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讀經講義



三.主僕之相待(6:5-9)

  家庭生活第三方面,就是主僕的相待,從5至9節,使徒分兩方面來討論這個問題。

1. 僕人應如何對待主人(6:5-8)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6:5-8)

  在此論僕人之待主人有三點要義:

  A. 要用誠實的心聽從主人:“要懼怕戰兢”,就是要十分小心謹慎,唯恐失責,富有責任感的意思。正如保羅在林前二章3節,向哥林多信徒論及他自己在哥林多工作如何小心謹慎時說:“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這種富有責任心的態度,是作一切事都需要有的。這樣基督徒作僕人的,更應當有這種態度來處事了。

  “誠實的心”是僕人對主人最大的需要。在今日的時代中,很難有誠實的僕人。所以基督徒在誠實上顯出與世人的分別,就是最有力的見證。這誠實應包括工作、金錢、或光陰方面之忠心,不取巧或私己。誠然這樣的世代中,誠實的人可能會被人看作愚笨;但誠實乃是基督徒的特點,世人對基督徒最普遍的印象就是誠實,並且我們的神是誠實的神(約壹1:9),因此基督徒必須顯出誠實的見證。

  “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這句話的意義,可以推廣而適用於一切受職者,對他們的僱主或上司,應當誠實忠心。

  “好像聽從基督一般”,本句不是要基督徒僕人將肉身的主人看得像基督,或把他們當作神一般看待。乃是要指出誠實的待人,是不能用兩種不同“法碼”的,誠實的原則對神對人都應當一樣。我們對基督如何忠實聽從,不茍且取巧,則對肉身主人的吩咐也應當同樣忠實,不暗中茍且,才算是誠實的聽從。凡是只為怕神的懲治,而對神的事不敢茍且,對人卻取巧詭詐,或是只在可見之人眼前誠實,對不可見之神的事卻不忠實的,都不是真正的誠實。

  B. 存服事主的心來服事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使徒保羅在此使信徒認識到事奉主的另一層意義。就是基督徒不但直接從事聖工才是事奉主,也可以藉着他們所服事的人來服事主。他們可以在自己的職業上,存着要遵行神的旨意,順服基督的心,而忠心工作。使他們原本只是普通的職業,也變成具體意義的事奉。

  “要像基督的僕人”,雖然那些作僕人的,並非像使徒保羅那樣是基督耶穌的僕人;但他們卻可以看自己和服事基督的人一樣,在自己的職位上分別為聖,存着要使基督得榮耀的目的來服事人。這樣做的結果,就使他們不像普通的僕人,而像基督的僕人了!

  “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說明了“誠實聽從”主人,是為要遵行神旨意的緣故。換言之,雖然作人的僕人,仍以遵行神的旨意為生活的最高準則。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怎樣能“甘心事奉”主人?“好像服事主”,把對主人的服事看作是服事主。這是能以“甘心事奉”的力量。大概當時有些基督徒的僕人,不甘心事奉他們信主的主人。正如現今有些基督徒,因為主人(或上司)和他同是主內弟兄姊妹,便以為自己和主人在主裏是平等的,因而輕忽了作僕人應盡的本分。結果,他們的工作比不信主的僕人表現得更壞。使徒提醒這些作僕人的信徒,不可這樣不甘心事奉;乃當看作服事主那樣地服事他們。若所事奉的是主的僕人,就更當這樣了。

  C. 要知道為主所作的都必得賞:“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在此所稱的善事,就是指上文所說的,僕人如何在他的工作上忠心,以服事主的心服事主人,並用誠實的心聽從主人,這是僕人方面的最大“善事”。使徒告訴我們,一切作僕人的,能在他們的職位上為主的榮耀而忠心,都必從主得賞賜。雖然他們是向人作工,但他們卻要從主那裏得賞賜。他們在人前所作的,卻是神在天上所喜悅的。

  本節亦顯示,這些作“僕人”的人,不是在行惡方面幫助他們的主人,而是在神旨意範圍內,忠心服事肉身中的主人,所以他們才能從主得着賞賜。

2. 主人應如何對待僕人(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6:9)

  “也是一理”表示主人和僕人的地位雖各不相同,但他們各人按自己的本分行善得賞,原理卻是一樣的。作僕人的是為着求主的喜悅而在自己的職責上盡忠,作主人的也應當為主的緣故為顯明主的愛心和基督徒應有之見證的緣故,而善待他的僕人。所以雖然主人和僕人各有不同的地位和責任,他們卻都按照同一的原理以求主喜悅,又各自從主得着應得的賞賜。可見基督徒屬靈方面成就之機會是均等的,不受身外職責地位的影響而有所差別。

  “不要威嚇他們”,這句話針對當時主人對待僕人的方式來說,是十分有用的教訓。因當時奴隸制度為社會所許可。聖經並非贊同奴隸制度,但也不鼓勵用武力去改革這種制度。因為福音的主要任務,不是改革社會,而是藉人心的“改革”間接影響社會。所以聖經是從積極方面勸導信徒,應按主的愛心對待僕人。這樣,便實際上把主僕的不平等關係消滅於無形了!因為主人若按主的愛心對待僕人,僕人也按主的教訓服事主人,彼此之間實際上已沒有階級的膈膜了。

  “不要威嚇他們”,對現時代的人來說,主人們當然不至像奴隸社會制度時代那樣地威嚇僕人。但顯然仍有不少主人,由於輕視僕人的學歷低與貧窮,而欺壓他們;或用極端無禮的態度,肆意責罵他們。這和本處聖經的教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是不相合的。

  這相同的原則,可以適用於上級之對待下屬,不應利用自己職權的優越而欺壓他們。

  “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這三句話提醒一切作主人的人,在地上雖有主人僕人之分,但在神面前,決不會因為人在地上這種不同的身分而有所偏待。神不會因為你是主人而格外善待你。反之,不論“主人”或“僕人”,主都是他們的主。他們能否在主面前得着賞賜,全在乎屬靈方面的成就,而不在乎屬世的地位。

  總之,使徒對主僕相待的教訓,亦如夫妻、父子之相待一樣,盡量把他們對待人的態度跟對待主的關係相聯起來。使他們一切對人的存心和表現,都為着主的緣故,並向主負責而忠心。這可說是基督徒在家庭或社會之中,與人相處的總原則。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