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讀經講義



貳 受審經過略況(4:14-18)

一.亞歷山大的陷害(4:14-15)

“銅匠亞歷山大多多的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你也要防備他,因為他極力敵擋了我們的話。”(4:14-15)

  這裏所說的亞歷山大,大概就是前書一章20節所說的那個亞歷山大。他是個銅匠,為甚麼他要多多的害保羅,這裏沒有明說。保羅在以弗所傳福音的時候,有個銅匠底米丟也挑唆眾人反對保羅,很顯然地,他反對保羅是因保羅所傳的福音使他的手藝生意受到影響。當時的銅匠也和銀匠一樣,製造神龕神像是他們主要生意之一。保羅傳福音所到的地方,許多人悔改,不拜偶像,影響他們的生意;所以這些銅匠銀匠當然是為他們自己的利益而陷害保羅。大概保羅這次坐監就是因銅匠亞歷山大的誣告,以致被捉拿。這裏說“亞歷山大多多的害我”,這樣看來,不單是控告保羅,把他捉拿到羅馬來;可能還誣告他若干可怕的罪名。

  “你也要防備他”,保羅提醒提摩太未來之前,就要防備銅匠亞歷山大;這樣看來,提摩太到羅馬並非沒有危險,亞歷山大既然可以誣告保羅,當然也可以誣告他的助手提摩太。

  “因為他極力敵擋了我們的話”。由這話可見亞歷山大陷害保羅是因為他所傳的福音的緣故。

二.初次申訴情形(4:16)

“我初次申訴,沒有人前來幫助,竟都離棄我;但願這罪不歸與他們。”(4:16)

  “初次申訴”大概是指保羅初次在法庭上和亞歷山大對質。在法庭初次開審的時候,保羅需要人替他作見證,證明他是傳福音的,並不是想要造反、背叛羅馬政府鬧革命的人;但竟然“沒有人前來幫助”。這話是指保羅身邊的同工,如路加等、還是其他人呢?所謂“沒有人前來幫助”,是指那些法庭認為有資格,可以為保羅作見證的人。顯然這樣的人,不會是那些和保羅親近的同工,像路加那樣的人物。既然上文第11節說“獨有路加在我這裏”,當然路加可以幫助他;但是那些被政府信任,可以出來為保羅作見證的人,竟然都離棄了保羅,恐怕自己受牽連,不敢出來為他作見證。

  “但願這罪不歸與他們”。照舊約的律法來說,如果你是見證人而不作見證是有罪的。利五章1節: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要擔當他的罪孽。見人發誓而不作見證,尚且要擔當他的罪孽;那麼明明知道一個人無罪而不肯出來替他作見證,這在神面前也是有罪的。保羅說:“但願這罪不歸與他們”,他希望那些不肯為他作見證的人得到神的赦免,並體念他們的軟弱。

  如果應當幫助主的僕人作見證,使他能洗脫罪名而不肯幫助,尚且有罪;何況那些因恐怕受牽連而幫助敵人陷害主僕的人呢?當然他們是更加有罪了。

三.見證主的同在(4:17-18)

“唯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我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4:17-18)

  “唯有主站在我旁邊”,在保羅的傳道經驗中,“有主親自站他旁邊”的經驗不只一次,當他在耶路撒冷,被公會的人控告的時候,“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另一次,保羅在羅馬的路上,他的船遇到風浪;就在當晚,神差遣使者站在保羅旁邊,並應許他必站在該撒面前(徒27:23-24)。當保羅快要殉道之前,雖然他有許多同工,有的是怕受連累而離開,有的是為着工作的需要被打發而離開;但是,主是永遠不變的,在眾人都離開他,沒有人幫助的時候,唯有主站在他旁邊,這就是他的力量了。主站在保羅旁邊,不會空空地站着,下句說“加給我力量”;主與我們同在,必有恩惠和力量賜給我們。

  “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這話大概是指保羅受審問的時候,有機會為福音作見證。他雖已在外邦地方傳福音,但卻還沒有當着羅馬君王大臣的面向他們傳福音。他在第一次坐監時,已使御營全軍聽見福音,可是到底還是下層階級的士兵;並不是政府裏面的大官。在此大概是指着那些較有尊貴地位的羅馬大臣和君王,保羅受誣告的原因,可能因為他常常傳講耶穌基督是萬王之王。當他在帖撒羅尼迦傳福音受逼迫的時候,那些攪動當地的猶太人,說保羅違背該撒的命令,傳另有一個王耶穌(徒17:7)。保羅傳福音的時候,不只是傳耶穌基督是復活的救主,也傳祂是再來的王。正如他在本書二章12節所說的:“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可見保羅在傳福音的時候,也常講耶穌作王的真理。當時王的稱呼只可用於羅馬君王的身上,他們認為只有羅馬的國王才是王;所以那些控告保羅的人就有很好的機會,說他所傳的福音是要背叛羅馬政府的。保羅並不因為懼怕人的控告,而停止所傳的福音,反倒面對着那些審判他的人,把福音“盡都傳明”。他的受審問正是個難得的機會,使羅馬宮庭中的大人物也都能聽到福音。

  “我也從獅子口裏救出來”。按當時犯罪的人若被定死罪,就被放在戲院裏任憑獅子把他吃掉。保羅這話不會是指着被放在獅子坑裏面再被救出來;按這裏所說的,似乎是他仍在申訴中,尚未被定罪時的情景。而且這裏的“獅子”,原文是單數式,不會是戲院裏面的獅子,因為那一定是不止一隻的。所以這“獅子”是用來形容那些敵擋他的人,好像獅子那樣殘暴可怕;雖然如此,他卻從這些人的手中被救出來了。這初次受審的情形雖然非常惡劣,但是他並沒有在那時就被定死罪;可見雖然是到了非常緊急,靠近殉道的時候,但是還不到神許可祂僕人應該死的時候,主還是要救他脫離一切患難的。

  “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這諸般的兇惡,可能指着保羅為主殉道前所遭遇的各種兇惡,如不合理的刑罰或恐嚇。保羅深信主的拯救,雖然上文說到他自己知道要為主殉道;但他仍相信那一切他不應該遭受的“兇惡”,主一定會拯救他的。為着要忠心作見證,直到生命的最終點,主還是要拯救他脫離諸般的兇惡,讓他作完所應作的見證。

  另一方面,這“兇惡”也不一定指他所遭遇的危險,可能指着他自己在心思上所遭遇的試探;正如主耶穌教門徒禱告的時候:“救我們脫離兇惡”。兇惡原文 ponērou 和太六章13節的“兇惡”原文同字。如果這樣解釋,保羅在此是說,主一定救他脫離當時所受的試探,即魔鬼在他心中誘使他變節的危險。雖然他目前所受的試煉非常嚴重,所受的苦也可能過重,但他深信自己必定不致否認主而失敗跌倒,因為主必定救他脫離兇惡。

  “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這是最根本的拯救。世界雖然充滿各樣的強暴、兇惡,但是神要把祂的忠僕接到祂的國度裏。主耶穌是我們在孤單中最好的朋友,軟弱時的力量,作見證時的膽量和口才,危險當中的拯救,也是我們走完今世路程時,要帶我們進入天國的主。

  “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這樣的一位救主,我們實在應該從心靈深處發出這樣的稱頌;從經驗當中體驗保羅經驗的,在心靈中與保羅同說阿們。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