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最後的試探

于中旻

 

  幾個月以前,環球影片公司出品的影片“基督最後的試探”(The 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 ),引起了很大的紛爭。正像耶穌自己說的,祂來了是要叫世人起紛爭。到現在,為基督的名起紛爭的事仍然發生。

  紛爭的要點,是影片中刻畫基督的形像問題。據報導,基督被描寫成心理矛盾,混亂,為情困纏的人物。

  這部電影是根據小說改編的。現代小說和電影,大都流行心理描寫。因此,為了證明他們的理論假設,會產生甚麼的作品,可以想像得到。你不必希望諷刺漫畫家的筆下會出現古典聖畫。到戲院去學習“基督生平”,遭遇到失望的經驗,該全不算意外。聖經說:“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一二:35)他們塑造出被慾念困擾的“基督”形像,正是他們自我形像的反映。同時,影片商人的目標不是宣教,是賺錢,要名利雙收,要迎合觀眾的口味,不但不會堅持真理,也不會陽春白雪,曲高和寡,自然是迎合大眾的低級趣味,尋找他們心中已有的東西。

  商業電影就是商業電影,再好也不過是有技巧的謊言。但虛假到全捏造事實,卻掛上“基督”的名號,是欺詐;粗俗低級到褻瀆,是太過離譜了。基督徒在憤怒之外,卻應該思省,更要認識基督,從聖經中認識基督。

聖經的根據

  基督是神的兒子,道成了肉身,到世間上來。因為祂有肉身,所以有受試探的可能。聖經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聖經又說:“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二:14-18,四:15)

  有肉身,遇到適合肉身傾向愛好的事,就趨向求取或接受,就像饑思食,渴思飲,並沒有錯。但這裏有一個可能,是用不合真理,不合法的方式去得到;這個可能或建議,就是試探。受試探並不是罪;但妥協了,選擇不合真理,不合法的途徑,就是犯罪了。

  聖經裏記載耶穌受試探;但沒有記載“最後試探”,因為祂所受的試探,大致上是一樣的,都是引祂偏離神定規的旨意和道路。在祂受洗之後,受魔鬼的試探(太四:1-11,路四:1-13),魔鬼要祂避免十字架,俯伏拜它,就可得萬國的榮華和權柄。主耶穌用聖經的話勝過試探。但魔鬼不甘永遠認輸,它受挫轉進,還要捲土重來,只是“暫時離開耶穌”。一直到主耶穌面向耶路撒冷去,要被釘十字架,撒但藉着彼得,要用人的“好意”破壞神的計劃,勸阻祂。“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一六:23)試探是要絆主耶穌的腳,攔阻祂走神的道路。甚至到祂被釘在十架上之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釘祂十字架的祭司長,文士和猶太長老們,以至路人,都一致的譏誚戲弄祂,要祂從十字架上下來,和召來十二營天使,作在神戰略之外的決戰,都是一樣的偏離神的道路;因為自己逃避死,就不能彰顯神的至愛,不能以死救世人免死。

  感謝主!祂得勝了試探。主耶穌成了肉身,是因神沒有生之始,也不能死;有了肉身才能“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並藉着祂的死而復活,拯救信的人出死而進入永生。“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是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5-7)主耶穌用自己的身體作了祭物,使人與神和好,用自己的生命使信的人得生。成為肉身的道,與經卷上的道是合一的,是要行神的旨意和道路。

  根據聖經的記載,我們可以確知,基督受的最後試探不是“最後的試探”,而是“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一○:45),與庸俗小說和電影的捏造謊言迥然有別。

基督徒的反應

  要相信聖經,先要讀聖經,明白聖經。

  在“最後試探”開影後,基督徒憤怒反對。美國基督教聯會負責人某牧師,卻對人說,該電影頗有可取。聽的人很難理解,質問他,電影把耶穌描繪成猶疑困擾的角色,於聖經有違。此牧師回答說:“聖經記載,主耶穌承認自己‘我信,但我裏面有不信。’”這更使人困惑,使人震驚。原來聖經中這話是個兒子被鬼附害癲癇病的父親,向主耶穌求助時說的(可九:24)那牧師竟張冠李戴的當作是主說的,真令人感歎教會工人對聖經的輕忽無知!可惜教會裏這種人還不少呢!

  明白了聖經,知道了神的旨意,還要有聖靈在心裏運行,定了意志遵行神的旨意。

  “最後試探”也成為品格的試驗,在某些基督徒的生命中,發生了光輝的勝利。

  有個黑人青年顧敦(STEVE GOODEN),很有音樂天才,喜歡歌唱,他刻苦努力而終於有成,然後,許多年輕人所盼望所夢想的機會來了。RCA公司與他訂立七年合約,為他錄製唱片,名利雙收將是伸手可得。但RCA擁有環球影片公司,顧敦覺得,身為基督徒,不該為歪曲史實褻瀆主基督的公司效勞,這個高尚的心志,與低下的名利慾念掙扎。最後,他當着一批基督徒和群眾,公開表明了立場,他要與主站在一邊,親手撕毀了合約。這也等於撕毀了自己的前途。

  這是他經過內心的掙扎,經過計算的行動。作為一個基督徒,不能少於這個代價。他不但失去了即將到手的收入,還將面臨大麻煩。因為片面撕毀了合約;顧敦知道,這是違約行動,將要面臨被控,要準備賠償對方的損失。而且今後可能沒有大唱片公司肯跟他訂約。但他這樣作了。這是付出重大代價,真是末世信徒的榜樣。