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八.信心的試驗(11:17-19)

“亞伯拉罕因着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仿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11:17-19)

  關於亞伯拉罕的信心,上文已經引證過,現在又再次引證,但這裏所引證的和上文所引證的,乃是不同的信心經歷。上文8至10節所引證是亞伯拉罕因信等候神所應許給他的以撒,在此則係引證亞伯拉罕因信而順服神的要求,將以撒獻上為祭。這獻上以撒的經歷,可算為亞伯拉罕信心的最高表現。本章雖然記載了許多古時的信心偉人,但都是只提出各人最特出的地方,以為其信心之代表。唯有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本章卻兩次引證了他生平中兩件重要的信心事蹟,以作為本章第2節所說:“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之例解。這也給我們看見,聖經認為亞伯拉罕在信心方面,是有更多特別的地方,可作為我們信心的榜樣。他的信心事蹟,最能幫助我們明瞭信心的意義,又最能證明神的信實可靠。在此記亞伯拉罕獻以撒之信心有幾個特點:

  1. 是經過最高試驗的信心

  “亞伯拉罕因着信,被試驗的時候…”,神要求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這件事聖經特別記明是要“試驗”亞伯拉罕的(創22:1;來11:17)。這不是說在這件事以前,神未曾試驗亞伯拉罕,事實上在這件事以前,亞伯拉罕已經過好些信心的試驗。例如撇下父家本族到迦南(創12:1-3),到了迦南之後,又遇饑荒(創12:10),羅得爭取平原(創13:11),戰勝四王(創14:13-16),長久等候以撒出生(創21:1-2)等。但這次試驗,卻是一切試驗中最高的信心試驗。神不會一開頭就給亞伯拉罕這樣利害的試驗,乃是按照他信心的程度,逐步試驗他,使他的信心既能忍受得住,就越來越剛強起來。按神的無所不知而論,並不須要先試驗了人之後,才知道人的信心如何。所以神的試驗,顯然完全是為了人本身的益處,使人的信心既經過試煉之後,就更加長進,又能在受試煉之後,更加認識神的信實,並得着更多的賞賜。

  亞伯拉罕既順從神的要求,獻上他的以撒,顯見他的信心乃是經過最高試驗的信心,是比那經過火的試煉仍能朽壞的金子更寶貴的信心。

  2. 他因信心所獻上的兒子,乃是因信神之應許而得着的以撒

  “亞伯拉罕因着信…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歡喜領受應許的…”。

  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上,最使他感到困惑不解的,就是這以撒既是神所應許的兒子,又是經過他自己在信心中長久等候才得着的,現在何以神又要收回去?經過這麼辛苦等候才得着的兒子,要他再交出來給神,這實在比在他未得着的時候,叫他放棄要得着的意念,更困難更多。但亞伯拉罕卻毫不猶豫地照神的指示,把兒子帶到山上獻給神。創二十二章3節說:“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着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9至10節又說:“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裏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這些記載說明了亞伯拉罕遵命獻上以撒,絕不是裝模作樣的,乃是實實在在地,很迅速而認真地,要將他的兒子獻上給神。這證明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乃是在任何最容易使他對神的美意發生疑惑的事,或任何會使他對神的要求感到猶豫作難的事上,都不致猶豫或疑惑的。

  3. 他因信所獻的以撒乃是他所“獨生”唯一的“後裔”

  “…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亞伯拉罕雖然曾生了以實瑪利,但以實瑪利是從他的婢女夏甲生的,是“從情慾生的”(約1:13),是神所認為不合法的。神明明告訴他,唯有那從應許生的以撒,才得稱為他的後裔,現在神所要他獻上的,就是他這個“獨生”而唯一的後裔。顯然神是要摸着他最痛的地方,使他學習最高的順服和奉獻。但另一方面,神這樣指定要亞伯拉罕獻上他的獨生愛子,更是能使亞伯拉罕深深領會到,神將祂的獨生愛子藉着他的後裔賜給世人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亞伯拉罕既因信而“從遠處望見”神的兒子將被賜下(約8:56),神就在這裏要求他把最愛的獨生子給神,證明他愛神的心是毫無保留。親愛的信徒們,如果神現今要求我們把最愛的交給祂,我們不應當埋怨神太苛刻了,因為在神未要求我們之前,已經先把祂自己的獨生子賜給我們了。

  4. 他的信心乃是信神能叫人從死裏復活的信心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這句話指出,亞伯拉罕所以能這樣毫不猶疑地將以撒獻上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對神所有的信心,乃是一種信神能叫死人復活的信心。在創世記中並未說出他所以這麼勇敢遵照神的吩咐,將自己獨生子獻上的理由,但在羅馬書四章17節和本章,就清楚地使我們看見,亞伯拉罕這種奉獻,乃是有一種很寶貴的信心支持着他。否則即使亞伯拉罕不只有一個兒子,但要他將任何一個兒子獻上為祭的時候,他也不能不作難的。為甚麼亞伯拉罕能夠這麼毫不作難地把以撒帶去獻祭?因為他心裏很確實的相信,縱使他把以撒殺了獻上,神仍能叫他從死裏復活,因為神是“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

  也許我們會猜想,當亞伯拉罕帶着他的以撒往摩利亞山,要獻給神的時候,他的心情是何等沉重,他的心可能像刀刺一般傷痛…。其實,這完全是我們自己的猜想而已,聖經始終未表示亞伯拉罕帶着以撒去獻給神的時候,是心裏很難過的樣子而去;反之,聖經記載倒使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帶以撒去獻祭的時候,完全沒有甚麼難過,就像照着神的吩咐,去辦理一件普通事情一樣,絕不像有甚麼大不幸的事臨到他的樣子。因為在他的心中有絕對的把握,“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

  但是甚麼事會使亞伯拉罕這樣地相信神?或說亞伯拉罕的信心,怎麼會進深到這個地步?無疑的,他的妻子撒拉,在年老已經過了生育的時期,仍為他生了以撒,這件事對於他在獻以撒時,相信神能叫他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的信心,是有很重大影響的(11-12)。神既能從一個仿彿已死的人為他生出子孫來,這樣,神豈不能使死人復活麼?可見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不斷長進的。他從已往的信心經歷中,認識了神的可信,就使他對神所要求他現在去行的事,完全信賴神的全能和信實了。他從他那位“仿彿已死的人”身上得着神所應許的兒子的經歷中,使他領悟到:神既能使“仿彿已死”的人生出兒子來,當然也能叫他的兒子,即使確實死了,仍可以復活!他這樣從他的信心經歷中,不斷去體會、思想、認識神的作為和信實,就使他將自己獨生的以撒獻給神的時候,能夠毫不躊躇、甘心樂意。

  5. 他的信心是得着了賞賜的信

  “…他仿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雖然他的兒子並沒有死,卻是仿彿已經死了;雖然他到底沒有殺他的兒子,卻算已經殺了一樣。他仿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這就是他的賞賜之一。就他所擁有的這個兒子而論,他並沒有因為獻以撒,而另外多得着一個兒子,神並未加增他所已有的,他卻像是增加了一個兒子一樣。在這以前,以撒只是神應許中所賜給他的,但經過這次試驗以後,以撒卻成為神所賞賜給他的兒子了。他所得的賞賜,並不在乎神使他已有的再增加多少,乃在乎他對神的心意被證明是忠誠純一的。當他自己知道在神試驗他的時候,他並未對神不忠,或信心動搖,並已得着神的喜悅時,他內心的快慰是無法形容的,這就是他最有價值的賞賜了。對於一位真誠愛神的人,他所要求的賞賜並不在乎加增財富或其他,乃在乎獲得機會,在神面前表明他的心意而已。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