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五.基督成為人子,使祂可以藉着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2:14-15)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2:14-15)

  這兩節解明基督要成為人子的原因:

  A. 祂必須成為人子,才能與人一樣有血肉之體。祂要有和我們相同的身體,才能把神的愛向我們說明。但祂既“親自”成為血肉之體,親身擔當我們的罪,就把神的愛顯得完全。

  B. 祂要有血肉之體才能為人受死。祂若沒有血肉之體,根本不能替我們死,並且因未經歷血肉之體的一切軟弱,人就可能疑惑祂體恤的心不夠完備。

  C. 祂要藉着血肉之體為人受死,才能藉着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死為一種權勢,是從罪而來(羅5:12)。人一犯了罪,就被神判為當死的(羅1:32,6:23),凡在罪的權勢下,就是在死的權勢下(林前15:55-56)。死權是根據罪權,而罪卻是根據神的律法(羅7:11)。魔鬼被稱為掌死權的,因為所有犯罪的都在魔鬼的權下,都是背叛了神,作罪和死的奴僕(約壹3:8,5:19;羅6:20;來2:15)。所以所有的罪人都在魔鬼的死權掌握之下。耶穌基督藉着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因為基督既為我們的罪死了,受了我們應受的刑罰,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又從死裏復活,勝過死亡,使一切在祂裏面的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這樣,罪和死就不能再在我們身上掌權了。

  D. 祂要敗壞掌死權的魔鬼,才能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基督既藉着死,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使“罪”不能再藉律法掌權;又賜人復活的生命,使魔鬼的“死權”失效,消除了罪和死的權勢。這樣,那些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得着釋放,不再作“死”的奴僕了。

  人生的許多痛苦,都是因為死的權勢作祟而有的,如疾病、貧窮、飢餓、損傷…無非都是催逼人走向死亡之路。人為着怕死而求生存,就增加許多痛苦,作了死的奴僕。但基督得勝了死亡的結果,使我們不再怕死,因那永遠的死既不能摸着我們,則肉身的死對我們而言,只不過是息了今生的勞苦,進入永遠的安息而已。

六.基督成為人子,是要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2:16)

“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2:16)

  這一節告許我們基督成為人子的另一個理由,因為祂不是救拔屬靈界的天使,乃是要救拔屬血肉的人。人雖然比天使微小一點,但神並沒有為天使預備救恩,只為人預備救恩。在此所說:“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一方面固然是指以色列人,但更是指那些因信而成為亞伯拉罕屬靈之後裔的人(羅4:11、12、16,2:28-29)。

  神何以沒有為天使預備救恩?因為善天使既沒有犯罪,當然也不需要救恩;惡天使(魔鬼)和牠的使者犯罪,全然是出於自己故意背叛神,棄絕神的恩典而犯罪,成為不會悔改的,是神已經定了刑,等待受罰的(約8:44;約壹3:8;雅2:19;太25:41;猶6;啟12:12,20:7-10),所以也沒有需要為他們預備救恩。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