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十字架的誇耀(6:13-14上)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着你們的肉體誇口。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6:13-14上)
保羅忠心跟從主走十字架道路的特點是:從來都不憑肉體誇口,而只誇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他曾對哥林多人說:“誇口的當指着主誇口。”又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1:31,2:2)。可見他這些話並非只為着勸勉加拉太人而說,乃是他傳道工作的基本態度。
在此保羅指出,那些主張信徒要受割禮的人,“連自己也不守律法”,意即連他們自己也不能憑守律法得救。除了守“割禮”這一條“律法”之外,有許多律法是他們所未能守的。他們從自己的經歷中已經知道,人不能憑守律法稱義;但他們卻願意加拉太人受割禮,可見他們不過是要藉着加拉太人的肉體誇口而已—若加拉太人因他們的宣傳而受割禮,他們就能誇耀自己的工作,顯示跟從的人很多!他們只憑着律法中的一項割禮,一項很容易遵行的律法,作為一種炫耀,以掩飾他們其他方面的敗壞,這就證明他們不是忠心奔走十字架道路的人了。
許多信徒也有肉體的誇口,以今世的地位、學問、財富、特長等為誇口;但保羅雖然大有學問(徒26:24),又曾建立許多教會,拯救無數人的靈魂,卻不以自己的工作成就為誇口,只誇耶穌基督的恩典。
這兩節聖經顯示,屬肉體的人與屬靈的人的分別,在於他們的“誇口”不同。屬肉體的人以許多肉體的事為誇口,以高抬自己為目的;屬靈的人則只誇主耶穌,以榮耀主為目的。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這是一句用十分重的語氣講的話,表示除十架以外,並無“別的”值得他誇口。這是一切跟從主、走十架道路的人,都應當有的態度。
注意:以為“誇口”的意思,就是口中常常講述,引以為榮,並且喜歡向人講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