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讀經講義



五.信徒行事七“要”(5:15-21)

  在這幾節中,共有七件事要信徒留意的,每節都是個別的一件事。在此借用15節第一句,作為這一小段的題目。

1. 要謹慎行事(5:15)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5:15)

  本節既將愚昧人與智慧人,互相比較着講論,便表明了行事謹慎的就是智慧人,行事不謹慎的就是愚昧人。何以謹慎行事就是智慧人,不謹慎行事便是愚昧人?因為這世代是一個充滿危險和罪惡的世代,基督徒在這樣的世代中,正像主耶穌所說的:“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在這樣像羊進入狼群的環境中,還不知謹慎,當然是愚昧人了。這就像一個人明知晚上有強盜,仍然大開着門睡覺,怎能不算為愚昧人呢?信徒處在一種充滿罪惡的危險和必須謹慎的情形下,竟不謹慎儆醒,又不防備魔鬼詭計,仍放膽接近試探,當然是愚不可及了!

  按聖經以無神的人為愚昧人“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詩14:1),對那些敬拜假神和只顧今世的人,聖經也以他們為無知的人(參徒17:30;路12:20)。基督徒既因信基督而被稱為智慧之子(太11:19),若行事生活不依循聖經的真理,反一味效法世人的樣式,便像“愚昧人”了。

  甚麼是智慧的行事?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9:10,1:7),凡是以敬畏神為原則,遵從神旨意的行事,都是智慧的行事。

  “謹慎行事”的意思是包含着:基督徒應當謹慎地分辨臨到我們的事,知道甚麼是使人敬畏神的事,甚麼是使人遠離神的事,甚麼是罪惡和異端,甚麼是真理和正路…我們理當培養這種辨別能力,使我們行在神的旨意中。謹慎行事,就是培養這種辨別能力的方法。

  本書教導信徒如何“行事”的經文,除本處外,尚有:

  • A. 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2:10)。
  • B. 行事應與蒙召的恩相稱(4:1)。
  • C. 要憑愛心行事(5:2)。
  • D. 行事應像光明的子女(5:8)。

2. 要愛惜光陰(5:16)

“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5:16)

  為甚麼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為甚麼世代邪惡就要愛惜光陰?因為世代既然邪惡,行善的機會便不多了。罪惡的勢力愈來愈猖獗,遵行神旨意的人,處境便愈來愈困難;反抗神的力量愈來愈興盛,拯救人靈魂的時機便愈加寶貴了!所以我們要愛惜光陰,善用一切機會,作主所要我們作的工。

  “現今的世代邪惡”亦表示現今的世代是罪惡即將滿盈,快將受神審判的世代。這樣,我們能為神作工的機會已經無多,神恩典的門就快關閉了,所以應當愛惜光陰。保羅在勸勉哥林多人不可徒受主的恩典說:“…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這句話雖常引用來勸勉外邦人趁機會信靠主耶穌,但它的原意卻是用來勸勉基督徒趁機會救人的。“現在”既是神拯救人的日子,就當愛惜“現在”的光陰,努力拯救人的靈魂了。

  “愛惜光陰”,原文“愛惜”exagorazomenoi 是“贖回”的意思。“贖回”表示曾經虛耗。未認識主之前的時光,都是被虛耗的時光。憑自己意思生活的日子,也是浪費掉的日子。我們要贖回這些光陰,要比以前更加倍地善用時光,結更多的果子。像一個生意上虧了本的人,現在要把所虧了的賺回來。主耶穌在世時,用盡一切可用的時光作神所要祂作的工,甚至祂在渡海的時候,也利用那短暫的時間趕快休息,以備下一步的工作。

  神人摩西有一個很好的禱告,就是求神指教他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參詩90:12)。“數算”是一種吝嗇態度,就象一個吝嗇的財主整天算他的錢財一樣。我們對於“光陰”正應當有這種態度。當我們知道如何數算,愛惜我們的光陰時,我們便會得着智慧的心,知道如何善用一切的光陰,去作那些神所喜悅的事了。

  在神所給我們的一切恩典中,樣樣都是愈來愈多的,惟有“光陰”是愈來愈減少。神所給我們的光陰仿彿是一筆一次支付的財產,此後便日漸減少不會加增了!對於這樣的一筆財產,基督徒實在應當加以善用,使我們的每時每刻都過得最有意義。

  “愛惜光陰”的意義,亦包括愛惜我們的健康,不去作損害健康的事,像各種無益的娛樂等。因為損害健康的結果,必然耽誤我們的光陰。

3. 要明白主的旨意(5:17)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5:17)

  “糊塗人”,就是不明白主旨意的人。凡不理會主的旨意而憑己意生活的人,在神看來就是糊塗人。信徒在未認識主之前,一切行事都憑己意,既信從了主耶穌,就當凡事遵從神的旨意。在此“要明白主的旨意”是使徒的一個吩咐。這種吩咐的口吻,表示“明白主的旨意”這件事,是一般信徒所能實行的事。全能的神自有辦法使無知的人明白祂的旨意。雖然明白神的旨意,和信徒所受的真理栽培,靈命之長進都有密切關係。但最基本的需要,乃是有一個確實想明白而遵行的心。若是一個人根本無心要明白神的旨意,或縱然明白也不想遵行;這樣的人當然無法明白神的旨意了。所以遵行神旨意的決心,實在是明白神旨意最基本的條件。

  按羅十二章1至2節可知明白神旨意需要有:

  A. 完全的奉獻:包括放下自己的一切愛好和偏見。

  B. 不效法世界:不隨從、佩服、羨慕世界的事,沒有貪圖今世虛榮的心。

  C. 更新的心意:與神的喜好和心思愈來愈接近,是聖潔光明的心。

  有了以上三樣,就可以“察驗”甚麼是神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了(參弗5:10)。許多人感到難以“察驗”神旨意的原因,是因為還沒有一個完全奉獻、完全以神的旨意為依歸的心。以致常常在內心中與神的引導和感動發生“辯論”,不肯順服,而陷於混亂。或是心意過於世俗化,愛世界的心太重,以致不能明白神的旨意。所以我們應當常常接受真理的栽培,讓聖靈使我們的心理“更新而變化”,便可以在凡事上明白神的旨意。

  林前二章10至11節說:“只有神藉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可見我們明白神的旨意,必須倚靠聖靈的指引。倘若我們有完全奉獻而更新的心思,實在要想尋求明白神的旨意,聖靈就必然會引導我們運用神已經賜給我們的智慧,來察驗、判別神的旨意。

  此外,有好些聖經明顯的記載,是我們用以判別是否是神旨意的簡易方法,例如:

  “…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林後8:5)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弗6:6)。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2:15)。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7)。

  上列經文,和聖經中主耶穌與使徒們其他的吩咐和教訓,都是我們明白神旨意的直接根據。所以要明白神旨意的人也必須常讀聖經。

4. 要被聖靈充滿(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5:18)

  在此,聖經以醉酒與聖靈充滿作一相反的比較。注意這幾節聖經都是一正一反的辯論,上文:“不要像愚昧人”與“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與“現今的世代”(虛耗光陰的世代);“不要作糊塗人”與“要明白主的旨意”;都是相反的對比。所以我們若以本節經文表示聖靈充滿類似醉酒,就不合聖經的本意。反之,聖靈充滿,乃是與醉酒相反;醉酒是使人失去理智,昏迷麻木,放蕩、張狂而無知的。

  雖然徒二章記載五旬節聖靈降臨時,門徒被聖靈充滿而說方言的情形,有人認為是似醉酒,但使徒彼得站起來辯解時卻說:“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徒2:15),彼得的意思是他們雖然說起各地方言,卻不是像醉酒那樣地失去理智,昏迷無知;他們不過是受聖靈充滿而有的一種特殊表現而已!彼得也沒有以為這種聖靈充滿的表現,是每一個信徒,每一次被聖靈充滿時所必然有的表現。

  總之,以醉酒的情形比擬聖靈充滿,是絕對不適宜的。反之,聖靈充滿的人,乃是對罪惡和神的旨意更加清醒,更有屬靈的智慧,行事較常人更為謹慎而不放蕩,更愛惜光陰等。

  本節給我們兩項重要的提示:

  A. 不要醉酒:防止醉酒最安全的辦法就是“不飲酒”;想要不醉酒卻仍去“飲酒”,實在是再危險不過的事。所以基督徒要不醉酒,最好就是不飲酒。雖然聖經許可信徒在身體的健康有需要時,可以飲酒(提前5:23),但是並不贊同信徒以飲酒作為一種作樂和放縱自己的舉動。前者是作為一種治療,後者則作為宴樂。

  箴言二十三章29至31節警告飲酒的危險時說:“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歎,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注意“終久…”表示飲酒的結果,“終久”必使人陷於酒的禍害之中,難以自拔。

  使徒保羅吩咐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應把醉酒的“弟兄”趕出教會(林前5:11-13);也顯示信徒飲酒是敗壞靈性的事。

  B. 要被聖靈充滿:在此所注重的乃是被聖靈充滿的事實,而不是它的表現。有了聖靈充滿的實際,便不論生活、行事、禱告、講見證都有聖靈的能力。反之,若只有外貌的表現,卻沒有聖靈充滿的事實,則所謂的表現不過是虛偽裝假而已,並不會對靈性的生活或工作發生實際的影響。聖靈充滿的人誠然會有表現,但未必是神奇的,或某種特定之形式的;反倒是多方面和不固定形式的,且必然在屬靈的品德、聖工的熱誠、真理的智慧、聖潔的生活上有長進。

  在此未提聖靈充滿的條件,但上句“不要醉酒”應可列為條件之一。並且“不要醉酒”的意義可推廣為應先放下各種罪惡的嗜好,潔淨自己的心,然後能用信心接受聖靈的充滿。

  “聖靈充滿”對上文“要明白主的旨意”及下文要過一種讚美感恩的生活,都有很重要的關係。因為沒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是難以明白神的旨意並過着讚美感恩的生活。

5. 要常讚美主(5: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5:19)

  這是一種和諧而充滿感恩的肢體生活。本節告訴我們,信徒應當彼此和睦同心而常發出感恩讚美的歌聲。在此注意:

  A. 個人方面:要“口唱心和的讚美主”,這“口唱心和”就是出於誠實,心口如一的讚美主。讚美,必須出於真誠才有意義,否則像流於虛偽且含侮辱之性質。例如我們有時會聽到別人對我們發出一種虛假的讚美,當我們一聽出他的讚美不是出於真誠時,便會立即產生厭惡的心,並且這種虛假的讚美,有時反而傷害了受讚者的自尊心,使他覺得受到譏諷和侮辱。所以我們對神的讚美必須真誠口唱心和否則便等於得罪神。

  B. 公共方面:“彼此對說…讚美主”,這“彼此對說”就是你對我說,我對你說,互相講說的意思。各個信徒內心充滿了真誠的讚美之後,便很自然地會流露於外表,而彼此講說,談論主的恩典,互相吐露讚美主的理由,因而發出同心的歌頌。這種美妙的屬靈生活,是神的兒女們所應有的。

  C. 文字方面:“當用詩章、頌詞、靈歌…讚美主”,類似的話見於西三章16節。這些詩章、頌詞、靈歌,都是文字方面的頌讚。藉文字方面的頌讚,作為口頭方面頌讚的基礎,以激發並表達人內心的情緒。事實上,神常以文字作為口頭宣揚真道的基礎。神吩咐祂的僕人寫下聖經,使各種口頭上的宣傳有聖經為根據。又感動另外一些神僕寫出有關聖經的解釋,使口頭的宣傳有充分的資料和真理亮光。並使許多有恩賜的人寫下稱頌神的“詩章、頌詞、靈歌”,促進信徒歌頌神的生活。凡此,都說明了文字方面的讚美與宣揚,其價值絕不下於口頭上的讚美與宣揚。

6. 凡事要奉主的名(5:20)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5:20)

  “凡事要奉我們主…的名”,就是凡事要依靠、仰仗主的權能,遵從、依順主的旨意。主的名是代表主自己和主的權威,我們是信靠主的名得救,又奉主的名禱告,並憑主的名蒙神的悅納,而領受各種屬靈的恩惠與平安。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也就是凡事都不可憑自己的意思而行,乃應憑着主的教訓和福音的真理而行。因為唯有照主的真道而行才可以說是奉主的名行事。

  凡事奉主名的結果,必能使我們從經歷中認識“主耶穌基督的名”的能力,並因常得主的恩助與支持而“常常感謝父神”。

7. 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5: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5:21)

  彼此順服表明是一種因真理而有的順服,不是因地位和權力關係而有的順服。因權柄地位不同而有的順服不是“彼此”的順服,乃是單方面的順服,權位小的要順服權位大的。但“彼此順服”表示這種順服是互相的,不是絕對的。這意思就是誰違背真理,所行的是錯誤的,就當順服那遵循真理或用真理來勸戒自己的人,不論他在教會中或教會外的地位如何。

  這“彼此”表示信徒各人都可能有軟弱,而需要順服別人的提醒,並表示信徒之間有互相聯絡,互相勸戒的責任。

  怎樣才能“彼此順服”呢?“當存敬畏基督的心”。這敬畏基督的心,是使我們能以彼此順服的因素。今日教會太忽略“敬畏”主的真理,以為是舊約時代的人才需要留意的,這是很大的錯誤。敬畏主並非只是舊約的信息,新約的使徒們也同樣注重這方面的教訓。本處經文就是一項明白的表示。(參林後7:1;彼前1:17;啟19:5)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