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一.基督是我們在天上真聖所供職的大祭司(8:1-2)

  在這兩節中,告訴我們應知道的三件事:

  1. 我們應當知道甚麼事是第一要緊的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8:1上)

  著書的神僕特別提醒信徒們,在他以上所講論的事中,應當知道甚麼是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已經有一位如上文所講的,聖潔、無邪、高過諸天、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憑神起誓而立的一位完全的大祭司。這句話證明上文所有的講論,目的都不過是要使信徒認識耶穌基督乃是他們第一需要和第一緊要的。所有見證基督的人,不論他引證甚麼歷史人物或其他事情,都應當像本書的著者一樣,要使人認識基督乃一切人物事蹟中之第一,又對人有第一緊要的關係,以此為目的才是神所喜悅的見證人。

  注意,這裏不是說第一要緊的是“我們有這樣的聖所”或“我們有這樣的律法”;乃是說“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在舊約,律法和聖所是第一要緊的,但新約第一要緊的乃是大祭司本身。有了這樣一位完全的大祭司,那更美的律法和聖所才對我們有益。我們第一先認識了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有了這樣一位大祭司,然後祂把更美的“律法”寫在我們心版上,並帶我們進入那更美的聖所。

  2. 我們應當知道,這樣的大祭司是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8:1下)

  按舊約的祭司,不論是在院子聖所或至聖所供職的時候,都是站着的。在整個會幕中沒有任何一張椅子,可讓祭司坐下休息,所有的祭司都必須站着事奉神。但我們這位在天上真帳幕供職的大祭司,卻是已經坐在至大者寶座右邊的。因為那些在舊約帳幕裏供職的大祭司所獻的祭,都只有暫時和表面的功效,必須繼續地獻上,他們所供奉的事,也都不完全。但我們這位新約的大祭司,“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並且“成全到永遠”,所以祂坐在那至大者右邊,因祂只一次就把贖罪的事做完了。

  本書一章5節已有論及基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參一章5節註解),祂這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也是表現祂在十字架上所得到的絕對勝利,已經完全打敗魔鬼,而可以坐下安息了。這不但是祂本身的榮耀,也是那位“天上至大者”的神之榮耀,又是所有以祂為“大祭司”之人的安慰和保障。

  3. 我們應當知道,這樣的大祭司是在天上的聖所供職的

“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8:2)

  本節說明舊約照神的吩咐所立起的帳幕,不過是天上真帳幕的預表。地上的帳幕是屬物質的、暫時的、常常搬遷更移的,但天上的帳幕是屬靈界的、是我們永久的家鄉、永不朽壞的住處;地上的帳幕是人所支的,由軟弱的人,按軟弱的條例“作執事”,但天上的真帳幕乃是主所支的,由那勝過掌死權之魔鬼的基督作“執事”;地上的帳幕有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但天上的真帳幕沒有聖所和至聖所之間的隔開,因基督已經開通了至聖所的路,使我們可以坦然地進到神面前。祂自己也就是“帳幕”,我們在祂裏面居住,與祂合而為一。

  祂雖然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右邊,已經一次完成贖罪的工夫,已經擊敗仇敵,等候仇敵作祂的腳凳,但祂仍然在天上的真帳幕裏作執事,接納那些信靠祂的人的禱告,並為他們祈求(7:25)。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