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陸 宣揚主的美德(2:4-10)

  本段使徒藉靈宮的比喻,說明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並說明靈宮的最大功用,在於宣揚那召信徒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之美德。在此分三題研究:

一.靈宮之建造及其功用(2:4-5)

  上文論信徒個人生命的長進,本段則論信徒彼此間的關係,亦即教會的生命長進。個人的長進最重要的是愛慕純淨的靈奶,教會的長進則在於信徒“同被建造”起來,合為一體。

  在此所論之靈宮與保羅書信中所論聖靈的殿同一意義(林前6:19;弗2:21-22)。都是表明教會乃使人認識神、敬拜神、彰顯神權能與榮耀的地方。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2:4)

  本節引自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節。主在世時引用過這經文警告那些猶太人,指出他們拒絕祂的結果是不堪設想的(太21:42-44;可12:10;路20:17-18)。在此彼得很清楚地解釋了舊約中的“石頭”就是指主耶穌。

  “活石”表明是有生命的。主耶穌不但自己有生命,也使人得着生命(約5:24,3:15-16)。祂是生命的糧,又是生命的水(約4:14,6:51),所有來到祂跟前的人都可得活潑的盼望。

  “固然是被人所棄的”,這人指猶太人。這活石雖然是猶太人所不認識而丟棄,卻是“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神所揀選…的”即神在萬世之前所選定的,“神所…寶貴的”即神所尊重、視為珍貴的。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着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2:5)

  “也就像…”,說明主耶穌如何是“活石”,信徒也如何成為活石;主耶穌如何被猶太人所丟棄,為神所寶貴,信徒亦同樣不為世人所認識而遭逼害苦待,但卻是神所揀選所寶貴的。彼得將主耶穌在世時的遭遇,比照當時信徒的境況,這是信徒最大的安慰。在此彼得給我們一個十分新的觀念,就是不但主耶穌是活石,信徒也是活石。並且這些被基督所救贖而成為活石的人,是與這一塊作房角石的活石基督聯結起來,被建造為靈宮,成為榮耀之神的居所。

  “靈宮”這名詞有幾點屬靈的意義:

  A. 既稱為“靈”宮,就是聖靈所居住,由聖靈所掌管的所在。教會應當是聖靈掌權的地方,應當服從聖靈的權柄,而不是服從人的權柄。

  B. 既稱為靈“宮”,就是一座“建築物”,不是一塊塊的石頭。單塊的石頭不能顯出靈宮的作用,乃是所有單塊的石頭被聯絡起來、建造起來,才成為靈宮。

  C. “被建造”表示這些單塊的石頭,都應當照主的安排站在自己的崗位上,不論是在上的、在下的,都應順從神支配而安置在適當的地位上,這靈宮才能被建造起來。教會要顯出的是“靈宮”的見證,個別的信徒都應當照着自己的“功用”,在自己的地位上忠心,與別的肢體互相配搭,而不是互相干擾。

  總之,“靈宮”是注重教會的見證,不是個人的見證,現今我們不但需要信徒在個人生活上有見證,更需要有“教會的見證”。若只有少數的單個信徒有好見證,並不能使福音很有能力地傳出去。因為若只有少數信徒有好見證,多數信徒卻沒有好見證,其結果不過給人一種十分攙雜的印象,不覺得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有甚麼不同,因為其他宗教也同樣“有好有壞”。但“教會的見證”則使福音的真道像一座“靈宮”擺在人的眼前,是十分清楚而具體,令人覺得可信的。

  注意:“你們來到主面前…成為靈宮”這句話,表示這靈宮絕不是禮拜堂,乃是“你們”基督徒們主寶血所買贖的人。

  “作聖潔的祭司”,本句表示信徒的另一種職責,和教會在地上另一方面的事奉。教會在地上既是“靈宮”,又是聖潔的祭司,正如主耶穌一方面是這靈宮的房角石,同時又是天上的大祭司(來8:1)。教會乃是一群祭司的集合。祭司是應當分別為聖的;舊約的祭司必然是被分別為聖的人,然後才能在會幕中事奉神,所以教會也應當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但舊約時代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作祭司,唯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出29:1、9、29);在新約時代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事奉神,唯有被主寶血所買贖的人教會才能事奉神。所以“作聖潔的祭司”不只是信徒的一種責任,更是一種權利。新約信徒既不像舊約的利未子孫那樣,只不過憑着律法的手續分別為聖,乃是按着生命,因基督的救贖而成為聖潔。這樣,信徒就應當過分別為聖的生活,才能與所蒙的恩相稱。

  有人根據本節及9節的經文,認為既然全教會信徒都是祭司,所以教會中不應當有牧師。這種見解對牧師似乎有特殊偏見,將牧師看作相等於舊約的祭司。但按弗四章11節,牧師與使徒、先知、傳福音的和教師,同是神所給教會的五種恩賜和職分。新約教會理當全教會都是事奉神的“祭司”,這與新約教會中是否不可以有不同的恩賜和不同職分的人,實在完全是兩件事,不應混為一談。事實上現今教會中的牧師與舊約的祭司絕不相同,因牧師並無辦理屬靈事務的專利,一如舊約的祭司那樣;牧師只不過是比較專心於傳道方面的事而已。信徒也不應將牧師看作是自己與神之間的“居間階級”。反之,任何教會中的負責者,不論是否是牧師,若使信徒過分崇敬他們,以致信徒只知道一味順從他們的教訓,甚至順從他們自己的意見多過聖經的真理,他就是真正的“居間階級”;並且他們縱然沒有牧師的名稱,卻也實際上違反全教會都是祭司的意義了。所以一切在恩賜上比較長進、在教會中比較被信徒愛戴的“福音執事”(參弗3:7),應當格外謹慎自己,不要讓自己在信徒的心目中取代了主的地位。

  “藉着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本句說明這“靈宮”的正常活動與祭司應有的工作。舊約祭司所奉獻的都是牛羊等類的祭物,是屬物質方面的祭。但現今新約的祭司信徒乃是藉着耶穌基督獻“靈祭”。例如:

  • A. 以身體獻上的活祭(羅12:1)。
  • B. 以頌讚獻上為祭(來13:15)。
  • C. 以善事獻上為祭(來13:16)。
  • D. 以愛心的“餽送”為祭獻上(腓4:18)。
  • E. 以捨己獻上為祭(弗5:5)。
  • F. 以禱告獻上為祭(啟8:3-4)。
  • G. 以得救的靈魂獻上為祭(羅15:16)。

  這一切的“祭”能以蒙神悅納的原因,全在乎“藉着耶穌基督”而奉獻,是靠着祂的功勞和恩典而獻上的。這是新約祭司們在這靈宮中應當有的經常活動(參加1:10)。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