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讀經講義



讀經提示

  1. 保羅獨自等在雅典記於使徒行傳哪一章(參閱該章經文)?
  2. 有甚麼經文顯示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的關懷?對帖撒羅尼迦信徒產生甚麼效果?
  3. 基督徒對患難該存甚麼正確態度?態度的正確對勝過患難有影響嗎?
  4. 為甚麼保羅會因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而喜樂(7-10節)?你曾為別人靈性光景而憂愁或喜樂嗎?
  5. 保羅怎樣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祈求?有甚麼教訓?

第三章

1我們既不能再忍,就願意獨自等在雅典,2打發我們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3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4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預先告訴你們,我們必受患難,以後果然應驗了,你們也知道。5為此,我既不能再忍,就打發人去,要曉得你們的信心如何,恐怕那誘惑人的到底誘惑了你們,叫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6但提摩太剛才從你們那裏回來,將你們信心和愛心的好消息報給我們,又說你們常常記念我們,切切的想見我們,如同我們想見你們一樣。7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之中,因着你們的信心就得了安慰。8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活了。9我們在神面前,因着你們甚是喜樂,為這一切喜樂,可用何等的感謝為你們報答神呢?10我們晝夜切切的祈求,要見你們的面,補滿你們信心的不足。11願神我們的父和我們的主耶穌一直引領我們到你們那裏去;12又願主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13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祂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神面前心裏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肆 愛心的關懷(3:1-5)

  本段的記載,顯示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的關心和掛念。他離開帖撒羅尼迦之後,心裏很急切想知道帖撒羅尼迦信徒的情形;後來,聽說他們正在為基督忍受逼迫之中,他就不能再忍,打發提摩太回到帖撒羅尼迦,要知道他們到底是否被那誘惑人的誘惑了,有否因此跌倒而使他們的勞苦歸於徒然(3:1-5)。

一.“不能再忍”(3:1)

“我們既不能再忍,就願意獨自等在雅典,”(3:1)

  “不能再忍”是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愛的突破。五旬節之前,雅各和約翰受人的冷落就不能再忍,要求主容許他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消滅那些不肯接待主的撒瑪利亞人(路9:53-56)。那時期的彼得也曾因弟兄多次得罪他,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而求問主說:“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太18:21)現在有不少信徒對肢體的關係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對他們所遭受的試煉也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但保羅卻為着關心在試煉中的信徒而不能再忍,這“不能再忍”是愛心到了無法抑制的地步,於是發出了這封充滿了愛心的書信。一個人對甚麼事更容易“不能再忍”,就表明他裏面對那一類的事有更急切的“情感”。每一個基督徒應該省察自己,我們到底為甚麼事“不能再忍”?

  “就願意獨自等在雅典”,按徒十七章的記載,保羅離開帖撒羅尼迦後,經過庇哩亞到了雅典,他很需要助手幫助他工作,但他寧願等在雅典,打發提摩太回去。雖然這樣,保羅並不因為只有自己一個人就不作工。徒十七章下半章記載,保羅在雅典等候提摩太和西拉的時候,他看到滿城都是偶像,保羅心裏焦急,就和會堂裏那些敬虔的猶太人以及每天在市上遇見的人辯論,傳講耶穌復活的道(參徒17:22-31)。結果在雅典也有一些人信主(徒17:34)。“獨自等在雅典”這話決不是說保羅閒等在雅典,而是獨自在雅典一面等他的同工,一面傳福音。他實在愛人的靈魂,沒有虛度時光。

  作開荒佈道的工人,必須有保羅這樣的精神,自己找機會作工,而不是等機會才作工。

二.打發提摩太(3:2)

“打發我們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3:2)

  提摩太是保羅福音的兒子,又是保羅得力的同工,常代表保羅去探望各教會。他除了在此代表保羅探望帖撒羅尼迦教會之外,也代表保羅探訪哥林多的教會等(林前4:17,16:10;林後1:1、19)。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曾打發提摩太去探訪腓立比教會(腓2:19)。他們彼此關係之密切,情同父子(腓2:22)。本句保羅介紹提摩太說他是“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意思就是在傳揚基督的福音上作神的執事。福音的內容救贖的工作,是由基督獨自完成;宣揚這福音的工作,卻需要許多願意讓神使用的人跟神合作。“執事”原文 sunergos,是“同工”或“幫助者”的意思。在和合本絕大多數譯作“同工”(如羅16:3、9、21;林前3:9;腓4:3;門1、24);在腓二章25節;西四章11節;約三章8節譯作“一同作工”,只有林後一章24節譯作“幫助”。所以這“執事”跟提前三章8節或弗三章7節;西一章25節的“執事”不同(參提前三章8節講義)。

  提摩太既然在福音上作神的執事,又奉派去堅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可見“在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意思,不只是傳福音引人信主而已,還包括堅固、勸慰那些已接受福音的信徒;從引人歸主,到栽培信徒靈命長大成熟,都該包括在整個福音使命的工作之內。

  “神的執事”NASB 譯作 God's fellow-worker(神的同工),RSV 譯作 God's servant(神的僕人)。

三.提摩太的使命(3:2下-3上)

“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3:2下-3上)

  從“堅固”“勸慰”看來,帖撒羅尼迦信徒雖然大體來說是剛強的、得勝的,但敵人的逼害已經多少搖動了他們的信心,苦難所帶給他們的痛苦和損害,已經在若干程度上刺傷了他們的心。保羅對受苦中的信徒的需要最為了解,所以趕緊打發提摩太去堅固他們。雖然對保羅在雅典的工作來說,少了一位得力助手是很大的損失,但保羅甘願作這樣的犧牲。

  注意:神決不能用一個自己也在搖動的人,去堅固別人,神只能用穩定信賴祂的人,去堅固勸慰那些搖動中的人。提摩太所以被神使用,代表保羅回到帖撒羅尼迦的信徒那裏,就是因為這個理由。他自己的信心必須堅固穩定,不怕所面對的逼迫和患難,才能使帖撒羅尼迦人因他而堅固剛強。

  提摩太這次奉派的任務,並不容易成功。因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盼望見的是保羅,但現在回去的卻是提摩太。雖然如此,從下文可知道提摩太已經完成了艱難的任務。保羅說:“提摩太剛才從你們那裏回來,將你們的信心和愛心的好消息報給我們”,提摩太顯然已堅固了那裏的信徒。

  有人常在患難中得到別人的堅固和安慰;另有人卻常在患難中被神使用,去堅固安慰別的同樣受患難的人。我們是受人堅固安慰的人呢?還是被神使用去堅固安慰別人的人呢?

  在帖撒羅尼迦信徒那方面,如果他們輕看提摩太、只崇拜保羅,那麼當他們看到回來的是提摩太而不是保羅時,就會大感失望,這樣他們就可能無法從提摩太得到幫助。

四.對患難應有的認識(3:3下)

“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3:3下)

  “命定”和合本的譯法很容易被誤解為“命運所注定”那方面的意思。其實“命定”原文 keimai 是“放置”的意思,例如:太三章10節譯作“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約二十章5節“放在”(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在林前三章11節譯作“立好”(立好的根基)。在此是“被指定”的意思,RV 譯作 we areappointed”,而 NASB 譯作 we have been destined 就是“我們被指定”的意思。RSV 譯作 that this is to our lot,就是“這是我們的分”的意思。

  使徒的意思是:我們受患難原是神的旨意所預先定規的。黑暗既不接受光,基督徒如果為主發光而受黑暗勢力的逼害,這是早就定準會發生的道理。

  保羅在此是要帖撒羅尼迦人知道,基督徒受患難原是分內的事,是在神意料中的。很多時候我們受患難而不能得勝,其實不是我們沒有勝過患難的能力,而是我們不把受患難看作是分內的事,因而怨天尤人,無力勝過試煉。但如果我們認定受患難原本就是敬虔的基督徒當然的遭遇,就會準備好我們的心,面對任何臨到我們的患難,都能靠着主勝過。

  為甚麼基督徒受患難是命定的呢?一方面是因為我們不屬這世界,被世界所恨惡;另一方面是神的美意,要藉着暫時的患難和試煉訓練我們,讓我們可以在永世裏享受永久的福樂。神對待我們的原則和魔鬼的原則相反。魔鬼是用暫時的快樂叫人失去永遠的福樂,使人進到永遠的痛苦裏。但神卻要我們暫時痛苦,得以享受永遠的榮耀(林後4:16-17)。

五.保羅的預告(3:4)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預先告訴你們,我們必受患難,以後果然應驗了,你們也知道。”(3:4)

  保羅在未離開帖撒羅尼迦之前,已經預言帖撒羅尼迦信徒將會受到患難,後來果然應驗了。這些預言,不單憑靈感,也是憑着他對屬靈原則的認識和豐富的屬靈經歷而說的。後來保羅也向提摩太提過:“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保羅跟以弗所信徒話別時,也曾預言說:“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徒20:29-30),後來也應驗了(提後2:17)。

  帖撒羅尼迦信徒果然照着使徒所預言的受逼迫,這是可喜的,證明他們的腳步沒有偏離正路,否則,使徒的預言就不應驗了。他們雖然受苦,卻沒有離開神的旨意。這是患難中信徒的安慰。在患難中,我們若確實知道所遭受的痛苦是合神旨意的,所受的痛苦是為基督而受的,那真是叫人鼓舞和安慰的事!

  “你們也知道”,本句表示;(1)帖撒羅尼迦信徒對保羅預先提出的警告果然應驗,已有經驗。(2)保羅不只一次提醒信徒,叫他們對可能遭遇的試探或試煉,早作準備。真正有智慧的信徒,必然虛心接受神僕的忠告,吸收別人屬靈的經驗;而真正忠心的神僕,不但有屬靈的眼光,也必定預先對可能面對的危機提出及時的警號。

六.打發提摩太的目的(3:5)

“為此,我既不能再忍,就打發人去,要曉得你們的信心如何,恐怕那誘惑人的到底誘惑了你們,叫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3:5)

  在短短五節經文中,這是第二次提到“不能再忍”,可見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多麼關切,對他們所受的苦害內心十分焦急(林後11:29)。本節說明他打發提摩太去的目的,是要知道他們信心的情形,是否果真被那些誘惑他們的人誘惑了。那些逼迫教會的人,除了逼迫之外,還在道理上引誘他們,使他們放棄所信的道。

  在此雖然沒有明說那些人在那方面誘惑他們,但按當時帖撒羅尼迦信徒的遭遇來說,最少包括兩方面:(1)按徒十七章3至9節,保羅當時傳講基督受死與復活,猶太人因不信而挑起逼害的事。這樣,信徒所受的誘惑,必然是叫他們不信基督受死復活的福音這方面的事。(2)他們既叫信徒受逼害,又逼走了使徒,信徒在受苦之中必然容易懷疑他們所信的主,為甚麼會讓他們受苦,又懷疑使徒為甚麼離開他們。這真是一箭雙雕的毒計。保羅很關心這些信徒能否經得起這麼厲害的試煉;所以他很焦急地想知道,他們受試煉的結果是否能站穩而得勝。

  “叫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意思是帖撒羅尼迦信徒若真的因為猶太人的逼害和誘惑而信心搖動,甚至跟從了那些誘惑他們的人,那就叫保羅的勞苦落空了!

  注意這句話表現的精神,說明保羅對他所引領歸主的人,和他勞苦工作的成果,十分珍惜,不肯輕易讓它們受虧損。若是我們所引領歸主的人,後來遇到魔鬼的誘惑,猶疑不定,我們不肯多花時間精神去堅固他,只是用最“方便”的方法,“在私禱中將他交在主手中”;或是當我們所牧養的“羊群”遭受試煉、信心動搖時,我們不趕快用真理扶助他們、勉勵他們,只把他們“信託”在全能主手中。這種工作的態度究竟是否真正有信心?還是逃避責任呢?保羅沒有這種“慷慨的信心”,他很珍惜他工作所得的成果。

  所以本節說出他殷切懸念帖撒羅尼迦信徒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恐怕那誘惑人的,到底誘惑了他們,“叫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雖然,保羅不是必須見到工作的成果,才會不灰心的工作;但他對於自己工作已有的成果,是絕不肯慷慨地任由它們被糟蹋。使徒約翰在工作上也是抱着這種態度“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滿足的賞賜”(約貳8)。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