞倫生的才可以做祭司是根據生命,不根據好壞,是世襲的,預表所有從基督而生的才可以事奉神。所以我們怎麼可以事奉神呢?因為我們是基督所生的,是這大祭司屬靈的子孫。

  所以舊約有很多被選記在聖經裏的史事,是要講明救恩的原理。因此保羅說,根據字句我不能事奉神,但字句的精意是要講出在基督裏所生的是可以事奉神的。

  弟兄姊妹,人可以事奉神是很大的光榮。以前中國的皇帝常有御前侍衛,不過是個護衛員而已。這等人憑甚麼有光榮?憑他們的主人是皇帝。記得多年前有一個宣教士,他已年紀老邁,家裏掛着一張照片,照片中的人穿着英國御林軍的裝束,騎着一匹馬,照片也很陳舊。他說這是他的祖父,以前是英國皇帝的護衛。他為這相片甚覺光榮。基督徒可以事奉永生神是很大的榮耀,誰使我們可以事奉呢?是耶穌基督受死的功勞。今天凡接受耶穌基督寶血贖罪的,也都可以事奉神。

七.新約的職事為甚麼更有榮光?

  保羅在這段聖經中,講明在耶穌基督寶血以下事奉神的人,為甚麼比舊約之下那些照着禮儀條例事奉神的人更有光榮。他將舊約的職事稱為“屬死的職事”,因為那些儀式不能真正救人。如果一個人沾染了污穢,要行潔淨禮,洗個澡,用聖水灑一灑就潔淨了。是否真的潔淨了呢?其實這是表明耶穌基督寶血的潔淨,所以他說這些按儀文的職事是屬死的職事。

  今天我們事奉神是按心靈。神是個靈,要人“用心靈和誠實”事奉祂(約四:24)。神不喜歡我們用儀式來遮蓋心靈的實際。詩人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三二:1-2)這“心裏沒有詭詐”,特別指對神沒有詭詐。事奉神的人在屬神的事上不誠實,就談不上事奉了!新約職事所以比舊約的更有榮光,因為新約的事奉更注重心靈誠實,更需要向神赤露敞開,不容虛偽掩飾。

八.撒母耳怎樣看獻祭的精義

  掃羅攻打亞瑪力人,神的命令是要把亞瑪力人完全滅絕,連他們的牛羊也不可以留存。

  在此我們不討論為甚麼神這樣命令他,而注意掃羅如何沒有順從神的命令。仗是打勝了,上好的牛羊卻留下來。先知撒母耳來時聽見很多牛羊的叫聲,掃羅就解釋是百姓要將上好的牛羊留下獻祭給神。先知撒母耳就責備他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命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一五:22)注意撒母耳說的燔祭和平安祭,是神藉摩西宣告的律法。掃羅是否可以說,我獻燔祭不就是聽從神的話嗎?我就是要聽神的話,所以留下牛羊來獻祭。但先知撒母耳卻認為他沒有聽神的話,先知洞悉他內心的實際,他所謂要留上好的牛羊來獻祭,不過是遮掩他自己貪愛上好牛羊的心而已!

  先知撒母耳是列王時代最早的先知,他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他是怎樣領會這燔祭和平安祭?他是律法下受教的先知,當然知道獻祭是對的。但獻祭是一個儀式,很容易被利用以掩飾人內心對神的不誠實。其實神不吃牛也不吃羊,就算是上好的牛羊,也是人自己拿回去吃。神並不在乎有多少牛羊,天堂難道還會給人帶着牛羊上去嗎?但獻牛羊之律法是神所宣佈的,豈非矛盾?可見先知撒母耳已經領會到神真正的意義不是要人獻祭,而是要人完完全全的給神,好像燔祭一樣完全燒掉,甚麼都沒有留下給自己,願意完全聽從神。所以神叫我做甚麼就做甚麼,神叫我殺盡亞瑪力人的牛羊,我就殺盡。但掃羅就要留下一些說用來獻祭,那就是藉着儀式來掩飾自己心裏的慾念。所以撒母耳的話等於揭穿了掃羅在神的事上的虛偽,是用宗教的儀式來遮掩自己內心的貪念。神鑒察人的肺腑心腸,豈會輕易受騙?

九.保羅怎樣講解新約的職事?

  保羅說我們這個職事比舊約的職事更有榮光,因舊約的職事按外表與“儀文”(羅七:6);新約的職事按真心。所有的律法必然倚重表面可見的證據,因人看不見別人的內心,只好憑證據。所以新約的職事比舊約更加優勝,這才是神所要的事奉。

  神起初教導人,好像我們教小孩認字,在紙上畫一隻牛,在旁邊寫“牛”,又畫一隻羊,在旁邊寫“羊”。這是看圖認字,是最起碼的教導,這正是舊約的教導方式。正如父母教兒女,小時候用看圖識字,長大了就要他們自己領悟一樣。小時候父母要明明告訴他們不喜歡他們作那些事,長大了,他們自己理當知道父母喜歡甚麼。甚至看看父母的臉色,聽聽他們的語氣,就知道他們喜歡甚麼。神的教導也是這樣,看圖認字是個必需的過程,但祂期待我們長大。新約的教導不是廢除舊約,而是要我們在這個過程中長大,然後接受一個更有榮光的職事。

  保羅把各種按規條儀文的教導,都算作是世上的“小學”--“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西二:21,參二:8-23)因為若我們看舊約的條例,忽略其可以表明基督救贖之靈意(精義)而死守字句,就跟世上幼稚的宗教規條沒有甚麼分別了!

  所以保羅在這裏將摩西臉上的榮光與耶穌基督的榮光相比。摩西曾經上山四十天,下來時臉面發光,以色列人不敢見摩西,但他的光是暫時的。摩西雖然因近神而有榮光,但他有榮光的結果叫人不敢見他。耶穌基督卻是自己大有榮光,祂自己就是光,且是神榮耀的光輝(來一:3)。祂來到世上,不是要使一個人發光到令別人不敢見他,而是讓我們每一個人從祂的榮光得到反照,使我們整個生命得到改變,好像祂的生命一樣。現在祂要我們發的光,是要像耶穌那麼優美的性格,愛心,品德,善良的榮光,使所有跟祂接近的人,也都吸收了這種光耀的生命特質,反射出祂的榮美。

十.結語

  這就是保羅要從舊約聖經裏講出新約基督徒應追求的榮光。我們是正在發光嗎?我們這光明之子是否躲在黑暗裏?我們的光是否好像被無形的帕子遮住,表露不出來?那遮住我們,使我們不能發光的帕子是甚麼?是內心的自欺,對罪妥協,是在神面前有甚麼暗昧的事嗎?或是過於熱衷和追隨人的潮流呢?

  以色列人到現在心裏還有一個帕子,他們自持高傲偏見,使他們看不見神福音的真光。放下對基督的成見吧,敞開心靈迎接這個生命之光!

  主耶穌說:“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3)讓我們謙卑地打開心靈的門,讓光明之主,坐上我們心靈的寶座,終身在光明中事奉永生神。這正是神要賜給我們那有永遠榮光的“職事”啊!(有關精義和靈意的用法請查閱作者著作以經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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