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讀經講義



第一段 引言(1:1-2)

讀經提示

  1. 神的命令和神的旨意有分別嗎?
  2. 甚麼是“生命的應許”?對保羅的工作有甚麼影響?
  3. 保羅與提摩太有何特別親密之關係?對我們同工相處有何教訓?

第一章

1奉神旨意,照着在基督耶穌裏生命的應許,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2寫信給我親愛的兒子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壹 著者自稱(1:1)

  保羅在本書中也提到他自己是基督耶穌的使徒,其作基督耶穌使徒的根據有兩點:第一點,他是奉神旨意。第二點,是照着在基督耶穌裏生命的應許。前書一章1節論到他作使徒的根據,是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而作的。

  A. “奉…命令”而作使徒和“奉…旨意”而作使徒,實際上是同一回事,但嚴格地說:“神的命令”和“神的旨意”有別,“命令”是神已發表的旨意,但“旨意”卻不一定是神所已發表的命令。它可能仍存在神心中,雖是神的心意,卻未必是已經發表了的。保羅在本書中說他是奉神旨意而作使徒,在對哥林多,以弗所和歌羅西等教會,都表明他作使徒是根據神的旨意,是為了奉神旨意而受那麼多的苦,保羅在此的自稱若和前書比較,可看出其中更深一層的意思,表示他不但是遵行神所已經發出的命令,根據神所已經顯示給他的命令,去作神的使徒,且又根據深藏在神心中的旨意而作神的使徒。他不但有神的啟示,而且更深深明白神的心意,是一個真正聽從神差遣的僕人,不但對神已經指明的命令忠心遵行,就是深藏在神心中的旨意他也尋求明白、照着實行。所以,凡是要聽從神命令的人,不但是神所明說的,他要遵行;就是神所沒有說明的,他也必定尋求明白,不等待神發出命令才去遵行。

  B. 照着在基督耶穌裏生命的應許,而作基督耶穌的使徒。

  “生命的應許”是指耶穌為我們受死,叫信的人得生命的應許(來9:14、15;約3:16,5:24)。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這樣的應許是舊約的先知們所曾預言(賽7:14;太1:21-23),又已經應驗成全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路4:17-21;約6:25-26,19:30),現在更是一切信祂的人所能支取享用的(弗3:6、13-14)。保羅照這應許而得生命,且照此應許作了使徒,神先賜下這個應許,後又打發祂的僕人傳揚祂的應許。

  “生命的應許”是基督教最大的特點,我們是憑着這個應許得救,在因信而得着生命時支取了這應許,且憑着這生命就有分於將來神為我們預備的各樣福樂,這就是憑恩典而不靠行為得救的福音(弗2:8-11)。

  “生命的應許”也是保羅殉道的力量,雖然他寫本書時,已知道自己殉道的時候近了,但卻仍憑這生命的應許來作使徒,表示他並沒有因為快要為主殉道就喪膽灰心。相反地保羅清楚知道為主捨去生命是叫他得着榮耀的來生,進入那榮耀的永生裏,因為“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10:28),所以既根據生命的應許領受了永生的生命,對於這肉身之生命的毀壞就不足介意了(羅8:18)。我們既有了生命的應許,肉身的死亡不過把我們引進另一個更美好的境界中去生活而已!

貳 受書人(1:2)

  “寫信給我親愛的兒子提摩太”,這稱呼與前書的意思差不多,前書稱提摩太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這問安的話和前書一樣(參看前書解釋)。

  我們可以將“恩惠、憐憫、平安”和“父神、我們主耶穌”作對照。“恩惠”是神所賜下的,神是恩惠的源頭,“憐憫”是從主耶穌基督而來的,是藉着耶穌基督而臨到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被賜與世人,就是神憐憫人的最具體表現。“平安”是人信奉耶穌基督的結果,基督耶穌的順服,成就了神的救贖,神的恩惠和憐憫有了根據,臨到人時就成為人的平安。注意保羅所祝福的提摩太並不是沒有信主的人,乃是真實的基督徒,且在工場上也有了經驗,但即使這樣的人仍是需要神的恩惠憐憫和平安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