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六.基督與聖靈的內住(8:10-11)

“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8:10-11)

  10與11節的開端都用了假設的話:“若…若…”。這兩個若字,並不表示信徒還沒有基督的靈,因上文保羅已明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所以這兩節的話只是一種反面的推論,使徒的意思是:屬基督的人既必有基督的靈,那麼若基督的靈住在心中,理當有如下結果。這就如父母有時用反面的話教訓兒女一樣。例如一個做教師的父親對兒子說:“你若是我的孩子,就當在學校中作一個好的學生。”這絕不表示那孩子還不是他的孩子,實在的意思要教訓那孩子,若要作一個使他父親有光彩的孩子,就當作個好學生。

  “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本節指明基督的靈住在心中之後,就有兩方面的情形:一方面身體因罪而死,這是原本就有的情形;另一方面是基督的靈住入心中之後增加的情形,就是心靈因義而活。

  身體因罪便有了死,這是亞當犯罪之後的情形,但基督的靈住在心裏的結果,心裏靈命卻因神的公義已經在基督身上刑罪了我們的罪可以活着。換言之,舊生命固然對罪無能,新生命卻帶着生命能力而活着。

  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就是聖靈,“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就是神,祂既藉聖靈叫基督從死裏復活,也必藉這同一聖靈,叫我們這必死的身體活過來。

  “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這句話應按靈意解。聖靈要使我們這原本只給罪和死支配,作罪工具的身體,可以成為義的工具,為着復活的新生命而活。基督的復活,不但叫我們的心靈復活過來,也叫我們身體活過來,作義的工具。

  但這兩節經文,如果按字意解的話,它的意思應當是:聖靈若住在我們心中,則身體雖因罪終必死去,但我們卻因基督的復活也必復活。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