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讀經講義



三.說明信心之功效(5:5-6)

“我們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唯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5:5-6)

  上文是使徒從消極方面論及割禮之無益,在此,則從積極方面論及信心之功效。

  “我們靠着聖靈”,這“我們”包括使徒與加拉太信徒。“靠着聖靈”就是靠聖靈得生的意思。“憑着信心”指憑着信心的原則以稱義(參3:9)。救恩是由基督所成功,卻藉聖靈施行於人,並由人用信心來接受,然後發生功效在信的人身上。

  “我們靠着聖靈,憑着信心…”與上節成對比,表示“我們”不屬於那些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的人,而是靠聖靈、憑信心得救的人。

  “等候所盼望的義”,中文新舊庫譯本、英文欽定本、美國新標準譯本等,都是譯作“等候公義的盼望”。這盼望指將來所能得着的一切永世之福,包括身體得贖(羅8:23),和各種屬天的榮耀。這“盼望”被稱為“公義的盼望”,是因基督為我們流血,滿足了神的公義,我們才能得着。神按着祂的公義,必然使我們這信基督的人能得着一切屬天的盼望。這種盼望,是那些憑律法稱義的人所不能得的;因為按着神的公義,他們所能得的,只不過是他們自己罪惡應受的咒詛。

  “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唯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這一節指出:在基督裏的人與在律法下的人另一點不同之處,就是那在律法下的人只講求禮儀和表記。例如割禮,就是那些以律法誇口的人在肉身方面的“記號”。但在基督耶穌裏的人,不是講求外貌敬虔,而是注重“生發仁愛的信心”,就是看重能使我們生出真實美德的信心;不是只要求人履行禮儀等義務,卻忽略品德上的長進。熱心律法的人,只能叫人在外表上有改變;但那些憑信靠基督得救的人,乃是從內心發生改變,發出基督的愛;與那些表面的改變相較,價值極為不同。

  所以,本節是從實際生活、德行上,比較律法與恩典、信心與割禮之不同。律法不但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稱義,也不能使那些遵守律法的人,在生活德行上有真實的改變,反倒使人陷於虛偽之中;因律法的功用,本不是救人脫離罪。神賜律法之目的,原是要引我們信靠基督,我們若錯認律法的功用,將它當作得救的門徑,結果反使聖潔的律法,成為陷人於不信基督之罪中的絆腳石,這就是錯用律法的害處。所以這裏說:

  “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因為割禮不過是一種死的儀式,而“生發仁愛的信心”乃是有生命的、活的、能生發屬靈美果的。“生發”原文是“作工”、“運行”的意思。我們所領受的信,在我們裏面會藉着仁愛作工運行,使我們的靈命發生某些果效。

  本節對信徒的屬靈教訓是:僅憑教會的規矩、習慣來事奉神,是沒有甚麼價值的;唯有存着真實的信心和愛心來求祂的喜悅,才有屬靈的價值。

  保羅對歌羅西的信徒講到割禮的問題時,說:“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2:11),又在羅二章28至29節指明:真割禮是在心裏的,不在乎儀文。這些經文跟本節所說:“原來在基督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唯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在意義上都是相通的。總意就是:真正的“割禮”不是肉身方面履行某種宗教禮儀,乃是裏面的生命,因接受救恩,有了根本的改變。

  按割禮的屬靈意義來說,就是“對付肉體”。神要亞伯拉罕行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可說是要對付他娶夏甲之失敗肉體情慾之失敗。但肉身的割禮,並不能真正使人在肉體情慾方面受到對付,最多不過短期受些痛楚而已。但我們在基督裏受了非人手所行的屬靈割禮,就是基督在十架上,把我們的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架上,使我們向肉體看自己是死的,這才是真割禮的意義。這真割禮,凡因信進入基督裏的人,都已經受了。所以按割禮的屬靈意義來說,信徒已無須再受肉身的割禮了。

  律法只不過給人生活的規範與知識,但真信心卻給人生命的能力,以遵行神的旨意。我們既然得了這生命的能力,當然無須再去倚靠那些屬字句的規則,作為生活的準繩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