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讀經講義



叁 活出新人(3:12-17)

讀經提示

  1. 本段提到“新人”的美德共有幾項,默想其中甚麼是你最缺少的?甚麼美德最會影響你跟別人的關係?
  2. 特別注意饒恕、愛、基督的平安,有甚麼屬靈教訓?
  3. 按三章16至17節,基督徒在教會的公共生活中,最有價值的表現是甚麼?
  4. 甚麼是“靈歌”?怎樣凡事“奉主的名”?

第三章

12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14在這一切之外,要存着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15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17無論作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着祂感謝父神。

  在這裏保羅指出新生命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就是模範的肢體生活,是我們一切在主裏新生的人所應有的表現。可分三點研究:

一.為甚麼要活出新人?(3:12上)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3:12上)

  這就是我們應當活出各種美德的理由。神揀選我們的目的,絕不是叫我們繼續過罪惡的生活,而是叫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將祂的榮美,祂的生命表現出來。我們既蒙了揀選,作了神的選民,就該有以下的德性,才跟神選民的身分相稱。我們既是屬天的高貴民族,自然應當與屬地的人有顯著的分別了。

  “聖潔”說出基督救贖所成就的恩典。我們原是污穢的,但神卻使我們成為聖潔,若我們沒有美好的見證與生活,便辜負了神這奇妙的作為和恩典,使人疑惑神在我們身上所施行的救恩了。

  “蒙愛”說出我們曾領受神的恩愛的事實,是神所寶貴、所愛顧的。信徒不活出新人該有的品德,就不像是神愛的人。這“蒙愛”提醒我們該有高貴的品格。每逢罪惡的試探臨到我們時,要想到自己是主所愛的人,每逢要活出某種屬靈美德時,也要想到自己是主所愛的人。我們不該使愛我們的主失望,倒要叫祂得着榮耀,使祂因我們的緣故被人稱頌。

  本節經文像是一個天秤,前半是神的恩典,後半是我們的本分。前半是神為我們種下一些種子,後半是我們應結出的果實。前半是我們的地位,後半是我們應有的品格。當我們思想這節聖經時,總要把自己放在這天秤上稱一稱。

二.新人應有的美德(3:12下-15)

“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着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3:12下-15)

  在此所論的美德共有九樣:

  1. 憐憫(3:12下):“就要存憐憫的心”,原文是“就要穿憐憫的心”。心怎麼能“穿”?穿在此有特別的意思,一方面表示我們本身原沒有憐憫,或任何美德,這一切都是新人所有的,所以我們應當把它“穿”起來。另一方面表示,雖然憐憫的心是內在的,我們卻要把它表現在現實的生活上,像衣服穿在身上那樣。

  2. 恩慈(3:12下):參加拉太書註解。

  3. 謙虛(3:12下):參加拉太書註解。

  4. 溫柔(3:12下):參加拉太書註解。

  5. 忍耐(3:12下):參加拉太書註解。

  6. 彼此包容饒恕(3: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聖經沒有以為信徒跟信徒共同生活時,不會發生磨擦。反之,聖經是要求我們在發生磨擦後彼此包容饒恕。

  嫌隙就是可疑的漏洞。人與人來往,很容易發生這類的漏洞。例如當你家中有難處時,你在人前的表現可能是憂愁的、鬱鬱寡歡的,但別人卻可能以為是你對他有甚麼不滿,這就成為一種嫌隙在他心中了。這種嫌隙是由於人在肉身活着時的種種不完全,而成為不可避免的。我們在肉身活着時無法知道人心中所藏的,無法在每一個時刻都保持清醒,或保持正確的態度,又可能因情緒的起落無常,而發生種種的誤會,因此和人來往時彼此都很容易留下嫌隙。我們要怎樣處理這些嫌隙?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否則便可能成為一個破口,使魔鬼有機可乘了。彼此包容饒恕,是新人所該有的品德,那麼我們要怎樣彼此饒恕呢?使徒的回答是: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不是要像我們自己那樣饒恕,乃是像主耶穌那樣饒恕。主的饒恕是完全忘記,不再追究以往的真正饒恕,絕不留痕跡,不翻舊賬。我們也當這樣饒恕人。

  彼此包容與彼此饒恕是連在一起的,若只包容而不饒恕,就可能有一天會爆發成為不可收拾的局面。

  7. 愛心(3:14):“在這一切之外,要存着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為甚麼在這一切之外還要存着愛心?下句說愛是聯絡全德的,聯絡原文 sundesmos,就是“聯成一條鏈子”或“聯繫物”的意思。在徒八章23節譯為“捆綁”。愛心像一根繩子,將各種美德聯結起來,成為完整的。沒有愛心,各種屬靈品德都不完滿,不能發揮最高的屬靈價值,而且缺乏感召力和生氣。林前十三章是專講“愛”的一章聖經,使徒把愛作為一切行事的價值,是產生種種美德之母,所以信徒的各種美德是以愛心為根基,沒有愛心的各種謙卑、忍耐、慈祥、溫柔、信實…都帶着虛假的成分,不能久存,也不能使人受益。

  愛心使我們不但不嫉妒別的信徒所表現的美德;且像一根帶子,將教會各個信徒所表現的美德聯繫起來,成為有力的見證。反之,若沒有愛心,就會因別人強過自己而感覺不快,甚而暗中毀謗破壞,使原本有力的見證成為引起紛爭和各種壞事的潛在原因。所以說“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雖然我們個人沒有完備的“全德”,但各個信徒合在一起,便有完備的全德,也有完備的見證了。

  8. 平安(3:15上):“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人必須在自己有平安時,才能給別人平安,但人對自己的平安尚且沒把握,怎麼能保證別人有平安?所以人的平安是不可靠的,但基督的平安是永遠可靠的,因為這升到天上的基督,已坐在神的右邊,已安息得勝,祂所賜的平安沒有人能奪去。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的意思,就是在一切行事上,要讓基督的平安作主宰,要以保持這種平安作為行事的準則,要以是否會損害基督所賜在我們心中的平安作為抉擇的方針。若所要做的事,會使我們受良心的控告,以致基督的平安無法在心中“作主”,這種事就不要做。當我們自私、體貼肉體、犯罪…時,就是讓這些壞事在我們心中作主,而不是讓基督的平安作主。但若讓基督在我們心中作主時,祂平安的王權,也在我們心中掌權了。

  但注意:不是讓我們的感覺作主,而是讓基督的平安作主。不是我們的情緒和肉體的感情作主,而是在真理中藉着信心讓基督的平安作主。

  “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就是為藉着愛心,聯成一體,表現基督的各種美德而蒙召;為着讓基督的平安作主,歸為一體而蒙召。

  9. 感謝(3:15下):“且要存感謝的心”,常存感謝主的心,表示常常記住自己是一個蒙恩的人。常常承認自己是軟弱卑微的,全靠主恩的扶助才能站立得住。存這種態度生活,就是尊主為大,敬虔感恩的信徒。

  總之,這幾種屬靈的美德,彼此都有關鍵,互為因果,互相促進。正如各種罪惡的行事也同樣會互相牽連,犯了一樣罪必同時犯第二樣罪。屬靈的美德也照樣互相激發而長進。

三.活出新人的途徑(3:16-17)

  上文保羅所講的各種屬靈美德偏重於個人方面,信徒個人要有各種屬靈美德,在生命中長進。但這種個人在生命中的長進,並非活出新人的最高意義,活出新人的更高意義在於如何跟別的弟兄姊妹共同生活,如何和諧地活出教會性的“新人”之生活來。信徒既是神聖潔的選民,既有憐憫、恩慈、謙卑、溫柔、忍耐、饒恕和愛心等美德,就當讓這一切的美好,成為教會性的美好,而不只是個人的美好。並且應當讓這些美德實際應用於公共的關係上,使它們受考驗、受操練,與別的信徒互相砥礪、彼此勸勉,因而更加長進、更加成熟。在此使徒指示我們活出這新人生活的途徑是甚麼。

1. 心存主道(3:16上)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3:16上)

  A. 信徒心中所應“存”的是“基督的道理”(參西1:25;帖前1:8;帖後3:1);不是成見,不是人的吩咐,也不是今世的誇耀。“基督的道理”新約僅用過這一次。“存”原文是“住”的意思。在羅七章17節,八章11節;林後六章16節,提前六章16節譯作“住”或“居住”。KJVNASBRV 等譯本“存”都譯作 dwell(居住)。

  B. 要把主的道存在“心裏”,不是只存在頭腦裏。這意思就是讓主的道在心靈、意念、悟性、意志中作工運行,使它在你的生命中發生果效,而不是僅僅知道。

  C. 要用“各樣的智慧”把主的道存在心中。這世界有許多事物會使我們失去所聽的真道,或忘了主所教訓我們的話。這一切的俗事,都像空中的飛鳥,會奪去已經撒在心田的種子。它們都是魔鬼各種的計謀,不但要使未認識主的人得不着真理的光,也要使已經歸信主的人把所已認識的真道“隨流失去”。基督徒要用聖靈所賜的各種智慧,把基督的道理,常存心中,不至失去。

  D. 要“豐豐富富”地把基督的道理存在心中,不可以已知、已存在心中的道理為滿足。因我們不但要有主的道存在心裏,更要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不但要對主的道要有經歷,且要有豐豐富富的經歷。

  這樣豐豐富富地把主的道存在心裏,需要謙卑的心。在對基督的道理有甚麼新的體會和經歷時,不會驕傲,而能繼續尋求長進,然後才會進到豐豐富富的境界。

2. 彼此勸戒(3:16下)

“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3:16下)

  聖經中類似要求信徒互相勸戒的教訓很多(羅12:8;帖前4:18,5:11;帖後3:15;來3:13),但這裏的注重點是要信徒在感恩稱頌的生活上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信徒屬靈生活的最美麗表現,在於不論痛苦快樂,能在各種不同環境中,都稱頌感恩。這種高尚目標並不是一種個人的理想生活,而是一種實踐的教會生活。要實現這種生活,需要彼此虛心地接受別人的教導和勸戒,在苦惱、患難、挫折、損失、困惑、錯誤之中,常常彼此勸戒、安慰、勉勵、激發,以保持感恩的心。在平安、順利、富足、成功、快樂的光景中,同樣需要互相教導,以學習繼續的謙卑,把一切榮耀歸給神。

  總之,務要使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事,都能叫我們“心被恩感”地歌頌神。這是基督徒完美生活應有的表現。

  在這裏提到“詩章、頌詞、靈歌”,作為信徒感恩生活中互相激發的方法。這三者實際上都是文字方面的貢獻。使徒們不但以文字書信勸勉信徒,也提醒信徒留意神藉着祂的僕人們所寫下的感恩稱頌的文詞,要常常歌頌,以激勵自己感恩的心。

  “詩章、頌詞、靈歌”難作嚴格的分別。但“詩章”大概是指舊約的“詩篇”,原文“詩章”psalmois,與路二十章42節之“詩篇”同字。“頌詞”原文 humnois,它的動詞在徒十六章25節譯作“唱詩讚美”,可能是專指用口唱而未配上樂器的稱頌;也可能是指普通的稱頌,不一定唱歌(如路1:67-79、46-55,2:29-32)。“靈歌”並非靈恩派超然靈感的歌唱,因“靈”原文 pneumatikais,是“屬靈的”之意。英文譯作 spiritual,與彼後一章21節的“被聖靈感動”,或提後三章16節的“默示”意思絕不相同。這“屬靈的”在於指出唱的歌與屬世的不同:不是普通的歌,而是屬靈的歌。聖經本身對於“靈歌”一如上文的“詩章頌詞”沒作詳細的解釋,大概是當時信徒所共同明白的。最穩當的解釋應當是:“靈歌”就是將舊約的詩篇或神僕與聖徒們的頌詞,配上樂譜或音樂,用來歌唱稱頌神的屬靈詩歌。跟世俗的詩歌不同。

3. 奉主的名(3:17)

“無論作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着祂感謝父神。”(3:17)

  所謂凡事“奉主耶穌的名”,絕不是動不動“妄稱主名”,也不是把“奉主耶穌的名”作為一種口頭上的習慣語;而是不論說話行事常存敬畏主的心,不敢憑自己作,只憑主的旨意和能力而作,使我們在日常所作的事上,都能看見主的恩助,而藉着祂感謝父神。所以凡事“奉主耶穌的名”而行,就是凡事按主的吩咐,遵照主的命令,根據主的真理而行的意思。這樣,凡我們所行的就都有主作我們的後盾和倚靠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