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讀經講義



第一段 引言(1:1-3)

讀經提示

  1. 帖撒羅尼迦在甚麼地方?保羅跟誰一起在這裏工作過?
  2. 教會是在誰的裏面?有甚麼教訓?
  3. 保羅常為眾人感謝禱告,對保羅自己靈性有甚麼影響?你有相似的體驗嗎?
  4. 信望愛在帖撒羅尼迦信徒身上產生了甚麼效果?

第一章

1保羅、西拉、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2我們為你們眾人常常感謝神,禱告的時候提到你們,3在神我們的父面前,不住的記念你們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

壹 問安(1:1)

“保羅、西拉、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1:1)

一.寫書人自稱(1:1上)

  “保羅、西拉、提摩太”在著者的自稱裏面,我們要特別注意兩點:

  A. 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書信,沒有強調他的使徒身分;但寫給羅馬、哥林多、加拉太、歌羅西等其他教會的書信中,卻都加上使徒身分的自稱;而寫給腓利門的信中,他加上了一個特別的自稱,說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囚犯,為基督的緣故被囚的。但是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他一開頭就用自己的名字,沒有加上職分的名稱,無論前書後書都是這樣。這可說是保羅在本書自稱方面的特點。由此可見,帖撒羅尼迦教會對於保羅是主的使徒這一點,絕對沒有懷疑,所以他不用強調他的職分。

  我們知道保羅並不在十二使徒之列。他是主耶穌在升天以後親自選召的,使徒行傳十三章以後才奉派作使徒的工作(徒13:2)。所以當時有些教會因為保羅不在十二使徒之列,就受了反對保羅的人的蠱動,懷疑保羅使徒的職分,如哥林多教會跟加拉太的各教會。保羅為了要辯明主的福音,不得不在這些書信裏特別提到自己是耶穌基督的使徒。這不是為着保羅自己的驕傲、榮耀,而是為着教會的益處。因為只有如此使徒所說的話才具有特別的權威,才可被列在聖經裏面,作為我們信仰的根據。如果信徒懷疑保羅使徒的身分,那麼保羅所說的話,所寫的書信,就沒有甚麼權威了。這樣,那本來是神藉着保羅所寫的許多寶貴教訓,也就不足以作為信徒信仰和生活的標準了。為這緣故,所以保羅對那些懷疑他是使徒的教會,特別強調他使徒的職分,甚至要在書信中列舉事實證明他是使徒(林後12:12;加2:7-8)。但是帖撒羅尼迦教會既沒有人懷疑保羅是使徒,保羅就不強調他是使徒這身分了。保羅並不是一個喜歡自吹自擂的人,唯恐人家不知道他是耶穌基督的使徒,他所說所行完全是為教會的益處。

  B. 保羅在這自稱中,除了提到自己的名字以外,還提到西拉和提摩太。他們都是保羅最得力的助手。“西拉”的意思是“多樹的”。他是耶路撒冷教會的代表(徒15:22、27、32),後來成為保羅的同工(參徒16:25),而且和保羅同在腓立比監獄裏受苦。保羅在受苦當中唱詩禱告讚美神,西拉跟保羅同心,他雖然年輕,在靈性方面比不上保羅,可是他還能在受苦之中跟保羅同心。後來他也受到使徒彼得的器重,被看作是“忠心的兄弟”(彼前5:12)。可見真正謙卑忠誠事主的人,跟誰合作都能表現他愛主忠誠的心。但貪愛世界的工人,就算跟了保羅,還是會走世界的路(提後4:10)。

  此處原文西拉 Silouanos (英譯 Silvanus),與使徒行傳西拉 Silas(英譯 Silas) 雖不同字,但若將徒十五章22節,十六章25節,十七章4、15節,十八章5節與本書一章1節,林後一章19節比較,可知這兩個名字其實是同一個人。所以和合本通譯作西拉,應該是正確的。

  “提摩太”的意思是“尊敬神”或“神所尊重的人”。他的父親是希利尼人,母親是希伯來人(參徒16:1-5;提後1:2-5)。提摩太跟保羅的關係親如父子,這是保羅自己承認的(林前4:17;腓2:22;提後1:2)。他不但是保羅福音所生的兒子,而且也受保羅的栽培,在工作上、靈性上都是神所重用的一個青年工人。

  保羅在寫帖撒羅尼迦書信時,同時提到西拉、提摩太,這大概因為西拉和提摩太都和保羅一同有分在帖撒羅尼迦教會作工(參徒17:1、14),所以保羅也一起提到他們的名字。這樣的提到西拉和提摩太,雖是一件很小的事,但我們可以看出保羅工作的態度:他沒有把福音工作看為是他個人事業的成功。如果他有這麼一點的自私,就會在這微小的地方不提到同工的名字;但他卻讓西拉和提摩太和他一同署名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正表明了這些工作實在不是他一個人的成就。西拉和提摩太雖然實際上是他的助手,但是保羅不把他們看作幫工,而是把他們看作同工,是有分在神的工作上。他們在患難上一同擔當,在榮耀上也一同分享。保羅能得到好同工,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他對待同工親切真誠,沒有私心。許多人的事奉不能有很大的成就,是因為他很難得到好的同工跟他同心。他自己可能有大才幹,可是因為他把工作看作自己個人的事業,沒有以主的心為心,所以無法讓其他同工覺得大家是一同為着神的國努力作工。一個人到別人家裏幫忙做事,跟在自己家中為自己的家做事,顯然會有很不同的態度。基督徒的事奉應該是大家共同為神的家工作,這個家就是我們一同有分的大家庭,基督的工人若不能使所有同工有這種感覺,反而只能叫同工覺得所作的工不過是為着幫忙他作的;那麼就不能像保羅一樣,得着西拉提摩太這麼好的同工了。

二.受書人(1:1中)

  “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這裏保羅稱帖撒羅尼迦教會為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在保羅的書信裏,雖然常提到教會是在耶穌基督裏;但只有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是說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不但在主耶穌裏,也是在父神裏。在這雙重的關係裏面,叫我們很容易想到主耶穌在世時所應許過的,門徒在祂和父的手裏所得的永生是多麼的穩固“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10:28-29)。帖撒羅尼迦教會在患難磨煉當中,保羅對他們這樣的稱呼,實在是他們極大的安慰,讓他們知道雖然他們是在試煉當中,卻不是在魔鬼手裏,更不是在環境支配之下,而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面。這一切的事情臨到他們,是經過主的許可,被主看為是他們受得起的。在聖經裏面提到教會與耶穌基督的關係有三種講法:

  第一種說法:教會是在耶穌基督裏,基督是教會的避難所。就像挪亞躲避洪水是在方舟裏面,以色列人躲避殺長子的天使(逾越節)是在抹羔羊血的房子裏;照樣基督也是信徒的避難所(來6:18),所有外面的事,總是先經過基督才會臨到教會的。所以教會在基督裏,表示教會以基督為庇護,基督是信徒平安的保障。

  第二種說法:教會是建在基督上面,耶穌基督是教會的根基,是教會的倚靠。保羅在林前三章11節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基督是教會的根基,這說明了教會的責任是見證基督。基督既然是永存的,教會的見證若以基督為根基,那麼一切的見證也是永存的。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七章講到建造房屋的比喻,說房屋若建造在磐石上,根基就穩固,雖然有雨淋、水沖、風吹、也不會倒塌;但房屋如果建造在沙土上,它的根基就不穩固,雨淋、水沖、風吹、它就倒塌了。我們該省察我們的教會是建造在甚麼根基上?是建造在基督上面呢?還是建造在人的勢力和金錢上?我們自己個人的生活見證和信仰是建造在甚麼上面呢?是建造在一個我們很佩服的好人身上?還是建造在耶穌基督身上?

  第三種講法:教會是在基督手裏。啟示錄一章告訴我們,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見異象時,他在那榮耀的異象裏,看見基督的右手拿着七星,那七星就是七教會的使者,正如我們上文提到約十章28節所說的,我們是在基督的手裏。“在基督的手裏”,這意思不只表示是穩固的,更表示是基督的工具。教會是由基督所支配的,應該作祂合用的器皿。對於忠心愛主的人,在基督手裏是一種安慰;但對於貪愛世界,別有居心的人,在基督手裏卻是一項可怕的警告!

三.祝禱(1:1下)

  “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這是保羅書信常用的習慣語。但這恩惠平安是緊接着上半節“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他所祝禱的恩惠平安是跟在他所要寫的信息後面,在他的信息裏面有恩惠有平安。如果我們接受神藉祂僕人所傳的信息,我們也就得着神的恩惠和平安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