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叁書讀經講義



第二段 愛主的該猶(5-8)

讀經提示

  1. 該猶是誰?他為主所作的是哪方面的工作,他的靈性和事奉有甚麼地方可作我們效法的榜樣?
  2. 教會在傳福音的工作上,是否該接受教外人的錢財?基督徒幫助主的僕人,就是跟他們同工,在今天的信徒中,是否普遍有這種信念?對聖工和信徒的事奉有甚麼影響?

5親愛的兄弟阿,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6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你若配得過神,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7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8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

壹 稱許(5-6)

“親愛的兄弟阿,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你若配得過神,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5-6)

  從使徒對該猶的稱許中,可見該猶有許多地方可以作信徒的榜樣:

  A. 他的靈魂比身體更健壯,且有使徒為他作見證。

  本書第2節的祝詞是全聖經所獨有的。可見他靈命的長進、豐盛,必定留給使徒很深的印象,像是一個強壯的壯士那樣。他注重屬靈的事遠過於屬世的事。

  B. 他所行的與心裏所存的相同。

  注意3節所說,他“心裏所存的真理”正如他“按真理而行”的,而不是正如他口裏所講的。真理必定要不只是在口裏講,還要存在心裏,然後才能按真理而行。

  奇怪的是別的弟兄怎麼能證明他“心裏所存的”與他所行的相符?這裏若是說“口裏所說的”正如所行的似乎更易明白,因為別人很容易證明他是言行一致。但他不是口裏說,是心裏存的,別人怎能證明他心裏所存的呢?其實這是說出他行事的動機,常出於真理的感動,並依照真理的法則來行,以致凡與他接觸的人都留下一種印象,就是覺得真理在他心中有很高的地位和權威。他的行事從不憑着血氣或情感的作用,而是根據真理。

  C. 他的善行(愛心)是使徒和弟兄所共同證明的。

  可見他的愛心是廣博的,不只是對他所敬愛、接近的少數人,就是對一切主內的弟兄也一樣。他的愛心雖然廣博卻不膚淺,不敷衍了事,也不虛偽裝假,不然,就不會取得“凡”受過他接待之人的讚許;反之,既然有許多人這樣為他作見證,可見他接待客人的愛心始終一樣。不但最初接待弟兄時有愛心,就是深知接待的工作不容易做之後,還是照樣用愛心善待後來的客旅。“客要一味的款待”(羅12:13),不會越來越沒有愛心,越不尊敬所接待的人。

  D. 他的恩賜雖不是最大(參林前14:1,12:28;羅12:13),他的靈德卻很優美。

  服事人不是甚麼大恩賜,倒是一項卑微的恩賜,但卻能使人在屬靈方面變成“為大的”(太20:26-28),所以恩賜小未必是靈性低。許多時候,神就是要用靈性很好的人去做那些卑微的事。並且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在這方面的恩賜上運用得當。使徒時代,聖靈選用了最屬靈、最有能力的司提反,辦理飯食,就是一個好例子。該猶也是這樣,雖然主只給接待客旅的恩賜,但他能使他們都因他受感動。可見他的靈性很有程度。他必定是很謙卑、捨己、忍耐的人,因為接待客旅等於向一切人謙卑。無論誰接待客人時必然要謙卑些,並需要學習留意別人的需要,這樣才能叫客人感到賓至如歸、舒適而不陌生。

貳 教導(7-8)

“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7-8)

  這兩節是使徒在稱許之後,再加上的勉勵和堅固的話。使他更覺得自己所作的確有屬靈的價值。從這裏我們可得下面幾點教訓:

  A. 接待主僕(或弟兄)幫助人…這種工作是神看我們配得過才給我們做的聖工,應該把它看成榮耀,不要當作重擔。

  B. 向外邦人傳道,應該一無所取。按7節的意思,顯然是指傳道人出外傳福音時,應該不向外人收取甚麼物質方面的好處,免得羞辱主名。這是工人的重要守則。

  C. 接待主的僕人,就是與他同工(8節)。這一節聖經明顯的告訴我們,幫助為主作工的人就是跟他們一同作工,這是一項屬靈的投資。該猶自己雖然未必到各處作工,但他接待那些為主的名到處作工的人,這就是他的“屬靈投資”,使他在許多人的工作上都有分。今天的信徒需要像該猶那樣認真地接受這節聖經的應許,才會樂意地有分於主的各種聖工。

  注意,本節與上節有密切的關係。信徒若不認真支持向外宣道的工作,就是逼使向外人傳道的傳道人,更難持守“向外人一無所取”的原則。反之,就是幫助傳道人更專心靠主。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