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讀經講義



二.保羅的責備(2:11下-14)

“…我就當面抵擋他。”(2:11下)

  “抵擋”按美國新標準譯本作“反對”,更適合。當面的反對似乎太不顧情面。但保羅為着福音真理的緣故,不得不這樣作。彼得的錯失既然是公開的,使許多人因他的緣故而“隨伙裝假”,保羅不能不在眾人面前責備彼得,使其餘的人知道他所行是“與福音的真理不合”,不應當盲目效法。況且在那樣重要的關頭中,保羅實在不能等候私下裏再去慢慢更正這項錯誤;因為那些人一散開之後,這種壞影響便會擴展到其他教會裏去。

  保羅的果敢,使那些因怕人而“隨伙”行事,以及那些搖動中的信徒,立即壯膽起來,獲得堅固,並將當時那些人對福音真理的混亂觀念立即予以澄清。這種行動充分表現出保羅具有使徒的權威,顯示他的職權絕非從人而來,乃是從神而來的。

  保羅這項行動,也等於警告那些在窺探他的猶太人,明白表示他們認為外邦基督徒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才能與猶太信徒一視同仁,這種觀念絕對錯誤。就算是使徒彼得若照這種觀念行事,也同樣應受責備。

  但注意,保羅雖這樣嚴厲責備彼得,卻完全是為真理的緣故,絕無私人的成見,或爭權奪利的成分。雖然他們彼此所領受的託付不同,卻從沒有任何積怨存在心中。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得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2:14上)

  在此“一看見”幾個字十分重要,就是“在看見的當時”的意思。不但說出保羅對於這種違反福音真理的行動,毫不猶疑地加以反對,也表示保羅的責備彼得,並非一種積怨的發洩,更不是在事後暗中的毀謗。他所說的話乃是“句句都可定準”(太18:16),人人不敢反駁的;是十分光明磊落,坦白而適合的。這種當面的責備,遠勝過許多當面的稱讚和背後的論斷。

  另一方面,可見彼得的寬大。雖然他當眾受保羅這麼厲害的指責,但他後來在自己的書信中提及保羅書信時,特向信徒見證:保羅的言論乃是“照着所賜給他的智慧”寫的,不可當作普通人的著作那樣隨意強解(彼後3:15-16)。顯見他並沒有將保羅這次的指責,變作私人的積怒,日後準備設法報復。反之,他乃是虛心接受了保羅的指責。按當時彼得在教會中之地位來說,這是十分難能可貴的。可見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必看重神的利益過於自己的面子。

“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2:14下)

  意思說,彼得初時既不拘泥於猶太教之規矩,不以外邦人為不潔,而隨外邦人行事一同生活、吃飯,為甚麼後來卻勉強作外邦使徒的巴拿巴隨猶太人行事?這裏的“外邦人”似乎是指巴拿巴,因巴拿巴是利未支派的猶太人,卻生長在外邦的居比路(徒4:36)。除巴拿巴之外,當時似乎沒有別的“外邦人”不跟外邦信徒一起吃飯了。

  注意,在此保羅與彼得爭論與外邦人一同吃飯之事,是與保羅在本書中所辯論有關外邦信徒是否要受割禮的問題有關聯。猶太人要與外邦人分開,就是因為他們是沒有受割禮的人。但外邦人若補行割禮,猶太人就不再看他們為外邦人。所以彼得起初的行動就等於承認外邦信徒不必行割禮;但後來他又與外邦信徒隔開,就等於承認外邦信徒還是要受割禮,才可以與猶太信徒成為一體。這種出爾反爾的舉動,顯然是錯誤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