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二.稱義之道怎樣分給人(3:22-24)

1. 沒有分別地給人(3:22-23)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2-23)

  22節很簡單地把稱義之道解明出來,所謂“稱義”,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而給予一切信的人。但怎樣給人呢?“沒有分別”地給,但只給予“一切相信的人”。

  為甚麼神的義要“沒有分別”的給予一切相信的人呢?23節是解釋要這樣沒有分別的給人理由:“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不但外邦人犯了罪,猶太人也犯了罪,既然世人都犯了罪,都是一樣的罪人,都需要一樣的拯救,都只能憑神的恩典稱義,並沒有人有特殊的資格;所以神的義只能沒有分別的加給一切信的人。

  可見保羅仍然在繼續說服猶太人,使他們知道他們和外邦人完全一樣,一點也不比他們優越,都需要神的救恩。

  23節論到世人的罪有兩方面:消極方面,在神聖潔的標準下都犯了罪;積極方面,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人作惡固然是犯罪;人若沒有將神的榮美表彰出來也是犯罪,因他虧缺了神的榮耀。就如一個大國的外交使者,或是一個尊貴的王子,倘若他的舉動有失國體,沒有表現和他尊貴身分相稱的行事,就是虧缺他的國家的尊榮。人類的受造,既是照神的形像和樣式,人類的行事未能像神,反而像鬼,未表彰神的榮美與聖潔,反而表現邪惡污穢,這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

2. 白白地給人(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3:24)

  本節講到稱義有三個要點:(1)神的恩典。(2)耶穌基督的救贖。(3)可以白白得着的。

  所謂恩典就是不作工而白得的。作工得工價,是應得的,不算恩典(羅11:6)。罪人怎樣能白白得着神的恩典呢?是因耶穌基督的救贖。

  “救贖”表明基督曾為我們付出了代價贖取了我們,祂不只是憑祂的能力救我們,也是憑祂曾為我們付出了生命的贖價而救我們。雖然在我們方面,是白白地被神稱義,但是在神那一邊不是白白稱義,也不是白白的赦免我們的罪。祂乃是已經刑罰了我們的罪,不過不是刑罰在我們身上,而是罰在主耶穌基督身上。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