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二.麥基洗德如何超過亞倫(7:4-10)

  上文已經講到麥基洗德是怎樣的人,在這幾節中,著者特別詳言麥基洗德接受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和他為亞伯拉罕祝福的事,以證明麥基洗德為大祭司,與亞倫和他的子孫之為大祭司全然不同的等次,並且他是超過亞倫的。

1. 就麥基洗德接受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而論(7:4)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7:4)

  亞伯拉罕既是希伯來人最大的祖宗,是信心之父,尚且將所擄來之物中上好的,取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可見麥基洗德的地立何等尊貴,是比亞伯拉罕更高了。這樣一位作基督預表的麥基洗德尚且如此尊貴,何況他所預表的基督,豈不比人間的大祭司亞倫亞伯拉罕的第六代孫(出6:16、18、20)更尊貴麼?

  這節聖經教訓我們:

  A. 我們應當常常留心思想那些受人敬重的信心偉人,他們敬畏主的存心和態度,使我們可以領悟基督的尊榮是何等大,使我們尊崇基督遠超過一切。

  B. 我們應當效法那些敬畏神的古人樂意奉獻的事。像亞伯拉罕,他不但把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而且是自動樂意的奉獻,是揀選“上等之物”來奉獻。

2. 就麥基洗德祭司的職任與利未子孫不同而論(7:5-6)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7:5-6)

  按舊約律法的記載,利未人可以向以色列人收取十分之一,而利未人又須將十分之一給作祭司的亞倫子孫(民18:21、24、25-32;申14:28、29)。這十分之一,是以色列人原應獻給神的,但神將這十分之一給利未人,作為他們在會幕辦事的酬勞。雖然利未人也和其餘的以色列人一樣,同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沒有理由高過亞伯拉罕其餘的子孫,但神既然設立了利未支派的人在會幕辦事,並有作祭司的權利,就有資格可以照神所命定的,“向百姓取十分之一”了。但麥基洗德與利未子孫的祭司職任完全不同,他不但不用向亞倫子孫作祭司的繳納十分之一,倒收納了他們先祖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顯見麥基洗德為大祭司的職任絕不在亞倫之下,乃在亞倫之上,而超過亞倫,並且是按着全然不同的等次為王而為祭司的等次而為大祭司的。顯然,若同為亞伯拉罕肉身中所生的子孫,因神的設立,便有祭司的尊榮,可以收取其他亞伯拉罕子孫的十分之一,則這位不屬亞伯拉罕的子孫,而且超過亞伯拉罕,是神按照另外的等次設立為大祭司的麥基洗德(基督的預表),豈不比亞倫更尊榮麼?

  從麥基洗德身上,我們可以獲得一種思想基督的寶貴原則。許多時候,我們只照着人的一般常情,來思想基督的美善,這是完全不夠的。對於基督,我們應當用完全超乎常人等級的觀念來思想祂。祂不只是人中最好或最大的人,祂乃是全然超乎凡人等級,比最好還好,比最尊榮的還尊榮。如果我們只在一般人的範圍中思想基督,就必輕忽了祂超人的榮耀。

3. 就麥基洗德為亞伯拉罕祝福而論(7:6下-7)

“…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7:6下-7)

  為人祝福乃是憑神的權柄,加福於人(民6:23-26),替神宣佈人可得之福氣。這樣為人祝福的人,當然比受祝福的人位分更大。如以撒為雅各祝福,雅各為他的十二個兒子祝福,當然在位分上比亞伯拉罕更大了。希伯來人一向以為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是最大的,卻沒有想到這位預表基督為大祭司的麥基洗德比他們的祖宗更大。這樣,耶穌基督既然是為古今中外一切人祝福的大祭司,當然比那只為以色列人祝福的大祭司亞倫,更超越而完全得多了。

  耶穌基督是我們一切祝福的源頭,一切人的祝福都必須根據祂的祝福,祂所不祝福的,無法得福,祂所祝福的,沒有人能阻止他得福。

4. 就麥基洗德職任的永久性而論(7:8)

“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有為祂作見證的說,祂是活的。”(7:8)

  “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就是指那在聖殿中為大祭司的亞倫子孫們,他們都是照着亞倫的等次為大祭司,“自己也被軟弱所困”,是有死的阻隔的大祭司。“但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有為祂作見證的說,祂是活的”。上句的祭司是多數的,在此的“他”是單指大個祭司,就是指麥基洗德所預表的大祭司耶穌基督,是永活的。聖經不記麥基洗德生命之始終,而以他這種按特殊之等次為大祭司的職任,預表基督是永活的大祭司,是無須別人來接替的大祭司。這樣特殊的麥基洗德之等次的大祭司,這樣一位有王者尊榮的大祭司,其職任是只有一任,而任職到永遠的,就是長遠活着的耶穌基督。

5. 就麥基洗德也收受利未的十分之一而論(7:9-10)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7:9-10)

  “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就是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支派的意思。亞伯拉罕既是利未的曾祖父,雖然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十分之一的時候,利未尚未出生;但利未既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屬於亞伯拉罕的血統,則在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十分之一的時候,可以說利未也已經藉着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了十分之一了。正如亞當犯罪以後,我們這些亞當的子孫,也都因亞當犯罪而成了罪人,有了犯罪的生命(有了“原罪”)一樣(羅5:19)。這樣利未既按地位言,也是向麥基洗德納十分之一的,則麥基洗德為大祭司的職任,當然是超過利未人的祭司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