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這位大祭司,以及作為基督式祭司的我們,在獻祭生活及其所實現的相愛中,如何反映出三一神的樣式?
上文(〈從獻祭看神與人的聯合〉,第245期)論到基督徒藉着與基督合一,成為基督式祭司,把生命獻上為祭。由此看來,執行祭司職分無非是活出基督徒的新生命,因根據約翰福音,這生命的內涵是:基督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也住在基督裏面。

耶穌基督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就住在你們裏面。”(約15:4)這要求其實是需要這樣理解的:
其實,耶穌關於“相互居住”的要求也離不開獻祭的觀念。“枝子若不連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約15:4)這句話中的“若”,讓人想起“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許多果實來”(約12:24)。這兩處經文都是解釋基督的門徒的經歷(Michaels 2010, 805)。照此理解,門徒與基督合一,離不開“死”或犧牲;沒有當祭品,就不會結出果子來。
獻祭的要求是把最好的奉獻給神,所以我們理當把我們的整個存在當作活祭獻給神。然而,我們實際上還不夠好,或者更確切的說法是:我們即使是夠好,這“好”也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神。基督教神學告訴我們,由於最大之愛的適當對象就是最美的存在(即神),那麼,神最大的愛的對象就是祂自己。“神喜歡看見祂無私的愛被反照出來,看見祂自己的美被反射到祂自己。所以,獻給神的完美禮物,也就是神真正喜歡的禮物,無非就是神自己,是祂那完全慷慨之愛得以回到祂那裏去”(Williams 2017, 32)。由此,如果說,人把自己完全獻上才能取悅神,這說法還不夠確切,更準確的是:人把被神所充滿的自我,亦即被基督的靈轉化的生命,奉獻給神,方能蒙神悅納,因為神最喜歡看的是祂自己在人身上的反射。當人毫無保留地順服神而犧牲自己,那人其實是活出神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因人若不在基督裏就無法這樣做。“順服的可愛之處實際上是神在看我們的世界的時候,在〔我們的〕順服那裏看見祂的愛、祂的榮耀和祂的美好的反射”(Williams 2017, 32)。
之所以如此,因為聖子或基督的順服是具有三一神的榮耀,而這榮耀就體現於“受與施”或“享有—分享”的生命裏。在三一神的生命裏,聖父將自己的所有給聖子,所以聖子把祂的一切獻給父(聖子向聖父虛己)。所以,虛己不單是子成肉身時做到的事,乃是子自己在永恆裏的存在方式。父和子的相互施與使他們被那位身為愛的聯結者的聖靈所充滿,因為聖靈是父和子之間的“關係”或聯結者。父將自己給予子,而子將自身獻給父,是父和子被聖靈充滿的表現,因聖靈是愛之靈,而愛體現於雙方的相互奉獻和彼此充滿。總之,父將一切給子的結果,是子將所有給父或子通過靈而充滿父;子將所有給父的結果,是父通過靈而充滿子。由此可見,“給”與“得”相應,“虛己”和“充滿”相隨,而這是等於說:父在子裏面,子在父裏面。
聖靈把這關係帶到人間。但聖靈使人參與三位一體的內在生命的方式,是通過把人與聖子聯合起來。這麼說,信徒的順服是重演着或參與着聖子的自我奉獻的格式(亦即信徒的自我奉獻參與了聖子對聖父的愛)。這意味着,信徒像聖子一樣,在受到了神的大愛後,把一切獻給神,而信徒的這種自我奉獻本身就是神自己的愛的反照。這麼說,信徒的捨己實際上是信徒在基督裏效法聖子的虛己。信徒為了回報神的愛而“犧牲自己”,其實也是神自己充滿信徒,從而通過信徒的言行體現其工作。信徒接受了神的恩典之光後彰顯神的榮耀,這件事是指信徒站在聖子的位置上,通過效法基督而效法神。
實際上,神與受造物(尤其人)的關係反映出三一神裏面的父和子的關係:正如父把一切給子,神也把生命及諸般恩惠賜予受造物;正如子以感恩和愛心將所有獻給父,受造物也把榮耀獻給神;正如父和子的相愛意味着他們被聖靈聯結而充滿,神與受造物的相愛也意味着神的靈與受造物同在。神愛受造物好比神向我們發光;而受造物通過人把一切獻上這作為,就好比神的光被反射回到神那裏去。一切出於神,而透過神,最終歸於神(羅11:36)。基督徒在基督裏的新生命本來是這宇宙“出於神—歸於神”的旅程的核心部分。
總之,信徒對神的回應其實是基於基督對天父的愛的回應。由此,基督徒的獻祭生活顯示出三一神裏面的施與受的生命(Williams 2017, 33);而成為祭司的神學含義,無非是人透過聖靈與聖子合一而順服天父。
下一篇將論到基督徒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把神與他們的聯合實現出來。(下期續)![]()
參考書目:
作者戴永富博士為美國Biola大學中華神學研究中心主任,創欣神學院訪問研究教授。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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