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三.分別為聖之生活常是招惹逼害的原因(4:3-4)

  1. 往日的情形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4:3)

  在此使徒追述受書人未信主之前的心意如何,從前他們不但沒有吃苦的心志,反倒像外邦人,好行邪淫和各種罪惡的事。彼得站在一個得救者的地位上,追想往日犯罪的生活,而感歎地說:“已經夠了”。這種對於罪惡的生活感到厭倦和“夠了”的心意,是每一個基督徒應當有的。

  本節所提的幾種罪可分為二類:一類屬於放縱私慾的,另一類關乎拜偶像的。但是外邦人的拜偶像,與“邪淫…”的罪很有關聯,因許多拜偶像的罪是同時放縱肉慾的;所以聖經常將拜偶像的罪與姦淫的罪相提並論。

  2. 現今的改變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4:4)

  信徒不與“外邦人”同奔放蕩無度的路,乃是理所當然的,這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必然有的改變。但這種不與罪惡為伍的聖別生活,卻常是招惹外人嫉恨、毀謗和逼害的原因。因為信徒既因歸信基督,而在生活上大有改變,表現好的品德,就使那些仍在黑暗路上行走的人,所行的事被顯明是屬罪惡的,像一些醜事被光顯明出來一般,使他們自覺羞愧而憤恨,結果便要設法毀謗並逼迫那些有好品行的基督徒。彼得這樣解明信徒受外邦人逼害的原因,是要安慰當時的信徒,使他們知道這樣因生活改變,有美好見證而引致人的逼害,是正常的,足以證明他們是發光的信徒,是主所喜悅的。

  “…就以為怪”,這是許多信徒有過的經歷。當他們不照着已往的樣子,不隨從不信者犯罪時,他們就被人看為“怪”。而彼得這樣向信徒解說的目的,正是要說明如此被人視為“怪”的信徒才不是怪,才是正常的。信徒不應恐怕被人視為怪而不敢拒絕罪惡,信徒在心理上應有這種準備,才能在外人之中顯出分別為聖的生活。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