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五.是學了順從的大祭司(5:7-10)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5:7)

  這節的“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為全節最難解的一句,可有幾種不同的解釋:

  1. 這句話是指主求神使祂從死裏復活的意思

  因“免死”原文的“免”字(ek)是自內出外的意思。可作出於、由、自、以、因…等解釋。主上十字架就是入死,復活就是出死,並且詩六十九篇15節:“求你不容大水漫過我,不容深淵吞滅我,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也暗示主曾這樣地禱告過。

  2. 這句話是指主在十字架上的禱告

  祂在十字架上曾為釘祂的人求赦罪,又曾大聲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又在斷氣前禱告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這些禱告的話既能被十字架下的眾人所聽見,自然都是大聲、悲慘、而懇切的禱告了。由於祂這樣的虔誠,祂的禱告都蒙了應允。注意:這裏雖然說:“祂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但這句話只形容祂所懇求的神是怎樣的神,乃是有能力能救祂免死的神,卻不是形容祂禱告的內容是求“免死”。但祂在身體已臨死刑的痛苦時,向那能救祂免死的神所求的,卻是關於別人得赦罪的事,祂自己卻是甘願為人擔當罪刑。所以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

  3. 這句話是指主在客西馬尼園,求神救祂脫離憂傷至死的痛苦而說

  因在福音書中主除了客西馬尼園的經歷以外,在他處實未有像這裏所說的那樣大聲、哀哭、流淚、懇切求“免死”之禱告。原文“免死”雖有“出死”之意,但“出死”與“免死”的意義其實相同。人遇死險而免死,也就是出死了。但是這裏的“免死”不會指主復活說的,因主早已知道自己第三天復活(太16:21-23,17:9、22-23,20:17-19),決不至懷疑神不會使祂復活,以致如此懇切向神祈求。

  4. 這句話應指主求神免祂被神棄絕之“死”說的

  基督從未因十字架之苦難退縮過。從祂開始傳道到客西馬尼園禱告之前,從未因十字架之苦難畏懼,且有許多機會逃避。祂所求的免死應指祂將因背負人的罪而被神棄絕,又被死拘禁之苦。這是神子基督獨有的苦難,人間無人能體會的。

“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5:8)

  祂本是神的兒子,從來沒有不順從,也不須要學習順從,祂要學習順從是不合理的;但祂卻為我們站在律法的地位上,學了順從。既然神的兒子來做人也不能例外不學習順從神的旨意,現今的信徒豈能例外?

  “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這意思不是說祂若未經歷苦難就不會順從,乃是說因祂所受的苦難就顯明祂的順從了。這裏所說的苦難,是指主為我們所受的各種苦難,特別是十字架上的苦難,這些苦難都不是祂所應受的,神卻要祂為我們受了;祂既接受了神所給祂原非祂應受的苦難,就顯出祂是學會順從了。這也使我們看見,甚麼是學習順從,就是接受神一切所要我們受的,常常揀選神的旨意,不與神理論。

“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神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稱祂為大祭司。”(5:9-10)

  這裏的“完全”不是指祂人性或神性方面的完全,因為無論按神性或人性各方面而論,祂本來就是完全的;這裏的“完全”乃是特別指祂救贖工作的完全而說的,因祂既受死而復活就得以成為我們完全的救主和完全的大祭司;既為我們的罪付了完全的代價,就成為凡順從祂的人永遠得救的根源。

  “凡順從祂的人”,就是凡不拒絕而順從祂救贖之功勞,接受所傳給他們的福音之人。

  “根源”原文 aitios,原意是形容促成某事之因素(是形容詞),但 W. E. Vine 認為此字很難將原意完全準確譯出,此字除譯作“根源”外尚可作“著者”、“原始者”、“創始者”等,KJV 此字譯作 author。按楊氏經文彙編,全新約僅此一處用這字。所以“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意思有兩方面:一方面就是說基督“既得以完全”(成為我們完全的大祭司),就是我們可永遠得救的根本原因。但另一方面,基督也同時是“永遠得救”之創始人。“永遠得救”不但是因基督而獲致,也是由基督所成功,正如一本書是完全由作者所寫成,“書”的本身並不能參與任何工作一樣。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