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十二.信心的揀選(11:24-31)

1. 摩西(11:24-28)

  這幾節再引摩西的例子,說明“信心”在摩西身上所發生的功效如何。

  A. 使他拒絕世界的尊榮:

“摩西因着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11:24)

  據考古學家研究,認為收養摩西的法老女兒,是埃及王 Thotmes I 的女兒,她是 Thotmes II 的同父異母姊姊,後代替 Thotmes III 攝政二十年,是埃及最有力的統治者,並且是歷史上第一個偉大的女王。所以摩西作法老女兒之子的地位是很崇高的,拒絕這樣大尊榮的試探是不容易的,這情形與主耶穌拒絕魔鬼之試探的情形有點相似。他不是“不能”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乃是“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這“不肯”的力量,是他的信心所發生的功效,是他信心最光榮的勝利。約壹五章4節說:“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基督徒沒有力量拒絕這世界試探的原因,多是因為未確實相信神所應許之福氣的美好。

  注意,神沒有讓摩西承繼法老女兒的王位,而使以色列人的痛苦得以解除。神沒有用這種方法,神乃是讓摩西自己先拒絕埃及的權勢,離開在埃及所有的尊榮,徹底地變成卑微的人,然後帶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

  B. 使他甘願為神受苦:

“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11:25)

  摩西的信,不但使他拒絕了從世界而來的榮耀,而且使他甘願為主受苦。這兩件事常常也是相連的,如果你拒絕了這世界的福樂,就不只享不到福樂,還會因此受苦。雖然這樣,有信心的摩西仍然要揀選神,不揀選埃及。(“寧可”英文聖經作“寧選”。)

  注意,摩西不是在神的百姓正受埃及人的歡迎時,約瑟還作宰相時,揀選作神的百姓。乃是在同胞正受苦最深時,揀選作神的百姓。

  這節聖經中,我們可以看見,這世界雖然也給人快樂,卻是罪中之樂,是必要受神審判的,是十分短暫而至終招來更大痛苦的。反之,雖然作“神的百姓”而受苦害,但至終卻引我們進入神所賜永遠的平安與福樂中。

  C. 使他看為基督受苦的寶貴:

“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11:26)

  摩西的信心,也使他對這世界的福樂有特別的看法,甚至他看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這是世人所無法了解的。這裏我們看見摩西的屬靈眼光與使徒的屬靈眼光相同。當使徒們為主的名被人捉拿鞭打之後,聖經說:“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5:41)。使徒保羅在寫信給腓立比的信徒時也說:“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3:8)。基督徒可以用這一點來衡量自己,如果將今世的尊榮和富貴,與為基督受苦受辱擺在一起,由我們來揀選的話,我們是否會揀選為主受苦而輕看今世虛榮?這將能很有效地測驗我們的信心,對屬天的事是否信得很確實。

  “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這句話指出他所以能看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的原因,是因為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雖然我們有時會以為,存一種要得賞賜的心來愛主,不是最好的愛心;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對主所應許的賞賜不可存一種“想望”的態度。因為聖經在這裏,明明是用一種稱許的語氣來記述摩西這種“想望”。事實上,不重視神的賞賜,乃是對神一種很大的不恭敬。我們一方面不應存着只為了要得賞賜的心來愛主;另一方面,對主所應許要給我們的賞賜,卻應存着十分愛慕和珍視的心。

  注意:“為基督受凌辱”這句話,說明了雖然在摩西逃至米甸時,至基督降生還有將近二千年的時間,但摩西那樣受凌辱,乃是為那二千年後降生的基督而受的。顯見舊約有信心的人所信的,與我們現今所信的一樣都是信基督;不過他們是因信從遠處仰望那未來之基督,而我們則是因信仰望那已經降世而升天的基督而已。

  D. 使他離開埃及不怕王怒:

“他因着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11:27)

  本節所記的,是關乎摩西殺死埃及人之後,逃到米甸去的事(出2:15),但這裏卻說他是因信離開埃及。按出埃及所記載,說他是因懼怕法老而逃亡,這裏卻說他是“不怕王怒”而離開埃及的,這是為甚麼呢?這大概是因為出埃及記所記的,只注重記述他殺埃及人的經過,但本書所記的,是按摩西向神的整個信心情形而論。雖然單就摩西殺埃及人那一件事而論,摩西曾有他屬肉體的軟弱,但按摩西對神的應許與埃及人之財物比較而論,摩西仍算為“因信”和“不怕王怒”而離開埃及的。因他勇敢地揀選了“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這一邊,而丟棄了在埃及“享受罪中之樂”的那一邊。

  “因為他恆心忍耐”,是指摩西往米甸的事。這句話也解明上句“不怕王怒”的意思,不是指他殺埃及人那一時的勇敢,乃是指他住米甸的幾十年生活,因米甸離埃及不遠,法老若要認真追捕摩西,並不困難。所以摩西幾十年來在米甸的日子,也是生活在法老的威脅下的。

  “恆心忍耐”這句話,也說出摩西逃到米甸寄居,並非毫無目的地隱居度日,他乃是存忍耐有恆的信心,等候神拯救他的同胞;否則,聖經不會稱他在米甸的生活為“恆久忍耐”,而只算是消閒度日罷了。

  “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這句話暗示摩西在米甸寄居的靈性生活,是與神十分親密的。

  E. 使他領導以色列出埃及:

“他因着信,就守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11:28)

  第一次守逾越節的經過,是以色列人歷史中最大的一件事。神藉摩西所降的十災中,殺長子是最厲害亦是最後的一樣災禍,以色列人因照摩西的吩咐,守逾越節,殺羊羔,行灑血禮等,得免長子被殺,使埃及全國的人都震驚,法老便不敢再留難以色列人,任他們離開埃及了。但注意,若以色列人不守逾越節,則不獨長子也同樣被殺,而且因為與埃及人顯不出分別來,埃及人便不會認為是以色列人的神對他們降罰,就不會讓他們離開埃及;所以這殺長子與守逾越節是相連的。一方面是神對埃及人刑罰,一方面是以色列人對神有信心,而接受神的拯救。但在這件事上,最重要的是摩西本人的信心,若他自己不深信,神會藉這逾越節的方法拯救以色列人,就無法使全以色列人守逾越節,其結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聖經在這裏提及守逾越節時,把它當作是摩西個人的信心所成就的一件大事。

2. 以色列人(11:29-30)

“他們因着信,過紅海如行干地;埃及人試着要過去,就被吞滅了。以色列人因着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11:29-30)

  從以色列人出埃及至進迦南的經過中,過紅海和圍繞耶利哥,算是他們最值得記錄的事了。過紅海,是出埃及的大事,繞耶利哥,則是進迦南的大事。這兩件大事,有它相同的性質,就是,都是對付敵人的一種勝利。過紅海是在被敵人追擊、危急、絕望之中,因神的拯救變為大勝利;圍耶利哥是向敵人進攻,開始支取神的應許、進佔迦南的第一個大勝利。這兩次大勝利,都是用信心得着的。雖然在這兩次大勝利之中,以色列人還有無數次的失敗,但這裏不提那些事,只以這兩件大事來勸勉信徒,神在最失敗的信徒身上,也能因他們的信找到可稱許的地方。正如羅得雖是一個完全失敗的信徒,但彼後二章7至9節記載他的事時,仍帶着稱許的語氣。

3. 喇合(11:31)

“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11:31)

  喇合接待使者的事,引自書二章1至24節,六章15至25節,新約中太一章5節,雅二章25節均曾提及。這裏的記載解釋了喇合接待使者的行動,是出於信心,及不願與“不順從”神的人一同滅亡的緣故。雅各書說喇合接待使者,是因行為稱義,乃是注重她信心所表現之行為方面,因為真信心是必然會有行為的(詳見本合訂本“雅各書”解經)。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